拾柒
@april17tw
Fri, Apr 16, 2021 3: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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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今日(4/16)新增2例境外病例,自菲律賓(案1070)及克羅埃西亞(案1071)入境。
案1070為本國籍30多歲男性,2020年1月至菲律賓工作,3/10嗅味覺喪失,自行服藥未就醫。4/13返臺,主動通報流鼻水及曾有嗅味覺喪失,機場採檢,今日確診(Ct值32,住院再採Ct值35,IgM陰性、IgG陽性)。
案1071為克羅埃西亞籍30多歲男性,去年12/10在克羅埃西亞出現發燒及嗅味覺異常。1/14、1/20及1/27採檢陽性,2/1及2/3兩次採檢陰性。2/4來臺工作,2/20採檢陰性。3/7登船出海工作,4/13返回我國港口,4/14自費採檢,今日確診(Ct值32,住院再採Ct值34,IgM陰性、IgG陽性)
拾柒
@april17tw
Fri, Apr 16, 2021 3:23 PM
【20210416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善款說明記者會】
問:罹難者1500萬和傷者10萬到700萬是針對1個人的概算?只有教育基金是總額,其他單位都是1個人?
陳時中:對,只有教育基金講的是總額,針對目標是35人。因為教育資助有一部份是罹難者的小孩,所以在罹難者用的費用將近8成,傷者大概2成,大概以這樣的費用做分配。
罹難者1500萬元,目前能掌握是49人,會發出去7億3500萬元。加上教育資助,會有8億5900多萬元。大致上有8成費用是使用在罹難者家屬身上。
註:捐款總額約10億6千萬。傷者由醫療專家照ISS分類,分作輕、中、重,加上門診,付以費用。傷者總共216人,曾有住院44人。
拾柒
@april17tw
Fri, Apr 16, 2021 3:23 PM
Fri, Apr 16, 2021 3:27 PM
問:原本是1/3用在罹難者身上,最後決議有8成用在罹難者身上是為什麼?
陳時中:這1/3真是天大的誤會,那時上面寫先把1/3及時撥下去,也不知道大概捐款的總額有多少錢,實際的傷者沒有掌握得很清楚,那時次長是表達趕快及時救助。
我們覺得沒辦法很清楚,所以就用現金。那些方案譬如有心理輔助需要或法律扶助需要,這些都設算到裡面。現金給付算是歷來最高的,因為這是大家的愛心滿滿,都把這樣的費用想到裡面。尊重當事人自由地使用,以最有利的方式,分配這筆款項。
拾柒
@april17tw
Fri, Apr 16, 2021 3:23 PM
問:發放罹難者1500萬元怎麼算出來的?
陳時中:這筆錢就是愛心分配,是社會有這麼多愛心,對大家關心的做分配,不是去計算費用。
並沒有一定的定額,政府再留下來做事,全部發送出去,讓這些人得到社會愛心關注。至於怎麼使用,尊重家屬或受傷者的自由意志自主作法。相信這是最符合捐贈人想要的方向,就是現金給付。
拾柒
@april17tw
Fri, Apr 16, 2021 3:24 PM
問:教育留1億多的金額,到底有多少罹難者和傷者的小朋友在教育,需要這麼多錢?
陳時中:確定人數會後算清楚,有點疑義(新聞稿已確認35人)。
不過方向沒有變,小學幾年級上完,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學4年,補助基礎根據教育部相關公費或學雜費,既定需要花費的錢為基礎。
設立一個信託帳戶,分年需要去提領,確保這些錢可以用在教育上。
拾柒
@april17tw
Fri, Apr 16, 2021 3:24 PM
問:第七點其他專案是什麼內容?
陳時中:現在已經沒有那七項,剩下這四項。設定太多的服務方案,反而對社會交代不清楚。
所以用一戶一社工徵詢需要生活扶助,有輔具需要等等,都略概設算到現金,以現金給付。這樣比較清楚,也符合捐贈者的愛心展現。
拾柒
@april17tw
Fri, Apr 16, 2021 3:24 PM
問:上週提的方式就算了,現在根據新規定?
陳時中:因為有一些服務方案反而不明確,所以把這些錢都設算回來,以現金來付。結構上是這樣。
這一個禮拜要接受大家的意見,尤其是當事人的意見,必須予以尊重。但是原則不會變,罹難者1500萬元,因為數目比較龐大。
拾柒
@april17tw
Fri, Apr 16, 2021 3:24 PM
問:最快何時撥款,是下週?
陳時中:當然希望一決定就馬上來發,大概罹難者時間上會稍微拖。因為死亡後會發生繼承問題,有多種家屬繼承順序。所以請委任人做授權表格作業,才有根據發放費用。
大家有生活需要,希望能盡量快。傷者大概沒有特別意見,他們能把收據送上,第一時間就可撥到帳戶。
拾柒
@april17tw
Fri, Apr 16, 2021 3:24 PM
[結語]
陳時中:前段時間提出的方案都設算成現金。
再留一個禮拜的時間,希望大家反映意見,另外透過醫護社工蒐集當事人意見,做最好的分配。
這些錢有任何剩下的,都依照比例把它發送完畢,政府該做的事情,絕對不會少。法定義務責任,一件都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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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1070為本國籍30多歲男性,2020年1月至菲律賓工作,3/10嗅味覺喪失,自行服藥未就醫。4/13返臺,主動通報流鼻水及曾有嗅味覺喪失,機場採檢,今日確診(Ct值32,住院再採Ct值35,IgM陰性、IgG陽性)。
案1071為克羅埃西亞籍30多歲男性,去年12/10在克羅埃西亞出現發燒及嗅味覺異常。1/14、1/20及1/27採檢陽性,2/1及2/3兩次採檢陰性。2/4來臺工作,2/20採檢陰性。3/7登船出海工作,4/13返回我國港口,4/14自費採檢,今日確診(Ct值32,住院再採Ct值34,IgM陰性、IgG陽性)
問:罹難者1500萬和傷者10萬到700萬是針對1個人的概算?只有教育基金是總額,其他單位都是1個人?
陳時中:對,只有教育基金講的是總額,針對目標是35人。因為教育資助有一部份是罹難者的小孩,所以在罹難者用的費用將近8成,傷者大概2成,大概以這樣的費用做分配。
罹難者1500萬元,目前能掌握是49人,會發出去7億3500萬元。加上教育資助,會有8億5900多萬元。大致上有8成費用是使用在罹難者家屬身上。
註:捐款總額約10億6千萬。傷者由醫療專家照ISS分類,分作輕、中、重,加上門診,付以費用。傷者總共216人,曾有住院44人。
陳時中:這1/3真是天大的誤會,那時上面寫先把1/3及時撥下去,也不知道大概捐款的總額有多少錢,實際的傷者沒有掌握得很清楚,那時次長是表達趕快及時救助。
我們覺得沒辦法很清楚,所以就用現金。那些方案譬如有心理輔助需要或法律扶助需要,這些都設算到裡面。現金給付算是歷來最高的,因為這是大家的愛心滿滿,都把這樣的費用想到裡面。尊重當事人自由地使用,以最有利的方式,分配這筆款項。
陳時中:這筆錢就是愛心分配,是社會有這麼多愛心,對大家關心的做分配,不是去計算費用。
並沒有一定的定額,政府再留下來做事,全部發送出去,讓這些人得到社會愛心關注。至於怎麼使用,尊重家屬或受傷者的自由意志自主作法。相信這是最符合捐贈人想要的方向,就是現金給付。
陳時中:確定人數會後算清楚,有點疑義(新聞稿已確認35人)。
不過方向沒有變,小學幾年級上完,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學4年,補助基礎根據教育部相關公費或學雜費,既定需要花費的錢為基礎。
設立一個信託帳戶,分年需要去提領,確保這些錢可以用在教育上。
陳時中:現在已經沒有那七項,剩下這四項。設定太多的服務方案,反而對社會交代不清楚。
所以用一戶一社工徵詢需要生活扶助,有輔具需要等等,都略概設算到現金,以現金給付。這樣比較清楚,也符合捐贈者的愛心展現。
陳時中:因為有一些服務方案反而不明確,所以把這些錢都設算回來,以現金來付。結構上是這樣。
這一個禮拜要接受大家的意見,尤其是當事人的意見,必須予以尊重。但是原則不會變,罹難者1500萬元,因為數目比較龐大。
陳時中:當然希望一決定就馬上來發,大概罹難者時間上會稍微拖。因為死亡後會發生繼承問題,有多種家屬繼承順序。所以請委任人做授權表格作業,才有根據發放費用。
大家有生活需要,希望能盡量快。傷者大概沒有特別意見,他們能把收據送上,第一時間就可撥到帳戶。
陳時中:前段時間提出的方案都設算成現金。
再留一個禮拜的時間,希望大家反映意見,另外透過醫護社工蒐集當事人意見,做最好的分配。
這些錢有任何剩下的,都依照比例把它發送完畢,政府該做的事情,絕對不會少。法定義務責任,一件都不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