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l, 貓屬性的阿洛
剛才在自由時報上讀了有關頂樓漏水修繕的社論,到底為什麼提報修繕會被視為罪人啊?還會被管委會以各種理由推託好幾年,再加注各種「必須負擔多少%」跟「幾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條款。啊不就住頂樓比較衰。
Well, 貓屬性的阿洛
上面也有寫到管委會會這麼做的原因,就是因為其他住戶認為修屋頂不是動用基金的理由。因為他們覺得基金是用在公共利益上,修屋頂只有用在頂樓住戶的利益,對他們不公平。
Well, 貓屬性的阿洛
簡單說就是「誰叫你要住頂樓」吧?
機器狼
|柱|ω・`)(仔細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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