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feng_41
20210302《TW反暴政》續前,"所有權狀"違反建築法,沒有使用執照,沒有申請,是非法、違建,要拆除。這是"表層證據",還要有"裡層證據",就是要打倒"地政事務所"。所有權人會前述"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嗎?不會,當然要敗訴;會的話,可以提告"總統幫"等6大幫。行政法院號稱"敗訴法院",當事人多數是敗訴;當事人就是不會"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院長(鄭淑貞)劉鑫楨與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蔡進田、藍獻林)吳明鴻是被告,一樣全靠"吃案"沒事。
太極門刑事假案衍生稅案未決 轉型正義有待努力 (3)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