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新冠肺炎在台疫情近日趨於嚴峻,台北市一名何姓女子因確診感染,竟遭強制隔離逾30天仍無法離開;何女不滿,因此透過家人向法院聲請提審,認為依據現今科學證據證實採檢陽性不代表具有傳染力,依照世衛、新加坡、美國標準,她的傳染力應已極低,在無科學證據顯示仍具有傳染力的前提下,不應再繼續限制人身自由;但台北地院審酌,何女檢疫結果確實仍呈陽性,因此予以駁回。不過就在何女遭駁回隔日,指揮中心即放寬確診者出院標準。
女確診隔離30天「仍陽性」!告上法院:放我出來 裁判決果出爐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
libra5338
沒有證據代表有傳染力
但是也沒有證據代表無傳染性啊
libra5338
話說30天還陽性也太可怕 希望台灣不會出現變種
loquat2017
點進去看了新標準,雖說放寬了
但仍須檢驗結果為「陰性」才可出院
swan9782
傷寒瑪麗
swan9782
libra5338: 最初的那些確診者就有個是30、50天仍然是陽性的(忘記天數)
lark9391
如果說放這女的出來結果感染人 她又承擔不起後果
想問五十天仍然是陽性的後來有轉陰性嗎
walnut5899
確診就是確診啊有什麼好告的...難道要等到放出來了真的傳染人了再來處理嗎?有夠自私的...
shake835
swan9782: 其中一個好像是79天,所以真的不能鬆懈……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