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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張天林為首的一些中國行動的華人倖存者戰後曾向聯邦德國政府申請賠償,或者至少退還蓋世太保和納粹當局沒收的個人財物,卻遭賠償辦公室(Wiedergutmachungsamt)拒絕,理由是中國行動並非納粹大屠殺的一部分。法院最終也判定蓋世太保和漢堡警察在1944年針對中國人的大規模抓捕有著非納粹種族主義的正當政治理由,所以中國行動只是一次「普通的警察行動」,德國政府沒有義務為受害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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