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Thu, Dec 24, 2020 5:22 PM
最近在思考一些工作上的東西,東看看西看看,看了一堆
看到了
這一段
出處
白話的意思就是「勞資雙方知情同意後,如論件計酬的勞方沒辦法產出讓自己能獲得基本薪資的量,是自己的責任。」
這樣說對吧?
ಠ_ಠ
說
Thu, Dec 24, 2020 5:29 PM
另外,以論件計酬的工作為前提
按勞基法第39條,即使請特休也應該是有薪水的?
按勞基法第38條,沒請的特休也可以折發薪資?
ಠ_ಠ
說
Thu, Dec 24, 2020 5:30 PM
講到薪水和休假,對於勞工來說當然是很要緊的吧?XD
不然要提什麼?學習的機會嗎?"XDDD
只是也很怕,要是在面試時問這種問題,會不會被噹到死"XDDD
ಠ_ಠ
說
Thu, Dec 24, 2020 5:33 PM
事假不給薪,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天內者,給付半薪。這部分我是知道的
不過說到論件計酬的工作就會變成要先換算成平均一天能賺多少,這樣?
fries5035
Thu, Dec 24, 2020 5:53 PM
就噗首的那一段,只是單純的說不管以怎樣的約定方式、支付名義、計算方式,總額只要沒有低於法定基本薪資+法定加班費就不會違法。沒有其他延伸意思
fries5035
Thu, Dec 24, 2020 5:54 PM
論件計酬可以參考這篇比較白話
計件工作者之工資議題-基本工資如何認定、有無加班費請求權
ಠ_ಠ
Thu, Dec 24, 2020 5:55 PM
fries5035:
謝謝,醒來後再詳讀!
ಠ_ಠ
Thu, Dec 24, 2020 6:02 PM
目前比較怕在面試時問這些會直接out "XD
cake3615
Thu, Dec 24, 2020 6:54 PM
特休依舊給薪,沒使用的特休可換錢,基本上遇過的公司都是這樣啦,
不是的我都早早離職了
事假病假的部份,如果工作室論件計酬,通常是以一天時薪來換算扣除沒錯,或是有些是反正你沒來工作就沒有那些件的錢,總之一開始會先說好
其餘的不照勞基法走,可以在蒐集證據後和勞保局檢舉,我自己的經驗是不用特地跑法院,勞保局會派人來調查然後開罰,當然錢是不會進到你手裡沒錯,就看老闆有沒有良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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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這一段
出處
白話的意思就是「勞資雙方知情同意後,如論件計酬的勞方沒辦法產出讓自己能獲得基本薪資的量,是自己的責任。」
這樣說對吧?
按勞基法第39條,即使請特休也應該是有薪水的?
按勞基法第38條,沒請的特休也可以折發薪資?
不然要提什麼?學習的機會嗎?"XDDD只是也很怕,要是在面試時問這種問題,會不會被噹到死"XDDD
不過說到論件計酬的工作就會變成要先換算成平均一天能賺多少,這樣?
謝謝,醒來後再詳讀!
不是的我都早早離職了事假病假的部份,如果工作室論件計酬,通常是以一天時薪來換算扣除沒錯,或是有些是反正你沒來工作就沒有那些件的錢,總之一開始會先說好
其餘的不照勞基法走,可以在蒐集證據後和勞保局檢舉,我自己的經驗是不用特地跑法院,勞保局會派人來調查然後開罰,當然錢是不會進到你手裡沒錯,就看老闆有沒有良心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