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蘿蔔
社群不須為用戶言論負責?臉書、推特、Google三執行長表態 | 科技 | 新頭殼 Newtalk

中天關台過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美國的230條款為理由,正研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將對新媒體進行管制。

請NCC各位大人看清楚,你們設立的「網管法」與美國的230條款內容是否一樣呢?

https://images.plurk.com/A3cdnscNp8nwuTvddQ2NU.jpg
看就好,不要太熱血
美國的玩法,這次總統也出問題了啊。平臺業者變成鉗制言論/新聞內容的審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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