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皆娑婆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人權會職權行使法草案 司法院認有違憲疑義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立院審人權會職權行使法 柯建銘打臉:該草案應撤回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時力提案立院成立人權委員會 陳柏惟嗆國民黨沒資格參加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曾韋禎
是誰在監察院擴權、違憲 陷陳菊於不義?

最近因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的問題,不斷有特定媒體、輿論、團體在角力;有人說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打臉、拍桌監察院長陳菊;還有人指責民進黨踐踏人權。究竟事實如何?

先說重點:
⚠️少數監委勾結人權團體欺騙陳菊
⚠️時代力量、民眾黨也是幫兇
⚠️監院版草案擴權違憲 司法院也認證
⚠️柯建銘總召又背負罵名 擋下惡質法案

什麼是國家人權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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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選前就承諾,要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所以她當選後,民進黨政府思考許久,究竟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定位為何?要設在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最後決定設在監察院,並於201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當天,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當時並通過時代力量黨團的附帶決議,監察院應修正「監察法」,規範人權會的職權行使事項。

前監察院長張博雅任內有提出「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考慮自己快卸任,所以就撤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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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有連任的監委、特定人權團體聯手官僚一起來做怪;他們趁陳菊還不清楚狀況時,假傳聖旨,對檢察官出身的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謊稱,已與柯建銘完成充分溝通,提出擴權版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

這夥人其實就是常常與黃國昌一起咆哮的那群人,所以也遊說時力黨團,提案設立「立法院人權委員會」作為對口單位。這就奇怪了,為什麼需要為此再疊床架屋,增設特種委員會?

另再提時力版「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做為雙重保險。其實內容幾乎照抄監院版草案,但是更為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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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發現監院版草案有高度擴權、違憲之虞,一方面建議監察院撤回提案;同時告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民進黨立委們,也提醒黨籍召委暫勿排審。

然而,時力黨團在11月10日大張旗鼓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提案成立「立法院人權委員會」,廣邀各黨立委共襄盛舉。受邀出席的國民黨立委李貴敏,當場遭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辱嗆沒資格參加。

整個抓狂的李貴敏,就憤而在11月16日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審監院版「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

這個法案到底有什麼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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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因人設事、高度擴權。當時立法院的附帶決議是要求監察院修正「監察法」而已;現監察院逕自決定改以「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代之,憑什麼?難道身兼人權委員的監委就比較偉大?這是太上監察院?

再者,監院版草案授予人權會聲請釋憲權。「憲法」、「大法官審理案件法」都有規範釋憲的條件;為什麼人權會可以有想釋憲就能聲請的權力?這等於司法案件不必等待判決定讞,就能透過人權會另闢釋憲捷徑,會嚴重衝擊現有的權力分立及憲政秩序。

人權會還可對不配合調查的人民、公司、私人團體罰款,直到同意接受調查為止。這何其荒謬?這不就是土皇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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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會還可要求各機關就是否侵害人權提出說明,這是包括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耶!等於人權會隨時能質詢這些機關,那還有什麼權力分立?

更誇張的是,人權會能在自認有必要時,聲請參加司法訴訟。監委有權彈劾法官、檢察官,又讓他們可以參加司法訴訟,那還得了?

柯建銘後來耐著性子好好向李貴敏說明。也用了20分鐘說明監察權的行使,直言監院版草案不妥,建議監院自行撤回。李貴敏也很善意地裁示另訂期審查,避免直接給監察院難堪。

結果隔天的《中國時報》見獵心喜,用半版篇幅大做監察院遭「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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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陳菊在發現監院版草案確不妥後,有意撤回。但那群欺上瞞下的監委與人權團體,就堅決反對撤案。

而且他們還放話給蘋果日報,用極其聳動之方式指稱,柯建銘在11月底的討論時,當場對陳菊拍桌。意圖透過輿論壓力,讓擴權、違憲的監院版草案強渡關山。

更不可思議的是,他們還找上民眾黨合作。我忘了說,整起事件的要角之一就是黃嵩立,也就是在2018年大打柯文哲器官捐贈案的人;現在他們為了對付民進黨政府,就聯手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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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團在8日舉辦相關公聽會,在特定網軍的帶動下,讓他們自我感覺良好;好到想進一步透過管道去影響蔡英文,藉以施壓民進黨團,達到修法之目的。

不過他們搞錯了。蔡英文只是不太常對個案發表意見,不代表她什麼都不知道。

這個會侵犯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的美夢就到此為止,沒有然後了!
對了。可能會有人問,時力版草案更擴權在哪?時力版草案還授權人權委員可以列席立法院、大法官會議,共同討論該怎麼修法或解釋法律;甚至能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提出審判意見!甚至擁有刑民事免責權,所作所為不必監察院同意的徹底獨立機關。有人可以接受這種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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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就在想時力搞甚麼妖孽(招集人權委員會???),原來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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