アルトオルタ
三寶居然贏了...
以後大家都前12秒收手機就不能罰喔www
[新聞] 等紅燈「滑手機10秒」遭警攔!女騎士拒
孩雅多
不確定現場情況但應該是看了紀錄影像後的判決結果吧,如果只是拿手機出來查看是否有來電,未必符合目前的「操作手機」之定義。至於盤查時口頭拒絕又是另一層問題了,雖然我覺得當下警方若要盤查應該要積極協助對方在交通安全的狀態下離開車陣,但顯然警察並無作為只是認定對方應為了配合一己要求去承擔交通風險從車陣中央離開,這樣也是執法瑕疵
孩雅多
真要說罰則該怎麼訂才合理,應該還是要回歸到此行為實質對環境的分心和風險程度,我覺得在紅燈下只是拿出手機看的人和拿出一瓶水喝了口差不了多少,確實好過裝著手機架看得出神有恃無恐滑不停的某些自營食品運輸業者...
🦁♥️
我是覺得紅線違停不抓抓這個真的沒啥意義啦 又不是一邊騎一邊滑
那開車用黑到看不到的都不用抓了 雙重標準一堆
🦁♥️
而且他開罰跟本不等價啦 被打回剛好而已
アルトオルタ
嘛,法條不是說只要手持手機就會開罰。
會有灰色地帶存在,但這樣反過來說只要警察距離太遠看不清楚畫面。
這個漏洞就會繼續存在,我是覺得不太好 orz
アルトオルタ
🦁♥️ : 哀,那個都沒再抓,真爛
🦁♥️
紅燈右轉600 用手機3000我總覺得很好笑啦
🦁♥️
道路設計失敗 機車路權過低 人民生活教育不足
孩雅多
先搞懂這個法令當初的旨趣是針對「行進中使用手機上網」這個現象而生,所以才會列舉撥接、通話、數據通訊這三大行為,其他行為本就應以是否真的有礙駕駛安全來判斷。在這次的案例中,你口中的三寶實際行為看來並未有礙駕駛安全,然而警察要求攔檢時的作為卻有礙交通安全XD
~~破爛身體歐~~
而且 只要把手機擺在機車手機架上 這樣就不算手持喔 或是看智慧手錶的訊息 這樣也不算手持喔~
アルトオルタ
孩雅多 : 我比較好奇的是"數據通訊"的定義,究竟是只要經由網路傳遞數據的都算,還是利用數據的通信方式才算。
アルトオルタ
查了老半天我只有看到數據通信和資料通訊 XD
アルトオルタ
~~破爛身體歐~~ : 這點我知道!
アルトオルタ
不過的確如你所說,警察的行為反而會更加影響交通安全沒有錯。
アルトオルタ
只是我還是覺得這樣模糊地帶太多了。
アルトオルタ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
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
幣一千元罰鍰。
孩雅多
アルトオルタ : 應該就是泛指上網行為,比如說收發訊息或是檢索地圖都算,不過如果是手機上既存的資料不論來源是否為網路應該是以其他行為去判斷
アルトオルタ
因為法律上的行駛是車子進行移動才算,也就是說其實我也可以說未行駛中的行為必未觸犯法律都不能開我罰單。
アルトオルタ
孩雅多 : OK,那他就會變成非上述三者就要以是否影響駕駛安全這項來判斷了!
孩雅多
アルトオルタ : 等紅燈在交通法規的定義仍然算是行進中,所以適用於此法規
アルトオルタ
孩雅多 : 居然!? 不過如果行駛是這樣解釋的話,就會變成其他條法律有問題。
不過算了,我工作不是檢查法條的用詞有無統一 =口=
孩雅多
機車要熄火才算完全停止
Κενιη🔰
我有檢舉過等紅燈在滑手機的,警察有告發XD
孩雅多
法條的重點是目的旨趣,而不是你看誰不順眼,所以才有上訴這個配套措施
アルトオルタ
孩雅多 : 感謝!
應該說原本我從其他法條的敘述判斷來看,"行駛"這詞應該是車子有在移動時才能算。
但是照你的解說停紅燈的這段時間也算是法律上的"行駛"。
所以會變成有些法條上停紅燈會出現的事情,理當可以開單卻沒有看到有再開單 XDDD
アルトオルタ
剛剛會有點轉不過來是這個原因
孩雅多
開不開單也是視情況緩急,百分百執法不會讓大家比較好過,否則你騎車時調整口罩或是抓個癢,因為你的手已經離開龍頭,其實都可以是犯法的你知道嗎XD
キョウスケ@ありがサンキュー
要求孫女停車受檢,但她不予理會,逕自騎車離開
光是這點我就覺得她活該被罰……乖乖停車檢查早就沒事了
偷泥.tw
路邊臨檢如果沒有明顯犯罪事實或重大影響公共安全,是可以拒絕沒錯,既然判決定義那個拿出手機的動作沒有違法,孫女拒檢自然也沒有違法
キョウスケ@ありがサンキュー
說實在配合一下查也不會多久……警察也不會刁難,所以拒絕就算不違法我也覺得很好笑,當初如果給檢查一下不就什麼事都沒了也不會開單,現在雖說合理不違法但覺得會那麼麻煩都是她自找的……警察執法配合是會怎樣嗎?
kxz
你有沒有被玩過...
アルトオルタ
我沒有被玩過也不想被玩
kxz
大概被莫名其妙臨檢過的人才會知道可以拒絕臨檢這回事, 知道以後同時也會知道拒絕臨檢在台灣是不可能的, 縱使警察沒有正當性正確性合法性, 他還是可以臨檢, 你要拒絕臨檢可以, 你後面玩得贏他再說. 至於臨檢異議單也只是個法條上的字眼 笑話罷了 就跟路權一樣
kxz
孩雅多 : 我騎車超怕被人開這條, 抓癢都抓得心驚膽跳的 (黃牌已有基本仇恨值
孩雅多
kxz : 還是可以上訴啦,畢竟還是要看是否確實造成問題,但現在酸民只想看別人不順眼就找機會給他一個痛快,而不去思考規範背後的理想與目的,確實是法治教育不足的問題
アルトオルタ
キョウスケ@ありがサンキュー
kxz : 知道可以拒絕是一回事,但真的像你說的……能跟警察在那玩而且贏的了再說……不然真的麻煩也算自找的……QQ
🦁♥️
🦁♥️
正常是不會跟警察玩啦 除非你是律師或檢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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