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Re: [閒聊] 鬼滅中文版原本要找鍾明軒配音
ಠ_ಠ - 我不喜歡鐘明軒 但這次的事件真的讓人對有些鬼滅粉印象更糟⋯⋯

不是鬼滅粉也不是鍾粉
看了這串才發現很多人都沒有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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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之成立與推定成立(林誠二)
噗主沒心力法普,如果看不懂民法153,推薦看林誠二教授簡單易懂的說明喔
prince4844
你說鬼粉還是鐘粉wwww
sugar3248
傻眼耶
ಠ_ಠ
講簡單一點,要判斷契約有沒有成立需要看契約的必要之點有沒有合意

例如你去超商買茶葉蛋,店員跟客人至少必須就以下事項有合意:
1. 契約標的物:茶葉蛋
2. 價錢:10元
3. 買賣關係

那換成這次的事件,木棉花跟鍾至少要有以下事項進行合意:
1. 配音:必須詳細到就某部作品就某部分的範圍進行配音等等
2. 報酬(有償或無償)
3. 僱用/委任關係

在我看來,鍾提供的信件內容123都沒有達成合意
ಠ_ಠ
prince4844: 說那封信契約成立的人都沒什麼法律常識
donut9878
他們說有就有,不接受反駁
(如果真有,鍾為什麼還不去告木棉花~
ಠ_ಠ
大家都知道沒有拿到offer前都是假的
鍾的問題是,他連offer都沒拿到啊www
nut4701
不會唸到民法概要或總則的人應該都不會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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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ke5147: 我也覺得到底是那個白痴www
他現在應該被幹爆了吧
vodka3894
想出這企劃的人很有問題 鬼滅哪需要蹭網紅熱度
木棉花的確有不對 但沒簽約之前本來就是有變數
不然我們行政單位做合約書都做爽的喔 很累唉
snail8026
合約還沒簽約錢變卦很常見,但也不是不能理解鍾不高興(不過情緒用詞不可取)
鍾明軒大戰木棉花?快速聊聊我們對鬼滅之刃配音換角事件的想法《 YouTube 觀察日記 》EP037|志...
看七七最後也有特別說合約變卦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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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t4701: 有拿過offer、出社會簽過僱用契約的應該都多多少少都懂吧

vodka3894: 不要說簽約了,連預約都沒有
prince4844
請問是不是只要沒有談到內容報酬有無跟買賣關係,任何約定都不能有法律效力?如果類似的事情發生,被委託人沒有法律知識,已經為了案子花費了時間金錢勞力,最後被取消只能忍氣吞聲了嗎?
ಠ_ಠ
snail8026: 聽完他的「配音」,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懂他在生氣什麼www
我覺得這是沒有自覺的問題
nut4701
ಠ_ಠ: 簽是一回事,知道當中的法律要素代表什麼又是一回事
我相信一堆人在簽信用卡契約跟刷卡時根本不知道法律關係是啥
ಠ_ಠ
nut4701: 我的意思是,有出社會的多少都知道那幾封信不代表什麼、契約根本不成立
不是說大家都懂法律要件
prince4844
所以法人不適用口頭契約嗎?
nut4701
cake5147: 有助於降低法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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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有代表人還是能成立口頭契約啦
prince4844
我了解了窗口不代表法人了,所以如果鐘要找人負責也得是找窗口嗎?還是他根本沒辦法有法律途徑可以用?
ಠ_ಠ
口頭契約也不是重點,如果你要上法院就必須舉證,而口頭契約難以舉證
prince4844
沒辦法啊學校就沒有教刑總民總啊wwww大家都懂的話就不需要律師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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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4844: 你把很多東西都混在一起談
你要不要先想好你要問那個?
prince4844
就一題,撇除鐘在事後的影片。單純論被邀請又被取消這件事,鐘是否就該自認倒楣,沒有任何法律是站在他那的?
ಠ_ಠ
prince4844: 你必須先定義何謂「邀請」
prince4844
呃……這是由我來定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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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4844: 你要問的問題你自己要搞清楚啊,你連自己要問什麼都不知道我要如何回覆你?
ಠ_ಠ
在沒有成立契約前,實務通稱為「協商過程」
不管你是學生還是社會人士,應該都有跟人協商過吧,協商本來就不保證一定成功,你至少有聽過協商破裂這個詞吧
prince4844
所以如果鐘有損失就有請求權嗎?
這次信件的內容,大家是怎麼判斷是「協商過程」還是「成立契約」的呢?
ಠ_ಠ
prince4844: 其實我不是很想回應你,因為我不是來進行法普的,只是單純來吐槽很多人缺乏法律常識這點
是否成立契約我有舉簡單的例子,噗首的PTT也講的很清楚我就不再說明了
ಠ_ಠ
prince4844: 我們來談請求權基礎
能主張的無非就是侵權行為或債務不履行
因為契約不成立,連預約都不算,沒有契約成立自然不會有債務不履行可言

至於侵權行為的法條明文在184條,總共有三種態樣,若對於侵權行為的法律要件有興趣麻煩自行估狗
簡單說,協商破裂不算不法行為也不是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更不是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行為
而鍾也看不出來有任何損失可言,更不可能構成侵權行為的要件

所以,結論是「是,鍾拿不到任何賠償」
如果你認為「協商破裂」是件倒霉事,你當然可以認為鍾只能「自認倒霉」
prince4844
謝謝科普。
我有問是否一定要需要內容、報酬、買賣關係才能有法律成約,有人回答要看對方是法人還是自然人,然後就沒有下文了啊。
噗者認為這次因為是還在協商階段,所以木棉花沒有責任。而我認知的則是,應該可以算是契約約定了。
但是如果有明文規定約定就是要有內容、報酬、買賣關係的三要件的話,我就可以理解大家說的了。
knight1477
還看到臉書有人說「你去住旅館有跟旅館簽約嗎?」
我真的差點笑死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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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4844: 契約成立要件在153,一樣麻煩請自行估狗
oreo9179
事實上,訂房本身就是旅行契約關係,無論是mail訂還是訂房網訂。所以訂到不可退房就真的不可退,因為那契約。
台灣很多人講好爽約那是業主不想麻煩,不然還真的可以求償
knight1477
所以才覺得拿訂房來講到底有多沒常識⋯⋯
prince4844
第 153 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
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
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prince4844
是這一條嗎?
ಠ_ಠ
prince4844: 是
oreo9179
knight1477: 怎麼可以護航護到這麼沒腦的地步⋯
prince4844
好像沒有提到必要之點的規範?感覺有點曖昧,如果沒有附件說明必要之點,窗口說邀請他配音,鐘答應,不能算是意思一致嗎?為何可以斷定這次事件不能算契約成立呢?
ಠ_ಠ
prince4844: 如果看看法條就懂得話我念法律系念心酸的嗎
估狗「契約 必要之點」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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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了我不想作法普了
knight1477
我有點期待法律白話文很快會做這個主題(幹
garlic6945
其實覺得噗首的連結應該就能解釋了
ಠ_ಠ
cake5147: 沒生氣,無奈居多
早就知道只要我開始回應他就沒完沒了
oreo9179
應該是,鍾沒有辦法出具完整信件內容,表示木棉花的窗口跟他說:那我忙就按照這封信上的內容合作喔,那即使有一百封mail對話,也不算雙方合意?
prince4844
哎好啦我知道大家回我回得很累對不起wwww孤狗了還是找不到解答對不起wwww看了噗首還是覺得不太合理啊QQ
我覺得也有人跟我一樣沒念過法律,真的是看了也不懂所以才只能問專業的啊。對於學法律的可能是常識但對很多人並不是。沒法律常識臭了嗎QQ
ಠ_ಠ
prince4844: 專業的都要收錢喔,你要給錢嗎
knight1477
免費的部分可以先預約法律諮詢
prince4844
鐘發影片跟詛咒真的母湯,可是前面被取消就無解也沒有法律途徑,只能要求所有接案者自己做好功課保護自己,聽起來就像是要女人做好防護保護自己一樣的感覺
ಠ_ಠ
「律師 諮詢 費用」關鍵字幫你打好了,麻煩自行估狗
ಠ_ಠ
開始滑坡了
prince4844
一下說是常識,一下又變成要收費的專業知識。我好混亂。
希望以後有法律需求不會遇到像噗主自視甚高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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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4844: 你這種人我真的遇多了
ಠ_ಠ
「沒簽約前都是假的」這叫法律常識
「契約的必要之點是什麼?什麼是契約成立要件」這叫法律知識
不懂沒關係可以好好問,態度差的要死,沒得到自己想要的回應就惱羞成怒,連錢都沒有憑什麼要求我要解答你的問題

尊重專業好嗎
steak2665
prince4844: 噗主已經回答你很多問題了,叫你自己查詳細了還要被你說成自視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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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4844: 你不用擔心你會遇到像我一樣「自視甚高」的律師啦
畢竟你連律師諮詢費用都付不起
taro4257
prince4844: 常識就是窗口並不代表法人
hawk4705
契約有預約跟本約之分....
knight1477
出社會以後遇到知法玩法的老闆,吃了不少悶虧真的很認同噗主說的很多人都沒有法律常識,例如我本人。
bat9935
看完這噗只想吐槽一下得不到想要的解答就腦羞的王子君
拜託,使用者付費好嗎?噗主學法但沒有義務一定要給你詳細講解法條好嗎?找律師諮詢都要付費了,還要求噗主無償法普簡直呵呵
有本事去醫院看病只是找醫生諮詢沒拿藥就不付掛號費啊
jaguar909
王子你韓粉?啊,不對,鐘粉?
cow2606
我覺得很多人連如何求助都不知道,所以遇到類似的簽約事件都不知道該怎麼辦。看到噗首是法律系的自然會想問。
但是如果真的是有法律的問題的話,建議從關鍵字:“民法、契約、委任”開始看,網路上有非常非常多的判例,也可以看一下。
律師費用的話諮詢一個小時大概是4000塊到8000塊不等,免費的諮詢其實搔不到癢處,建議如果真的有法律需求,還是去找專業的律師,付費去詢問更好。不過載你去詢問的時候啊,記得自己一定要先做功課,不然你也還是一樣聽不懂的。
jaguar909
uranus4329
prince4844: 也純吐嘈王子,從上到下噗主跟旅人都幫你解釋了一長串,中間噗主表達不想法普了你還繼續盧要問,答案跟你渺小的想像不一樣就開始滑坡,被吐嘈之後反酸人,噗主真的自視甚高不會免費回答你啦,又鯛又奧真的的很難看

你這不是常識知識的問題,是人品
soba724
王子怎麼讓我想到在便利商店跳針的大媽
ibis396
看完同意 cow2606,其實覺得噗主講得蠻清楚的啦,王子酸人的原因應該也不是什麼鍾粉的問題,就只是真的看不懂想進來問,但問了也還是不懂而已,噗主也不用覺得他就是存心來鬧的⋯
mink7596
就算王子一開始不是存心來鬧的,但他最後幾個留言是真的很鬧耶
ಠ_ಠ
prince4844: 你說鬼粉還是鐘粉wwww

王子一開始的留言就很鬧啊
shabu7957
看到上面有人提到旅館業
麻 是真的遇到不少訂了之後 當天才打電話說不來 或者要我們打電話詢問才說取消的 最慘是在連假期間民宿包棟 然後到當天晚上去連絡才告之不來的 差點氣死 但也真的只能認賠就是
當然 也遇過 訂房了 錢也先付了 人沒來 也沒要求退款的神奇案例
kudu2931
這篇真是讓人回想大學民法課的氣氛(不是法律相關的系,只是需要上課而已)

沒有去看鍾的影片,但從其他管道來看各種整理,今天鍾亮了洽談Mail且標題與內容都引導自己被耍了的情況下,去探究契約到底有沒有成立對支持鍾的人而言好像也不是重點……

他可以有情緒,承認自己誤會或窗口溝通導致問題很難,但說實話詛咒公司倒閉完全不行啊,已經不是情緒問題了
rice5932
某人太自我中心+不尊重專業了吧,正常人都看得出是誰很盧,而不是噗主自視甚高喔,噗主都說幾次他不想法普了
覺得講解法律的噗主跟旅人好帥(?)
knight1477
shabu7957: 我就是那個臨時取消還打電話去告知也沒要求人家退款ㄉ神奇案例(ㄍ
但其實這才是正常的ㄅ
knight1477
對方還很驚訝跟我說不用延後入住嗎?心想平常到底遇到多少刁民
hawk4705
主要是公司內部一定有規定,簽約流程是甚麼,不懂流程就私自跟人要約是會被砲爆好嗎。
台灣商業上很講交涉(因為民法保障的契約自由是買賣雙方都有自由),所以通常大家都會說 簽到紙本約才是最有保障的時候,還沒簽紙本約的時候都有可能有變數,如果想要避免變數,那不管哪方都需要再確認意思之後,趕快進入紙本契約、定金交付等等的流程啊....
weasel3094
連配音什麼角色都沒有談到意思表示合意個大頭啦(法律生的內心怒號
hawk4705
以他目前放的東西是沒有,說不定沒放出來的有啦- -(或者是line對話的時候有講,看他那麼有底氣說本來是他要配的- -)
可是就是沒紙本約、沒定金...到底為什麼這麼有信心事情就是會成?
weasel3094
窗口要代表公司談合約一定要委任耶,窗口又不能代表公司(白眼
pita3815
我覺得很多事不用特別研讀法律,有出社會上過班的人應該都要知道吧⋯⋯
weasel3094
pita3815: 其實很多人還是選擇性當不知道然後當刁民 :-)
shabu7957
其實我是挺懷疑他說的高層左右手政治理由論啦...
看他的影片也只有放 當時的業務LINE說 很難過提案被取消 然後40分談話說上層左右手因為他的性別取向跟政治取消這次邀約
但 這上層左右手的說法終就也只是他個人提出的說法
講值白點 我是很懷疑他是不是為了進行與論撻伐攻擊才私自加入這段的
或許這40分鐘只是討論合約取消 致歉跟後續事宜而已
weasel3094
其實我也懷疑,因為什麼政治立場歧視都他自己在講,就算窗口真的這麼說,我還是會保持懷疑,畢竟可以寫出那種信件的窗口我其實對他講的每句話都大打折扣
cock3909
試論本篇法盲程度
牙牙黃
lychee1816
cock3909: 程度跟鍾一樣
hawk4705
weasel3094: 這個個人覺得有當下屬的應該都會啦...
就是工作出包的時候要道歉可是又不想講都是自己的錯的時候,推給上層,再找個剛好合作方可以諒解贊同的藉口......恩。
melon8252
cock3909: 不批評他本人,但針對他的問題,我是繪師,接商業外包還沒簽合約之前我才不會開始畫草稿,沒簽約之前都是當沒有的事。
chick6907
這的牙牙黃整個在害人耶,別人跟他強調有契約才有法律保障,他在那邊跳針自己都口頭約定就過得很好(?)
shabu7957
我們這行 即便有訂購紀錄的網站訂單都有可能被胡亂棄單 何況是所謂的口頭契約了 真的過太開心還是沒遇過壞人...
weasel3094
契約基本上確實口頭就可以,但有些是法律明文規定要書面。
另外就是如果今天有糾紛要上法院,口頭契約往往因為沒有辦法舉證而敗訴,通常會簽白紙黑字的用意在於舉證,但假如是信件或訊息,有完整明確合乎契約要件的文字記錄及可以看出意思表示合意,那通常也可以作為契約成立的證據。
所以沒簽紙本契約也能過得好好的,只能說他沒遇到需要訴訟的狀況,他運氣很好,但不是用來告訴所有人都不要簽紙本的理由。
chick6907
更何況以木棉花這案例,接洽的是窗口,和窗口有口頭約定不代表和公司達成口頭約定啊,這要看窗口有沒有獲得公司的代理身分(需要另外簽約,不是他是員工他是行銷部就能代表公司和人約定)
weasel3094
說到重點了 (rofl)
如果窗口沒被委任簽約,那連契約雙方當事人這個條件都不具備,後面什麼契約內容要件什麼表示都不用講了
puppy5200
嗯嗯,這樣看起來,之前我有業務上的金錢糾紛,所以打電話問代書,人家說口頭契約也是算數的這點,原來是唬我的。
weasel3094
puppy5200: 口頭契約算數啊,不要省略一大堆,從來沒說口頭契約不算數,只說這個狀況連契約要件都沒有。
whale408
口頭契約算數,但實務上有個問題是你打官司的時候可能會面臨要舉證契約存在,啊口頭契約你怎麼舉證,所以建議是就算是不要式契約還是留個文字證明吧,就算是Line對話也好。不過鍾的問題是就是不成立契約……
kudu2931
口頭契約比較常用於類似菜市場那樣
那是因為如果只是為了買菜就要白紙黑字很繁瑣而簡化

走法律效力跟舉證上還是白紙黑字比較OK
pita3815
鍾的情況是還在洽談階段
「我們預定的行程是這樣:x月x日要上課,o月o日公開活動,不知道您是有否意願參加呢?」這樣,還在詢問雙方時間和安排的階段吧?
當然如果鍾(或鍾的經紀人)決定接這案子,為了空出時間而拒絕掉其他案子之類的,音雌ˇ不爽可以理解
但不爽歸不爽,這種案子沒談妥飛掉的例子多的數不清,而且還是商業往來
我個人認為是窗口問題比較大,可能經紀人也有誤會,然後鍾也對配音專業或公司流程不理解(從他認為一天訓練讓專業配音員帶就能上陣、覺得行銷部決定好高層就不能否決這些點來看)
結果就是把一點小事講成像甚麼嚴重違約一樣
seal4736
沒簽約前都不算數真的很常見,但有些人好像就因此對這個社會很失望,覺得怎麼大家都把說話不算話視為理所當然,袒護資方

但其實簽約前不算數這件事,不只資方,消費者也常常這麼做啊,比如說被推銷了老半天,消費者當場說好我會買,結果回家想想覺得還是不要買了,浪費了一堆口水的推銷員也不能說什麼
seal4736
所以很多父母才會提醒小孩說外面的合約都要看清楚再簽,真的真的要看清楚,不要因為擔心對方花時間等你就草草簽約,甚至我媽還跟我說,如果當場不知道該不該簽,直接帶回家想也可以,只要沒簽約,所有事情都還有轉圜餘地
weasel3094
契約有審閱期,真的不用草草簽
請參考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
duck6986
噗主讚!
donkey2184
cake5147: 這樣讀不上大學絕對沒有指涉某網紅或者大學都在混的還是會出來靠北
leek7054
大學應該有要修民法概論吧
只是很多人都會翹掉,所以建議不要亂翹課,出社會才知道自己錯過多重要的東西XD
donkey2184
prince4844: 問題是用一句不懂法律就能理直氣壯嗎?要是有人説一句我想跟你交往,就代表承諾要跟你結婚嗎?w
kudu2689
牙牙桑那個太好笑了,是沒出社會工作過的小朋友嗎…
pamelo8969
影片開頭的email的確只是個邀請,但後來說雙方已經確定了彼此的合作,並且錄音時間、配音角色、首映跟其他活動日期與酬勞都談好了,如果拍片者說的是事實的話,也不是沒可能在後續沒公開的信件與對話中,已經符合契約的要件,才讓人誤會。
cock3909
cake5147: 我不確定自己是不是被反問旅館的辣個人ww
因為臉書很怪我有時候留言只能看一半(留言打不開)
不過那個牙牙啥的明明自己也被騙過,卻要大家靠口頭承諾+相信口頭契約解決一切、相信互信
我真的有被氣到歸把火牙起來

不要害人RRR
ibis968
鍾明軒配音《鬼滅之刃》「魘夢」遭拔 片商曾2舉動補償 | 娛樂 | NOWnews 今日新聞
雖然說不是義務,但木棉花合作沒談成也有補償人家欸 所以影片隻字不提是......?
pamelo8969
首映日有邀請他們出席,以及送上相關周邊商品作為補償,但鍾明軒有工作在身,當天沒有出席
這樣的補償隻字不提好像也還好吧
ox7989
pamelo8969: 木棉花補償是道義不是義務,有就要偷笑了,而且經紀人還收下了
hawk4705
契約要件的當事人還不知道符不符合………不用一直吵他就是已經簽約了啦………
donkey2184
pamelo8969: 補償跟賠償不一樣你知道嗎?
rat6352
配音領班沒找的咖小不知道在那邊嗨三小z
pamelo8969
donkey2184: 知道啊
沒有違約所以不是賠償
木棉花覺得自己沒錯所以意思意思補償一下希望以和為貴
只能怪網紅拍片罵人前沒有叫經紀人不准看首映或把周邊退回去
但公司這樣程度的心意好像沒有到不提說不過去的程度
pamelo8969
以這個網紅的個性
要是提到這件事
八成是用我又不是動漫迷
重要的是我被耍了
誰希罕你的補償的角度來拍的吧
donkey2184
就算是找工作吧,很久以前參加某家公司面試也是先簡單上課,然後各別洽談,不行就給一千車馬費。

錄用後如果沒證照的要先輔導考照,可能過一兩個月正式工作,然後每個月看業績不斷在刷。

如果這份工作或簽約真的很重要,為什麼不先弄清楚再去呢w
rum807
感覺有很多法律常識應該要在出社會之前先去請教一下專業人士不然編在九年一貫課程裡面算了
cock3909
九年一貫的產物本人曾經誤以為現在的課本至少比當年國編有更多資訊但想來我錯惹
是說我覺得很大一部分是網路改變了人們合作關係的型態,看起來輕易能夠勾合在一起但其實大家都沒有彼此還是有著距離的認知。
我們那個年代(幹)要談合作反而審慎,僅僅是因為溝通方式沒有現在這麼隨興順暢,倒也不是當時常識比較好orz (超級離題
donkey2184
網路發達以後個人與廠商的風評或是經歷也變得透明化,是好是壞就看情況了。
solar4492
老實說拉-w-,就算真的有口頭契約或是真的有合約先行版本好了

鐘先生因為不符合日台兩方廠商的需求,最後決定不採用,這根本也是正常程序好嗎XD
solar4492
沒拿到工作就拍片想公審,那以後大概沒廠商敢找他合作了
pitaya4571
我常常擔任部門合作相關的契約內容調整的窗口,很多東西不是我說了算,草稿送上去被老闆打槍再調整也是有的,要公司代表人(這個人並不是我老闆,但我老闆需要向上面送簽呈)真的簽下去才算數。
pitaya4571
有點規模的公司甚至有法務部門,我也碰過審約的法務不同意某些權利義務,要求我們雙方再調整的。
solar4492
所以鐘先生的問題就,講難聽點就是井底之蛙大驚小怪.......
hawk4705
應該是說,如果他真的很不高興廠商先接洽再談合約的做法,那他應該要做的是跟自己的經紀人討論,把自己接任何case的規則訂出來。
他要拍片講這個事情可以,但拍成純發泄就只是暴露自己的深淺……
chick6907
他當網紅也好幾年了,都有經紀人還犯這種低級錯誤……還看到有噗說鐘才二十歲大家對他要求太多了,我二十歲時也很白目但我很肯定我沒他白目
chick6907
他可以發聲明要求往後廠商邀約必須確定,我印象中也有一些創作者有做過這種要求,能接受的廠商就會繼續找他,不能就不能,但他就只是發洩
duck1695
如果他用開玩笑的語氣說其實自己當初有被找去試音、但之後沒上,好桑心之類的,也許還可以博得一些同情票,
偏偏要挑在這種時間點把事情鬧大,搞得大家都很難看,
真心覺得就是社會歷練不夠加上想衝關注率,現在的確如他所願獲得關注了,但隨之而來的後果不曉得他有沒有思考過ww
taurus4552
如果一開始鍾氏放低姿態說不定還會有人同情…
現在這樣一面倒的罵聲根本就是他自作自受
weasel3094
說起來,都二十了也就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了。
誰跟你才20歲。
cock3909
以後給他的信都要寫 **本封信件只有詢問意義,並無契約之責..
ham1218
如果他跟日商談合作,肯定會氣到腦中風,日商就是那種表面談的好像很有機會,但是沒簽約什麼屁都不是(前提是有人找他
olive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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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出這樣的看法......
donkey2184
現在是什麼人都想蹭一波www
rum4777
想吸鍾粉讚數吧www
kudu2931
出席配音活動還是擔任電影主力配音是有差距的
如果照這位邏輯解釋,以後外商要在台上片大概都會挑明不准找非配音員的人吧 。因為片商認為不適合不能換
donkey2184
快點打官司啊,大家等著看結果萬一敗訴會不會祝這個國家倒閉
garlic6945
上面臉書是哪個律師事務所的?
donkey2184
越多人打官司律師生意越好…吧?
salad4968
看到好多人在罵木棉花沒誠信,覺得真是一群小可愛啊........
mars760
在別噗看到,鍾粉說鍾走平川路線,這…XDD
donkey2184
好哦,那請他們學習日本粉絲的精神,不要只是嘴上支持,把他的代言商品買爆啊。
kudu2689
olive223: 這粉專想騙讚也不先把人姓氏打對...
rum807
走鐘路線還差不多
donkey2184
有看看某些眼熟的人在那個粉專下很歡欣鼓舞的樣子
salad4968
那個吉點訟是什麼鬼
olive223
那個牙什麼的,擺出一副我只是發發廢文,不要戰的態度就覺得呵呵
rice5932
鍾趕快委託那個律師幫你告木棉花ㄛ
好想知道結果
walnut6884
好奇以這個例子而言,既然窗口也不能代表木棉花,那如果像這樣的來回mail代表契約成立嗎?

木棉花「窗口」(或是那個天兵)
:想邀請你來配音鬼咩之刃(?)的oo角色,o月o日有老師訓練、o月o日錄音

收信人:好的

並且收信人也排出時間、請假、推掉其他工作,這樣木棉花(的窗口、或是那位聯絡配音員的小天才)取消還是不用負任何責任嗎@@?
vodka5088
吉什麼的寫的是法律小教室……
weasel3094
walnut6884: 要看窗口有沒有提出木棉花授權他負責簽約的證明啊
weasel3094
不然難道全世界公司都老闆親自去簽合約嗎?
前面就說有沒有權利負責簽約要看公司有沒有委任啊
kudu2931
這次的狀況是公司對個人的前提下沒有公司正式授權文件都不算(鍾的信件甚至只能說類似詢價報價環節,都還沒下訂單咧)
solar4492
walnut6884:
當然不算XD  上面很多人提過了,你要契約成立,是要雙方都有在法律上有效益的合意交易行為才算,就算口頭也是。 依照目前鍾先生提出的證據都只在詢問意願的情況。

而且真的就算真的有,鍾先生的確可以主張和木棉花求償沒錯,但鍾先生要提出實質損失的證據。

但鍾先生不但提早接收到通知,他的影片內容也不是抱怨自己時間被浪費而是他覺得他被人搞掉(先不提原本木棉花就算真的有和他簽約,木棉花本來就可以中止和拒絕合作),最後更單方面提出原因是他被歧視啥的.......
solar4492
所以鍾先生是在
第一:拿不出能說服人有契約成立的證據.
第二:也沒有提到實際上自己實質損失的證據.
第三:無證據的情況下,抹黑並咒罵他人.
第四:刻意在中文版上映前,有慫恿粉絲抵制的疑慮
solar4492
就以上這幾點,說實在的木棉花可是能告他商業妨礙就是了XD
solar4492
而且最後一點,大家討論那麼久的業界接洽日常,都會提到一點,鍾先生真的認為自己有損失,那就去告XD
knight1477
老實說超希望鍾去告一下木棉花
mink1803
不過看到這篇也是無法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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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罵鍾詛咒木棉花
卻支持叫好黃出言污辱鍾的人格人生
我感到問號???????
chili4953
土條喔www
prince4214
剛剛滑偷偷說看到又有人主張口頭契約是契約,是這噗噗主沒知識XDDD
到底是有多少人被誤導了XDDD
prince4214
乾我也是王子,救命不要 (rofl)
whale408
prince4214: 口頭契約是契約啊,又不是所有契約都要式。只是現在的問題是鍾那個不能算契約。
olive223
prince4214: 笑死
prince4214
whale408: 對我沒說清楚,是指又拿口頭契約是契約來吵鍾合理,我 (rofl)
kudu2931
一個行銷窗口就可以決定公司生死,那老闆自己來就好了要行銷幹麻(x
chick6907
拜託了解一下木棉花是法人不是自然人啊
kudu2931
法律簡單說就是根據方案選擇配套(看起來很像但又不一樣),如果可以一法通用,那大概就是古代皇帝說的算的程度ㄌ
kudu2689
mink1803: 這次事件我比較站木棉花這邊,不過土條可以滾了
lynx260
聽說鍾發了道歉影片?
lime8055
lime8055
Re: [閒聊] 鍾明軒針對偏激言論道歉(節錄重點)
不想點影片的可以看這懶人包
fries2360
看完鍾的道歉影片
各種白眼
fries2360
不但繼續把法人跟自然人的契約混在一起講
而且到現在都在講那個失敗的人類
??????到底那個失敗的人類是誰??他完全沒有證據欸@@@@@@@ 都是他自己在講而已啊@@
pirate4398
支援樓上ptt
不想給鐘點擊
https://images.plurk.com/5yGt3GKxHyl2Edzb4qPerm.png
cake709
太自視甚高結果重重摔下來,怎麼可能會乖乖忍氣吞聲ㄋ當然是繼續罵啊
kudu2931
不就謝謝鍾同學示範什麼叫查個法條就自以為法律專家
knight1477
還在講153真的是有夠丟臉
cake709
然後又在用不同意見就是攻擊的二分法煽動粉絲了,素質呢
kudu2931
民法概論讀超痛苦的都不敢說自己懂很深了,現在鍾的狀況是在跟未來有機會合作的廠商放話說「找我談就是給我工作」這個意思嗎,天啊

他某些地方有自信絕對是好事情,可是至今搞不懂問題在哪又繼續放話實在是ry
knight1477
自己在那邊帶風向 腦補別人歧視他 無中生有不用道歉喔?到現在他根本搞不清楚問題出在哪裡,還一直覺得自己只是一時氣憤,根本整個觀念有問題好嗎
rice5932
好哦,攻擊他的人都是壓力很大在發洩 啊不就好偉大讓大家發洩
kudu2931
https://images.plurk.com/7vghVfYukumRGFIzNvxsAO.png
隨便撈到比較長的整理

……他需要學會安靜跟去選修一下民法概論。
cake709
kudu2931: ??口頭邀約不成立跟慣老闆有甚麼關係??否決的不是日方嗎??別人一定要給你工作做不然就是大壞蛋好壞壞??(懷疑人生
oyster660
鍾再這樣下去沒有廠商敢找他了耶 他是不是本來網紅就只是當兼職這樣而已??
ham1218
kudu2931: 另一個是具有否決權的人,當然可以提出意見,只是他正好是總經理私下好友罷了。看到這點真讓我吃驚他的著眼點是總經理好友
kudu2931
不知道一些覺得慣老闆問題的是不是把老闆嘴巴說說加薪實際不會加薪(?)所以這種商業合作也慣老闆(打完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

總之就跟上面講得一樣
鍾今天完全就是放話告訴未來有意願合作的廠商,「端到我面前的就是工作合約,沒有什麼非正式的問題,不然就是浪費時間」
是太常自稱國際美人真的以為自己是超級紅牌嗎
pirate4398
我比較驚訝原來窗口是高層?
難怪話可以說這麼滿
troll2290
沒廠商找鍾也沒差,可以要求粉抖內
cake709
都搞成這樣了他還是覺得都是別人黑箱作業,好喔
chick6907
總經理的朋友超專業的他救了鬼滅的中配版啦
ಠ_ಠ
olive223: 雖然律師要幫當事人抗辯什麼鬼話都說得出來
但如果他真的敢在法庭上用這個說詞幫鍾抗辯,會被法官電到飛起來www
solar4492
我覺得他真的沒搞懂重點耶,就算真的是內部都同意,有否決權的人否決這本來就是木棉花的權力阿XD 到底是在不爽啥阿,我覺得這點真的是他的盲點,為何人家不能中止或反悔
pitaya4571
等著看他以後沒廠商找他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pitaya4571
就沒社會化的屁孩。
kudu2931
litchi4432
kudu2931: 小ㄐㄐ
cake709
沒社會化又大頭症覺得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這種的最麻煩了
solar4492
老實說我覺得拉,當負面教材就好,我從一開始就不太想理他XD
kudu2931
https://www.facebook.com/...
↑柏慎
(後面搞笑注意,這次引爆算是可以聽人玩配音還蠻有趣的啦)
因為不小心聽到鍾配(眼球中央的gank),鍾的配音真的是不行(同樣是外行,人家吳配木須至少活靈活現的)
solar4492
kudu2931:
打開來:怎不是台語
幾秒後:打回原形
rat6352
看到別人說道歉影片一點就廣告,第一次知道有開營利道歉的XD
solar4492
我很討厭道歉還在那邊,但是啥的,道歉就道歉不要找藉口合理化自己的問題
chick6907
柏慎比鍾好很多,但還是和劉傑有明顯差距,不過起碼聽起來不痛苦
duck1695
他還想為自己的行徑辯解是他的自由啦,反正那是他的人生,他自己負責。
seal4736
黑紅也是紅,大家放置play,他想告就去告吧,他粉絲想怎樣就怎樣吧,一堆好心人浪費時間解釋蠻不划算的
ಠ_ಠ
契約之成立與推定成立(林誠二)
幫王子找好文章了,付不起律師諮詢費,就花個幾塊錢買文章或是去圖書館借
mars760
面子裡子都沒了,還在煽動情緒,還有廠商願意合作的話也是奇葩心臟很大
kudu2931
道歉影片就是
「我沒有錯」
(全劇終)

唉……
duck1695
連一句坦率的「對不起」都沒有,只會各種牽拖,乾脆就直接一句「我沒錯」就好了啊
shabu7957
突然在想王子是不是本人想在噗浪ㄠ免費的民法諮詢
duck1695
shabu7957: 哇!我還以為只有我這麼想,所以沒說出來
fries2360
https://images.plurk.com/4zYEVbVG3IKENXykkw0y81.png 謝謝強者把裡面的詭異發言做成懶人條圖
fries2360
他真的完全沒有常識

對公司是甚麼東西完全沒有哪怕一點點概念,好嚇人
solar4492
挖~~~他在公三小XD"
oreo2252
會議中提出方案上司本來就有否決的權力吧wwwww
salad4968
查了一下,他今年才20耶......這麼早就得罪了未來的潛在金主,祝他長鴻喔
ಠ_ಠ
想說鍾的經紀公司有蠢到放任鍾得罪未來的金主嗎?
查了一下就看到這個
https://images.plurk.com/4WNYkIyocKs8GzGGti5MoO.png
troll2290
就努力拍影片炒話題營利就好,還有上百萬粉抖內,人氣網紅相挺,不怕沒金主
sesame6546
接案者當然要自己做好功課保護利益啊???這是接案者自己要賺的錢耶
周圍的人哪有義務一天到晚提醒你幫忙你…還以為自己是學生嗎?
chick6907
他真的是學生沒錯,記得科技大學還沒畢業
sesame6546
你沒有符合法律要求條件,法律就不可能幫你 這是小學生程度的法律常識吧
既然契約在法律上"不成立" 當然不會有法律途徑能夠處理"沒有存在過"的契約…很難理解嗎
garlic6945
https://images.plurk.com/Y7nzgDRDnW1xHSIz2RMfb.jpg 雖然他說自己是自己的經紀人
不過應該還是有經紀人與公司的
garlic6945
還是這是他出唱片時的音樂公司?
ಠ_ಠ
garlic6945: 剛剛查了那間公司在2018年解散了
hawk4705
ಠ_ಠ: 他信裡有拍到經紀人回覆啊
除非那是最近很流行的第二人格
ಠ_ಠ
hawk4705: 我猜是爸爸或親友充當經紀人才會放任他繼續炎上
ಠ_ಠ
想了一下,還在堅持153的是不是把153當成口頭契約的明文了
ಠ_ಠ
steak2963: 我跟他不熟,也沒耐性看他說什麼,或者你可以幫我總結一下他的說法?
另外,查了一下他好像沒有學過法律或是具有法律相關背景?
venus5611
prince4844: 沒有談好噗主說的那三個要件,當然不能成立契約呀
有人談工作,會不談職責範圍跟薪資嗎
租房子不談好承租範圍、租金嗎

口頭契約要成立,那也要談好這些最基本的
不然A答應租房子給B,但後續都沒談,B就能行李包一包跑去A家裡住嗎?
那是不是要談後續,談好才開始,談不攏就不租了

在雙方都同意條件之前都是協商
kudu2931
七七的資訊如果也只是來自鍾自述,那根本沒有看的必要……(連rico也發了一篇動態,也是來自自述+他對鍾的認知)

Re: [新聞] 快訊/鍾明軒道歉:我後悔了 爆料《鬼滅
這篇有提到公司法XDD
還在153的也可以看一下……
prince4214
是說如果有人想知道鍾他新影片說了啥,我在別噗有做了逐字截圖,不用給他賺點閱
prince4214
https://images.plurk.com/2LopYcjBhjI43On6wXcbAP.png https://images.plurk.com/71alLFFblgWRHTVtPhQzVI.png https://images.plurk.com/4c647amWl8qQr2MKVlZY13.png https://images.plurk.com/1RdyOwyTN4pByM6SDrdk4S.png https://images.plurk.com/6YDg912VI3uV3mXyyMcsYu.png https://images.plurk.com/3K4LikUgU8s4yqprX6tLQC.png https://images.plurk.com/28XNEV7ptrTUwtPY9f8Do5.png https://images.plurk.com/5cNlY2K1yVKYEyuO3IgGpw.png https://images.plurk.com/4Ys4ok1MimtCI1tJgP3sV9.png
搬過來,如果噗主覺得不想看可以刪XD
chick6907
@bamau on Plurk
 巴毛說木棉花法律上沒問題,我不知道其他怎麼想,但法律問題我是信巴毛律師而不是時事網紅
solar4492
steak2963: 77的影片很多只是概略整理,不要太當真比較好
solar4492
尤其法律上是要看證據還有法條,而不是我以為XD
cake709
看了別人的截圖,他真的很在乎他口中的「失敗人類」欸,一下說她有偏見一下把鍋全部推給他所以說抹黑木棉花歧視還是沒道歉嘛,不對他好像什麼都沒道歉
yogurt9907
steak2963:
七七在影片中也有提到「簽約的重要性」,以及雖然鐘有生氣的「理由」,但也難以證明業主是不是確定就是他了。後面七七也有提到「實務面」上業主說得煞有其事,但最後面卻不算數的情況…
然後我覺得七七緊急拍這片只是想抱怨他最近也損失了50萬…
ಠ_ಠ
prince4214: 感謝你的搬運
ಠ_ಠ
必須說我看到牛排貼影片連結說可是77說了OOXX
我第一個想法是「那又怎樣?他是誰?」
solar4492
而且77和鍾先生最大的問題,就是為何要否認對方的拒絕或是終止的權力?
cake709
solar4492: 就惱羞啊
solar4492
他是皇帝還是上帝? 還是他是無慘? 不能拒絕喔
cake709
不能接受事情沒往想像的方向走就氣噗噗咬著對方不放啊 連對方跟經理私下關係都可以拿來作文章,還把自己性向立場當擋箭牌有夠丟臉
venus5611
prince4214: 看完對鍾印象越來越差……
prince4214
venus5611: 我本來就不認識他,然後他又各種搞錯重點XDD氣到不想氣了XDDD
mars760
看了擷圖,反而有種他在說「我就是被鬼滅和聲優粉絲攻擊的受害者啦,不認同就是你們不對!」的強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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