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ake
ref: 2017年6月的HRC35,中國更是提了一個決議案,標題為「經濟發展對全部人權的貢獻」,此時美國已經發現不對勁,表態反對,但是人權理事會投票後,中國的決議案獲得30票贊成、13票反對,發展權正式納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於世界人權的定義之中。

投票過後,中國官媒一片歡騰,認為這是習思想成為世界潮流。

發展權跟發展式人權,都是給國家至高無上的權力,為了要發展經濟,要做什麼都可以,因為各國可以自己選擇發展經濟的方式,其他國家無權干涉。

在此定義之下,中國合理化了針對少數民族的同化、集中營政策、宗教迫害,也給了各國綠燈這樣幹,為了經濟大義想強拆就強拆,因為這是「國家的人權」,其他國家不得干涉。
中國如何透過聯合國,直接改變全世界對「人權」的定義?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