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 毛 山 明 治
一點點冒出頭的想法是
台灣審判制度應該朝判例法的方向努力才是
毛 毛 山 明 治
但是我完全同意現行的成文法制度,我也覺得取消過去的判例制度是好事
毛 毛 山 明 治
我個人認為理想中的判例應該是能夠經的起道德和邏輯辯證的(理想中)
毛 毛 山 明 治
台灣明明需要文組人才......
毛 毛 山 明 治
毛 毛 山 明 治
我怎麼好像在做大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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