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小兔吃糖🐰
Security Check
我覺得這是滿有趣的討論~
畢竟其實二創在法律上是走在模糊邊緣
同人原本的意思是指志同道合的人自費出刊,而非二創的意思
這樣在一些有版權的作品及作者心態上的討論就有趣了
個人覺得二創出刊的人基本上都是因為會有設想與原劇情不同方向,亦或是沒有出現過的細節,想要展現出來而出刊
作者因為基於自己的權力,可以默許亦或是禁止這種「多元宇宙」上的創作
而這個創作者想要探討的是在基於別人創意上的再創意發想,其他創作者們是否能接受這種不需要買已有創意的基礎上創作的狀態,畢竟創作者們對於付費的創意有清楚的認知
這還滿值得探討的~~
掰噗~
我估狗看看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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