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xinnccu
擁有獨立的民意基礎是重點 ,如果要維持的話 ,江有在動腦子,I am impressed.

至於什麼獨立機關的都是忘記613號解釋的呆子論述 。
roxinnccu
只是選舉都已經整併成每兩年車拼一次的話 ,不如依附地方選舉的民意基礎更有意義,憲法本文的監委選舉就是各省市議會選出,現在也可以縮小比例照辦
roxinnccu
民主憲政 ,所有的核心都在於 Check & Balance,不管幾權 ,如果民主正當性基礎都同一的話 ,要C&B只能賭人品 ,那不該是民主憲政的理想樣態 。
04◆天佑ROC
roxinnccu : 我也覺得這樣比較好,江主席看來還是有去重新研究孫文思想和五五憲草,看起來還是有點救
Will
roxinnccu : 目前這個監委選法,立法院還不如省議會
roxinnccu
所以說縮小比例咩 :-D 「國家統一前由自由地區各縣市選舉比例blabla...」
roxinnccu
選舉整併剛好提供了這個機會(一樣的民意base ,但不同的選舉標的) ,還可以掛個招牌說擴大地方參與中央憲政等等等 。
04◆天佑ROC
其實之前負責任的修憲就應該這樣了,我也不懂怎麼會修成這樣變總統擴權
04◆天佑ROC
「1992年5月,第二屆國民大會通過第2次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把當初原為間接選舉機構(各省、市、地方議會與華僑團體選舉之)改為直接由總統提名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同意權交由國民大會行使之,並將原屬於監察院的關於司法院、考試院的人事審核權移到國民大會。2000年4月,第三屆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第6次增修條文,因同意權改由立法院行使之,導致位階與立法院相同的考試院與監察院委員與正副副院長人事同意權、年度預算,皆須經由立法院審核行使之,導致日後各院人事同意權成為立法院執政黨與在野黨政治鬥爭的爭議之一。」
不出意外是老賊時期
當然我不否認當時國民党也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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