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就噗主的描述來看,整個過程都在訴訟上很不利,只是一般人的主觀是有罪推定,但法律上必須是無罪推定,所以結果就變這樣。

大概就類似可教化一樣,其實有些文字就是固定用語,所以引起民眾更大的反彈,說真的就算起訴了這證據在法庭上恐怕也會很苦戰。

還有真心不建議那麼明確指出對方是誰,都有不起訴書了,到時候沒告成是一回事,被直接反咬一口還更慘。

ಠ_ಠ - 【只有你當下反抗呼救才是證據】 我想公開一件今年初,我在高鐵上被強制猥褻以及性騷擾,對方卻不...
小恐龍🦕仰觀
檢察官如果真的有那樣說很不妥就是了……
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小恐龍🦕仰觀 : 我的理解是他所謂的「但是檢察官說什麼?他說:「被害人在候車大廳翹著腿喝飲料,不像是受害者該有的反應。」 」是在講不起訴書的「反應難認與一般被害常情相符」,不是直接說欸?
小恐龍🦕仰觀
就如果有當面說的話很不妥,並不能完全排除沒有那樣的檢察官
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當然所謂的「反應難認與一般被害常情相符」是個蠻長期飽受批評的認定,但就......以這個case來說會出現也是可以想像
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當面說當然是不妥,不過嗯......
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就狠心一點來說,檢察官就算沒這樣說,等到起訴了如果出庭對方律師也會這樣攻擊......上法庭需要很大的勇氣......
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看到這噗變成這樣我只有覺得如果對方真的那麼狡詐的話,現在大概已經準備提出誣告+都已經蒐集好(假設再議可以成功)法庭上可以主張的點了(。
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然後反覆地說對方之前有被告過+被申訴很多件,但現實是(1)台灣的職場本來對這種事情就超級不負責任(2)這也無法證明他在這一件就有做
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所有的情緒不滿跟覺得不公不義我都可以理解,但面對現實吧,讓自己陷入更多的危機絕對是更不必要的
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到時候再議不成又吃上誣告時,難道要再來一篇說司法真的不公不公不公嗎
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在訴訟上最可怕的事情就是「認為自己提出的證據都是有利的一定讓自己會贏」,這真的看太多了,現實就是兩邊都提出自己的證據最比較時,一定有一方的證據不被採信
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我沒有覺得完全不能再議,單看描述的確有可能有些證據還有其價值,但是看到這種自己的證據沒有100%被採用就喊著不公不義的,我只能說接下來大概只會發生更多喊著不公不義的事情
小たま ☆ 尋覓住所中的二宮擔
如果以最極端的狀況來說,為什麼大家必須要相信一個偷偷說的噗主?只要說自己是受害人,就大家都要相信了嗎?這是整個噗讓我覺得最煩躁的地方。他也沒有把證據真的全貼出來,而且就算貼了,怎麼相信就是真的呢?而且看不到另一方提出的證據的狀況下,根本沒有辦法釐清真相,還有站在司法的角度看一個案子該怎麼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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