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mith
: 你有看內文嗎…?女方從一開始就有提到自己被暴力對待,目前比較偏夫妻兩單方面認為女方是第三者,女方不管是被迫還是斯德哥爾摩狀態,都不能直接認定她就是自願當小三。 心理狀態的防護機制不等於自願。更別說夫妻兩一臉想凹女方是第三者,好脫罪了(控女方是第三者,夫妻還能告女方妨礙家庭。如果是男方性侵罪症確鑿,男方身敗名裂還要被抓去關。這種沒心沒肺的人當然寧可反咬受害者) 法律上要叛罪,證據是很大的條件,如果受害者留下的證據不如,很難判定對方性侵。但是法律本身是死的,沒去顧慮受害者的精神狀態及當下的權力不對等,所以本身條件就很難達成。這也是一堆性暴力犯罪逍遙法外的原因,沒被法律判罪不代表他無罪!
然後我發現一件事,這幾天的相關新聞,各家媒體幾乎都不會提這位執行長的名字。這位廖泰翔執行長,只要在GOOGLE頁面上打他的名字,出現的都會是另一個同名同姓政治人物...
昨天就有圈內朋友在說,廖在當地媒體圈裡很吃得開,有幾家媒體原本要報的,後來還是撤稿了。
總之
現在就靠大家幫忙傳出去了
我也剛好有性廖的也是人渣...據了解,林女2年前與已婚廖男執行長,在同家長照機構服務,並發生畸戀,但這段感情讓林女痛苦不已。林女轉新北衛生局工作後,廖男妻子委請徵信社跟監蒐證,終於發現2人婚外情,隨後向林提告妨害家庭,並揚言要她身敗名裂。
且男方提告的是妨害名譽,應該是指當事人在生前用FB的分帳暗示公開自己受到男方壓迫這件事,男方發現了要提告當事人。
但提告的部分似乎是妻子提告而不是男方本人?
妻子也是很看不開呢,這種渣男敢出軌一次就會有二三四五六次,早早放生才是上策吧。
男方提告是最近的事。
靠北復健上有非常多臉書發文備份,這篇留言也有備份廖承認自己動粗的錄音檔,應該可以證明一開始就是性侵了…
而這個問題就在於,以這次的案件為例子,第三方根本無意而是男方的問題,但刑法上卻會被告通姦(成不成立另外一回事,但這之間的傷害滿大的),而男方卻可以無事脫出,還可以反告第三方。
就是有一堆這種破事+婚姻算民事契約,不應當用公權力去介入(刑法),所以日前已經被判定違憲除罪化了
只是當時滿多根本搞不懂狀況的人,聽到除罪這兩個字就高潮XD
心理狀態的防護機制不等於自願。更別說夫妻兩一臉想凹女方是第三者,好脫罪了(控女方是第三者,夫妻還能告女方妨礙家庭。如果是男方性侵罪症確鑿,男方身敗名裂還要被抓去關。這種沒心沒肺的人當然寧可反咬受害者)
法律上要叛罪,證據是很大的條件,如果受害者留下的證據不如,很難判定對方性侵。但是法律本身是死的,沒去顧慮受害者的精神狀態及當下的權力不對等,所以本身條件就很難達成。這也是一堆性暴力犯罪逍遙法外的原因,沒被法律判罪不代表他無罪!
總有人要用法律脫罪
既然是高職位、懂法律
玩法律知法犯法又不是只有他們
社會上的平凡人,哪一個人有時間研究法條去鑽漏洞傷害他人?
林女被性侵=>廖男威脅交往=>然後林女早在很久以前就提出分手也不和廖男來往=>廖男不放手=>被張性妻子發現
而張姓妻子拿著他所謂徵信社通知,想把林女抓來這圈套好告她通姦(那時候通姦還沒除罪化),但實際上不論小四還是徵信社,都是這廖姓夫妻自己自導自演的
但有媒體相關者看不下去,就偷偷爆料給第三方公開
這邊有說明,張姓妻子的手法真的噁心
林女的事件就是個最好的例子,就算林女想自保遠離,對方不願放手還鬧到對方公司,甚至還聯合自己的妻子想脫責。
好的,假設你今天被強暴了,把你被強暴的過程錄影給一堆陌生人看(警察、檢查官、法官),你心情上受的了嗎?
你一定是被強迫脫衣的對吧。證據不會只被播放一次哦……
更別說多數是沒錄影可以為證,那就是案發現場、體液、反覆口述過程給陌生人聽。甚至莫名會有人找上你破口大罵是你先勾引人,沒資格說是被強暴。或是罵你說你怎麼可以毀了那個男人的前程。更難聽的字眼多的是……
這些舉例如果你都扛的住,那你很勇敢。
林女更勇敢不畏懼死亡,不畏懼死亡卻畏懼失去一份工作,好好一個認真工作的女孩子為了一份工作和強暴犯交往,太犧牲了。
現在就是沒有直接的證據去判定廖男有罪,法律是無罪推定原則所以這點很難辦
而我們這去探討死者的私生活也只是增加其他的傷害,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等調查報告出來了
廖男能做的是讓林女社會性死亡
一開始會去交往,或許是還帶著一份這男人會改、會知道自己錯了的期盼,然而這男人卻如此。
更別說,或許是廖男為了脫罪才聲稱有交往(無證據就可能會被判定為合意性交,廖男無罪)
再來,殺人沒那麼簡單的,尤其是由較柔弱擅自責的女性動手。(死者不在媒體界,而是廖男長照界底下的員工,你是否誤會了…?)
如果今天是林女逼死了倆夫妻,或許在媒體上會被講的極難聽也說不定。
怕到選擇死亡真的是最慘烈的了.....
1.死者不在媒體界,而是廖男長照界底下的員工---這點我知道,沒誤會喔
2.殺人沒那麼簡單的---這個說法我保留
沒有如果,依照現實資源、地位來看,要逼死兩隻發生機率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