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丁】
任國龍是中國商人,早期利用漏洞購買大量大同股份,被金管會發現,並命令任國龍和其家族要把大同的股份賣掉。但是,在任國龍賣掉大同股份的同時,有三家公司(羅得、競殿、三雅)花了61億左右買進了大同股份。

問題來了,這三家公司的帳上現金只有兩千多萬,股東權益(自有資金)只有三億多,哪來的61億買大同?經追查,這三家公司都是同一名台灣商人的家族企業,然後在買股票的同時,這位商人在中國的公司跟任國龍的旗下企業「借款」了31億,而且借款跟買大同股票申報的時間一致。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不過市場派那邊也沒認輸,在FB繼續開戰場帶風向...
〖丁】
金管會是說公司派不能自己宣布市場派沒有申報,現在看起來是公司派賺到時間,然後其他部分要到法庭解決。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現在就變法律戰,法律戰法院見
〖丁】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