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
FB 陳佩琪 Peggy
約 1 小時前.
對不起,我搞錯了, 簡議員說不是針對我昨天以醫生身分在臉書的發文,而是說我不適格當市長夫人, 所以您這次要發文市長室請市長離婚?還是市長不離婚就罷免他?記得妳幾年前發文到聯醫公關室問為什麼公益活動都請陳佩琪而沒請郝市長夫人? 現在更進一步要市長跟我離婚? 【FB 不會管家務事(p-laugh)
芋頭涼丸
簡議員有愛她老公嗎?不然要她離婚幹嘛?
@.tw.
芋頭涼丸 : 通姦已不用刑法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