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子🏢 次は……
[雜談集中0601] 看到朋友貼才看到某關於委託的爭論……完全不知道怎麼能吵起來(ドン引き
要我說的話其實滿簡單的。今天所謂非商用委託大家普遍合意上都是「完成的成品委託人後續不得用於商業用途or僅授權委託人用在限定範圍」的話,委託條件請全部加一條但書「委託完成之作品作者保有一切著作權法規定之著作權」就可以了。也就是可以寫成「除授權委託人OO、XX用途(譬如委託人自用頭像/自用桌布,不寫其實也行那就是全部保留)以外,作者專有一切著作權法規定之著作權」
當然也可以再多加個彈性條款譬如其他非商用的用途請事先提出與作者討論,但至少做了這樣的聲明就能先把後續利用的權利都先圈起來避免爭議吧。
鴉子🏢 次は……
簡單的說今天非商用委託並不是在買賣作者完成的成品(或是後續的著作使用權利),而是在提供一個「完成特定作品」的服務,只要把重點放在這裡應該就很清楚了。
鴉子🏢 次は……
如果覺得定義很重要的也可以在委託規範內寫清楚,也就是委託的效力與標的僅及於作者依照指定條件創作這個服務上,不及於成品在約定以外的各項使用權利(若有約定依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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