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隻狻猊咬著劍
【政治相關,不喜勿入】
有隻狻猊咬著劍
「賠錢比把外遇的人關起來更好。」說得很好聽。
所以說,提高權益受損之配偶獲得的賠償金額的措施,什麼時候上路?確保能拿到錢的措施(不要說外遇賠償了,各種賠償拿不到錢的案例都一堆)又什麼時候上路?
有隻狻猊咬著劍
這就跟廢死的人都說「終生監禁不可假釋比死刑更好」,但這個處罰方式被提出這麼多年了一直都是零進度(還被歐洲人權法庭宣告違反人權)一樣。就是拿走人民現有的自保工具,用一張空頭支票交換。
有隻狻猊咬著劍
再說,法官論述都把通姦罪只當成心理問題,他們有想過通姦導致的性病風險嗎?忠貞同時是單一性伴侶,低性病風險的承諾,這是實際的人身問題!
保險套不能百分之百防禦所有性病(何況外遇也可能無套),子宮頸癌疫苗不能免疫所有種類的菜花,抗藥性梅毒正在蔓延……被外遇配偶傳染愛滋的案例網上隨便一查就一堆。
有隻狻猊咬著劍
在我看來,讓配偶毫無戒備的暴露在性病風險下,和過失傷害一樣足以構成刑事罪。
有隻狻猊咬著劍
聽專家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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