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Thu, May 28, 2020 2:53 AM
現在是台灣人娶香港人的好時機,不論性別
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Thu, May 28, 2020 2:54 AM
說不定早就有一堆人蛇開始假結婚了
鯊鯊✡一般鯊鯊
@dnb0923
Thu, May 28, 2020 3:02 AM
有道理
Гiphiris
@cd550011
Thu, May 28, 2020 3:02 AM
不要港女
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Thu, May 28, 2020 3:13 AM
之後會不會有一堆肉償假結婚,婚前契約寫好就不會離婚被凹錢了
堇推委員會-雪野
@tot971782
Thu, May 28, 2020 3:14 AM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3:30 AM
香港夫妻財產制好像只有「分別財產制」
(婚前婚後都是各自管各自的財產)
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Thu, May 28, 2020 3:59 AM
Thu, May 28, 2020 5:39 AM
小白?
: 飛過來結婚入台灣籍,當然是算台灣的吧?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4:52 AM
如果沒有任何操作的話,多數情形都是適用臺灣法
對方沒放棄香港籍的話,要用香港法也是可以的。
題外話,分別財產制比較不會被凹吧......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5:14 AM
假結婚被抓到滿嚴重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事責任、就算已經走到歸化入籍有可能被撤銷)
看起來還是直接來一發當「中華民國國民的生母」最穩
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Thu, May 28, 2020 5:15 AM
Thu, May 28, 2020 5:39 AM
小白?
: 婚前契約寫好那一整句話就是指婚前約定分別財產,是你沒看清楚還是我寫得很難懂
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Thu, May 28, 2020 5:16 AM
Thu, May 28, 2020 5:49 AM
小白?
: 所以你說到說香港法的前提,是指在結婚前完全沒討論,然後台灣打官司時要求用香港法?
蟹餅@據說是飛天少女
@Benson80429
Thu, May 28, 2020 5:17 AM
好奇假結婚的判別標準是甚麼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5:25 AM
Thu, May 28, 2020 5:26 AM
協議可以只協議「『夫妻財產制』部分適用香港法」(要以書面約定,但不需要公證)
沒有協議的話,應該就是適用臺灣法
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Thu, May 28, 2020 5:31 AM
Thu, May 28, 2020 5:39 AM
小白?
:
要同意協議適用香港法,幹嘛不就直接用台灣的分別財產制?
-
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Thu, May 28, 2020 5:34 AM
Thu, May 28, 2020 5:49 AM
小白?
: 我上面「所以你說到說香港法的前提,是指在結婚前完全沒討論,然後台灣打官司時要求用香港法?」的意思是,在台灣兩邊離婚吵起來,女方可以要求夫妻財產制適用香港法,但男方不同意時會如何判?
如果不會因此判適用的話不就也沒意義
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Thu, May 28, 2020 5:37 AM
真的約假結婚可能還抓得到吧,但抱著這個心嫁過來再搞離婚的大陸人不是一大堆,這種根本沒辦法抓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5:45 AM
Thu, May 28, 2020 6:22 AM
有書面才會適用香港法,沒有的情形適用臺灣法
「用香港法」、「用臺灣分別財產制」結果一樣,我覺得前者對方可能搞不懂這有什麼意義,告的時候對方拿出合意適用準據法的書面的話,這時候對方不同意也是沒有用的。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6:25 AM
然後,關於假結婚,基本上99%的案件都是「大陸女子花錢找臺灣人假結婚,然後臺灣人在大陸被遣返後主張婚姻無效」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6:25 AM
證據基本上都是「當事人自己承認」的......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6:34 AM
Thu, May 28, 2020 6:43 AM
就連「為了詐領保險金結婚」都沒有例子構成「通謀虛偽結婚無效的」
只要雙方不鬆口,法院單方要證明「雙方自始沒有要結婚的意思,而去登記結婚」真的非常的困難......
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Thu, May 28, 2020 6:49 AM
那感覺用曝光假結婚威脅對方,效果非常顯著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6:50 AM
......翻了全部的判決才知道這東西有多難舉證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6:55 AM
男方也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啊(刑事犯罪)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7:05 AM
如果要靠著和臺灣人結婚取得臺灣定居權,需要婚姻維持三年以上/維持婚姻期間已經生產子女
投資六百萬(維持事業就好,不要求用完)也可以得到申請定居權的條件
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Thu, May 28, 2020 7:14 AM
小白?
: 所以是開大,另一邊遣返比較嚴重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7:24 AM
Thu, May 28, 2020 7:34 AM
peterh222
: 她拿到戶籍(定居權)前直接和她離婚也可以(不會立刻遣返,但是居留權到期無法延長)
小白?
@sinx_view
Thu, May 28, 2020 7:24 AM
開前面這招有些風險,而且我覺得對方會跟妳拼命w
頸鹿@キリン
@kirin8815
Fri, May 29, 2020 11:52 AM
肥宅表示要真結婚,之後要離再說
(圖可能是假的)
載入新的回覆
說不定早就有一堆人蛇開始假結婚了不要港女之後會不會有一堆肉償假結婚,婚前契約寫好就不會離婚被凹錢了(婚前婚後都是各自管各自的財產)
對方沒放棄香港籍的話,要用香港法也是可以的。
題外話,分別財產制比較不會被凹吧......
看起來還是直接來一發當「中華民國國民的生母」最穩
沒有協議的話,應該就是適用臺灣法
要同意協議適用香港法,幹嘛不就直接用台灣的分別財產制?-如果不會因此判適用的話不就也沒意義「用香港法」、「用臺灣分別財產制」結果一樣,我覺得前者對方可能搞不懂這有什麼意義,告的時候對方拿出合意適用準據法的書面的話,這時候對方不同意也是沒有用的。
只要雙方不鬆口,法院單方要證明「雙方自始沒有要結婚的意思,而去登記結婚」真的非常的困難......
那感覺用曝光假結婚威脅對方,效果非常顯著投資六百萬(維持事業就好,不要求用完)也可以得到申請定居權的條件
肥宅表示要真結婚,之後要離再說(圖可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