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
@SSWilsonKao
Thu, May 21, 2020 4:11 PM
6
查了一下意外發現下週 PRC 人大在港版國安法前面一案是審議民法典草案。原本可以是個有意思的事,但看起來在這年頭應該是沒有一點意義了。
狼狗傑
@JimHawkins
Thu, May 21, 2020 4:20 PM
他們修民法應該也是往奇怪的方向修吧,比如離婚冷靜期
WK
@SSWilsonKao
Thu, May 21, 2020 4:23 PM
那沒啥了不起。身分法這種地方有各種在地怪東西很正常。有看點的是總則,還有跟債法的關係。
mózhēngist
@bazu2
Thu, May 21, 2020 4:24 PM
议会政治就是个笑话而已,准备革命
WK
@SSWilsonKao
Thu, May 21, 2020 4:25 PM
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勢在必行且刻不容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
猜測除了媒體報導的四要點以外,強化軍警勢力、跨區執法跟兩辦對行政區政府干預的權限大概也會有。
WK
@SSWilsonKao
Thu, May 21, 2020 4:26 PM
mózhēngist
: 在台灣和其他地方還是有點搞頭,至少我以前相關從業者的經驗可以這樣說。
夢漫廷
@es800106
Fri, May 22, 2020 1:09 AM
其實不是修法而是立法。因為中國一直沒有《民法典》而只有各種分散的《物權法》、《合同法》等等,他們的民法學者奮鬥了快三十年終於要搞出一部民法典。
mózhēngist
@bazu2
Fri, May 22, 2020 1:50 AM
Fri, May 22, 2020 1:51 AM
可是任何法律都只不过是社会上政治力量对比的脚注。中国那些人权律师下场就不让人觉得走议会或法庭路线有任何希望
WK
@SSWilsonKao
Fri, May 22, 2020 4:23 AM
夢漫廷
: 對啊我知道。所以才說是很有意思的事,他們的民法典結構非常有趣,可以看得出一些意思。
mózhēngist
: 一來你觀察跟指涉的對象僅限中国跟香港。二來是我不否認法律確實反映了政治跟社會過程,但從法律史跟法律社會學的觀點出發,就知道至少在某些地方法律系統不但有了內部自主性而且還反向干預了政治跟社會過程。可以追問的是,讓法律系統有以上特徵背後的條件是什麼。我對於各種主張革命的前景沒啥意見,但如果要能操作而不是嘴嘴而已,前提是有切事的認識,不管是革命前還是革命後的社會或國家如何運轉的問題。蘇聯跟新中国已經是可以比較的對象(i.e. 示範了沒認真想過會發生什麼事)。交淺言深,言盡於此。
狼狗傑
@JimHawkins
Fri, May 22, 2020 6:02 AM
夢漫廷
: 說成修法的就是我(扶額),感謝指正。
是說瞄了他們網路上的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
對總則第二章第四節內容最有感觸,但非專業如我只能想到:這不就是帝俄解放農奴嗎?
1861年俄國農奴制度改革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好啦中國的起點和鄧小平的措施應該有比帝俄好一點,不過這「剛解放」的狀態好像從鄧小平搞個體戶開始就一直原地踏步而已?
且雖然對他們指令治有一點點概念,但透過夢漫廷君的提示搜尋看到鄧最重要的個體戶與個體農戶措施這麼多年只是停在辦法還是有點驚訝……
WK
@SSWilsonKao
Fri, May 22, 2020 8:27 AM
我不是中國專家所以只是亂說。總則第二章第四節的設計很奇怪老實說。個體工商戶如果要負無限責任那其實跟就跟其他一般自然人一樣,在這種狀況要登記、還特別有一個條文規範但又不法人化(創造出法人格),也不是有限合夥(需要公示賴表彰其責任有限範圍),看起來最多只有限定其經營活動於所登記的種類範圍,但為何這需要在民法總則而非其他特別法處理,我是看不太明白。農業承包戶也是,看起來是農地經營權專有於農戶,然後無限責任的範圍畫在個人或者是家戶,這種設計其實要寫在特別法裡面亦可,放在自然人這邊規定看不出實益。當然也有可能是為了表彰某種鄧小平價值之類的需求吧。
狼狗傑
@JimHawkins
Fri, May 22, 2020 3:09 PM
你說的疑點我覺得已經比維基百科條目列出來的差異還多了:
獨資企業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國大陸法律設定了兩種個體戶......都必須由自然人建立,都有無限責任。」
「台灣
獨資之工商行號,為行號......的一種型態。與依中華民國法律《公司法》組織設立之法人不同,獨資、合夥之商業係依《商業登記法》組織設立之事業,無商業之法人格,亦無權利能力,故為不同之權利義務主體」。
个体工商户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個體工商戶可以是一個自然人,也可以是一個家庭。」
他們把個體戶列為自然人,顯然就不是依照他們不想完全遵從的資本主義,而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對不起我也只能說那麼多,敝校理論上該教給我的還不如淡江(?
WK
@SSWilsonKao
Fri, May 22, 2020 3:28 PM
我修正一下,我對商法不熟(只有必修公司法)忘了先看台灣的商業登記法,確實台灣也是要求原則登記(我忘記這件事情大概是因為我接觸到的都是規模小到可以免予登記的例外),那我想要求登記理由可能更多是有稅務跟管理的需求,雖然商業登記法不直接觸及管理問題。不過,個體戶有沒有列為自然人其實跟什麼不想完全遵從資本主義沒啥關係,反例就是在台灣獨資商號或合夥在台灣也是自然人。所以其實唯一的差異(也就是我一開始的困惑)是這幾種經營型態不需要在總則裡定性,在特別法裡講就好。
WK
@SSWilsonKao
Fri, May 22, 2020 3:31 PM
Fri, May 22, 2020 3:33 PM
我想放在總則裡反而會生出一個可能的解釋上問題:如果不為登記,撇除掉相應的行政處罰以外,其法律行為有效嗎?以及法律行為所發生的效果會因為是否是一般的自然人還是有登記的個體戶/承包商而有所差別?在台灣的話,獨資商號有沒有依規定登記純粹是受機關裁罰的行政罰問題,與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或效果無涉,負責人還是負無限責任,一般合夥的話就是無限連帶責任。反而 PRC 拉到民總規定就會讓人覺得是否有區別的意義。
狼狗傑
@JimHawkins
Fri, May 22, 2020 3:39 PM
原來獨資商號在臺灣也是自然人(抹臉),然後最奇怪的還是把個體戶拉到民總的安排(看來真的就是共產中國做法,鄧小平還沒被全盤否定就必須做一些動作來標榜)......謹受教。
狼狗傑
@JimHawkins
Sat, May 23, 2020 5:45 AM
得不到的土地所有權:中國農村發展困局
想了想,我是覺得習近平及其幕僚團的想法可能蠻簡單的:今天只要出了甚麼問題,比如被外媒特別報導了,就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反正提高指令層級,可以戰略靈活部署的東西就弄成條款,應該在特別法規定就好的東西就是要拉到法典總則規定,以喚起下級特別重視(雖然實際上他們官僚還是看他們當下最重要最新的指令是什麼,揣摩上意目前最重視甚麼才做事),沒細想所謂可能解釋上的問題,反正後面要解釋都是照黨當時有利的方向來,初一十五不一樣也無所謂,黨政方便就好,比如今天沒登記個體戶的韭菜今天做出了個體戶的法律行為,管他法律行為無不無效,有油水就榨乾?
WK
@SSWilsonKao
Mon, May 25, 2020 11:32 AM
晚報:英保守黨議員促加快立法,限制中國等國企收購英國公司|端傳媒 Initium Media
mózhēngist
@bazu2
Mon, May 25, 2020 4:15 PM
Mon, May 25, 2020 4:15 PM
限制外企購買本國企業不僅是對的,而且不只應該限制中國。英國許多地區鐵路是一家德國國營公司運營的,其中一個最大的快遞UK Mail 是德國郵政DHL的子公司,最大的六家電力公司有四家是外資。就他媽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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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測除了媒體報導的四要點以外,強化軍警勢力、跨區執法跟兩辦對行政區政府干預的權限大概也會有。
mózhēngist : 一來你觀察跟指涉的對象僅限中国跟香港。二來是我不否認法律確實反映了政治跟社會過程,但從法律史跟法律社會學的觀點出發,就知道至少在某些地方法律系統不但有了內部自主性而且還反向干預了政治跟社會過程。可以追問的是,讓法律系統有以上特徵背後的條件是什麼。我對於各種主張革命的前景沒啥意見,但如果要能操作而不是嘴嘴而已,前提是有切事的認識,不管是革命前還是革命後的社會或國家如何運轉的問題。蘇聯跟新中国已經是可以比較的對象(i.e. 示範了沒認真想過會發生什麼事)。交淺言深,言盡於此。
是說瞄了他們網路上的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
對總則第二章第四節內容最有感觸,但非專業如我只能想到:這不就是帝俄解放農奴嗎?
好啦中國的起點和鄧小平的措施應該有比帝俄好一點,不過這「剛解放」的狀態好像從鄧小平搞個體戶開始就一直原地踏步而已?
且雖然對他們指令治有一點點概念,但透過夢漫廷君的提示搜尋看到鄧最重要的個體戶與個體農戶措施這麼多年只是停在辦法還是有點驚訝……
獨資企業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國大陸法律設定了兩種個體戶......都必須由自然人建立,都有無限責任。」
「台灣
獨資之工商行號,為行號......的一種型態。與依中華民國法律《公司法》組織設立之法人不同,獨資、合夥之商業係依《商業登記法》組織設立之事業,無商業之法人格,亦無權利能力,故為不同之權利義務主體」。
个体工商户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個體工商戶可以是一個自然人,也可以是一個家庭。」
他們把個體戶列為自然人,顯然就不是依照他們不想完全遵從的資本主義,而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對不起我也只能說那麼多,敝校理論上該教給我的還不如淡江(?
想了想,我是覺得習近平及其幕僚團的想法可能蠻簡單的:今天只要出了甚麼問題,比如被外媒特別報導了,就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反正提高指令層級,可以戰略靈活部署的東西就弄成條款,應該在特別法規定就好的東西就是要拉到法典總則規定,以喚起下級特別重視(雖然實際上他們官僚還是看他們當下最重要最新的指令是什麼,揣摩上意目前最重視甚麼才做事),沒細想所謂可能解釋上的問題,反正後面要解釋都是照黨當時有利的方向來,初一十五不一樣也無所謂,黨政方便就好,比如今天沒登記個體戶的韭菜今天做出了個體戶的法律行為,管他法律行為無不無效,有油水就榨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