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豔陽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今天表示,中國大陸與WHO於2005年所簽署的秘密備忘錄(MOU)並未公開,不過根據了解,該MOU規定台灣的醫療公衛專家如果要參加WHO所舉辦的技術會議及活動,必須要在會議五周前向WHO提出申請,並轉中國大陸衛生部審核,同時必須以個人的身分出席,層級要在處長以下,而且會議資料一律要註明是來自中國台灣(Taiwan, China)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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