ƸӜƷ ♥小師妹♥ƸӜƷ
台灣的司法真的是越來越令人無法苟同。
太可惡了,只要能捏造出有精神錯亂疾病就可脫罪...那要司法幹嘛?要法官幹嘛?簡直是個屁😡😡😡
這法官判決的用意是要警察不要保護人民免招來橫禍的意思嗎?
每每看到殺人者被判不需死刑,就覺得命越來越不值錢。
有人說判終身監禁!
一個很殘忍的答案就是----
台灣的無期徒刑-就是有期徒刑!
台灣的終身監禁-就是沒有終身監禁!
因為可以可以申請假釋。
想請問廢死團,一個無辜的被害者在被殺死前有多麼的害怕?到底又是誰對不起他(她)?是兇手?是國家?還是政策?還是廢死團體??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