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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p4962
不是禁止販賣娃衣?
fries9055
官方有另外發過繁中提醒不可以賣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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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知道官方的二創規範, 剛剛也一再詳細研究了一下,
《IDOLiSH7-偶像星願-》官方網站
我好像找不到有明確禁止娃服的文字...可能我眼殘, 或是如果在這篇以外的地方說過的話麻煩旅人們找給我吧...(我也翻了一下FB粉專, 沒有找到類似禁娃服的發言??)
以我自己的理解, 娃服並無完全禁止, 主要明確禁止的有:
1. 模型等立體工藝品,
2. 形象飾品,
3. 對官方出品布偶本身做過度加工
4. 自製類似官方的布偶並到社群網站發表
5. 製作布偶畫圖的周邊販售
6. 以企劃內既有服飾為原型製作布偶服裝
7. 用國王布丁、奇娜子及其他玩偶的設計為靈感之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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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娃服有沒有跟1, 7兩種抵觸, 我認為有存有灰色地帶, 這邊的理解是, 針對的是模型類的立體工藝品, 或拿整個布偶圖案創作那種
我的說明可能不清楚但...我的理解是娃服沒有完全禁止
ape4551
原來不是只要符合 非營利目的範圍 以內就可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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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企劃內既有服飾為原型製作的布偶服裝", 我認為指的是作品內確實出現過的角色衣裝
小怪獸娃娃的小褲褲..........好像沒有出現過吧??
soup4962
>用國王布丁、奇娜子及其他玩偶的設計為靈感之創作
"愛娜娜小怪獸同人"小褲褲及小裙裙 建議是不要硬要掛上小怪獸用喔 既然是一般設計的話
soup4962
設計靈感不是只單單泛指在花紋或是形象吊飾,特別為官方娃娃做的配套飾品也算是以“官方”娃為靈感而發展的東西。 官方真的已經對這塊管很鬆了><所以還希望可以多注意,造成您不舒服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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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p4962: 這邊並不否認小褲褲是專為小怪獸娃娃造的, 以官方娃為靈感這點我也說明過存在不同的理解...
然後如果去掉跟小怪獸的關系可能會更引起更多爭議(例如它可能就會變成一件印象飾品)
所以很抱歉這邊暫不考慮去掉小怪獸的字眼......
但是感謝你的提醒跟關心, 造成大家的誤解我很抱歉
ham3908
我覺得商品上的角色標誌圖案是否觸及使用Logo的規範呢?
而且因為此標誌也有可能讓部分人誤以為是官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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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3908: 標誌的話, 每個角色的代表標誌其實都是通用的樂譜符號,詳見:
List of musical symbols - Wikipedia
所以我想不會連代表標誌也不能用吧...
然後這邊已經寫明了是"同人"的了, 如果仍然誤解為官品的話......我很抱歉
fries4252
ham3908:抱歉,看到你提LOGO忍不住來回
角色標誌都只是樂譜符號而已,並不是i7專用、也不是i7官方設計的圖形。把這個東西當作LOGO的話所有CIS的設計師都要哭了啊…
mango8238
角色標志只是樂譜符號吧,噗首都寫了是同人周邊,除非有人買了再轉售不然很難誤會
ham3908
標誌我知道是通用樂譜符號...但官方在使用上也有另外設計稍微不一樣...還有顏色的配置也是設計的一環吧⋯⋯
我覺得難免還是容易造成誤會
fries4252
關於LOGO,官方的規範是這麼寫的:

<關於作品LOGO、各團體及子團體的LOGO使用>
為避免與官方授權商品混淆,無論於任何情況下均禁止使用LOGO。
另外請理解即使改變團體名、子團體名的書寫字體,依舊有可能被誤認為官方授權商品,故請考慮將其註記為二次創作物。

所述的範圍只有作品LOGO、各團LOGO,並沒有禁止樂譜符號的使用、也沒有把樂譜符號定義為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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