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
【識詐騙】理律,30 億元的背叛與信任 @ 峰言峰語 :: 痞客邦 ::
掰噗~
真是講到我的心坎裡
傻眼
哥上禮拜讀到他的法條稅捐28條 天之驕子 雖然也是坐船過來的難民 但是是有腦袋的人
傻眼
哥這輩子最佩服的就是像這樣的人 從天上掉到18層地獄 然後再從地域爬出來的人 這種人才算厲害 60歲負債30億 這輩子賺得全沒了 3條路自己選 1自殺 2宣布破產 3面對 他選擇了3面對 真的值得歌功頌德一下
傻眼
但是看新聞 他好像也是要支持要統一人
傻眼
哥上禮拜讀到退稅只能退5年 那時候他們家因為稅捐單位的疏失 適用法律錯誤 好像讓他們家多繳了房屋稅15年的錢 結果政府只願意退他5年
傻眼
然後就去訴願跟稅捐單位打行政訴訟都輸 後來自己寫狀紙打大法官解釋 因為那些法官都他教出來的學生 然後老師又再次幫法官上了一課 所以後來就修法改掉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 其退還之稅款不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 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