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問題】巴哈有人被抓去泡茶了(可憐的事主在4樓QQ 大家快幫幫他 別讓場外-1阿)
上次那個中共粉紅威脅時中的貼文
警察洩漏公開這事情的人的個資,
媒體接棒抹黑他
哇喔...
monkey7905
媒體的風評本來就很差不多說,警察這樣搞是想怎樣
coke5351
他真的很衰小
ಠ_ಠ
我也覺得警察真的太扯了,這到底是什麼鬼
ಠ_ಠ
明天起床我要研究一下該怎麼幫他,想一起寄抗議信,因為這個真的太扯了
公佈要說出真相的人的個資,然後造謠對方是危害世界的人
這不是中共才有的手段嗎?
這種事情真的完全不能姑息
goji2955
警察外洩資料不知道有罪責嗎
bean9681
媒體搞人就夠扯的了,連警察本身也這樣弄,鐵定是要大地震
ಠ_ಠ
我覺得那個洩漏的警察真的應該被懲處,然後跟受害人道歉
太過份了,真的是把人往死裡弄
orange1884
只能幫傳播了⋯⋯苦主也太慘
goat9088
媒體抹黑是他自導自演這句話我以為是當事人自導自演,結果應該是被抹黑成自導自演?
pear9197
goat9088: 推
噗首寫「媒體抹黑是他自導自演」讓我誤會+1
pie9554
前一天才看到新聞標題說已經約談涉案學生就沒追後續,今天......萬萬沒想到被約談的居然揭發這件事的學生,我真的
ಠ_ಠ
pear9197: 感謝提醒,我改一下
dog526
警察常常出現洩漏資訊給媒體的事,但這次洩漏的跟出來的內容落差也太大了吧!?造謠成這樣已經可以搞死一個人了
cashew496
這真的需要被高調 有夠扯
shabu894
可以傳給王瑞德,他應該會很憤怒
squid4323
有些爛警察洩漏案情給媒體有錢拿賺外快啊!記者可以有第一手消息、警察有外快可以賺,整個體系又都是學長學弟,怎麼可能肅清,當然層層包庇啊!
不然新聞記者怎麼有辦法每次都第一時間到現場,或是拍到第一手畫面?
shabu894
然後建議最好可以想辦法私訊政府官員,或者是在蔡英文的臉書下留言請大家廣傳
donkey4951
統戰一定從軍警開始最有效
wine2417
等等
他不是提醒者嗎?
怎麼會變成造謠人
話說有沒有人知道他還好嗎?
話說抓他沒有用阿 去抓群組內真正發出可怕聲明那些
wine2417
這個算是洗白嗎?
現在又說他沒錯
puppy3559
是不是要搞成爛帳就沒人關注陸生了
fly6161
就是想要摀住某些聲音吧
cobra8957
不,感覺單純是警察做事太瞎,跟掩蓋啥的陰謀還扯不上關係
cashew7219
後來還問個人資料然後交給媒體報⋯⋯
這已經是蓄意陷害了
whale7969
就是低能而已,我覺得各行各業都有這種人,不止警察,只是公家機關可能特別多。
pig850
寒蟬
cobra8957
公家機關多這種蠢貨是危害到公眾,要特別反制
dove360
這根本解決掉提出問題的人啊
weasel5901
公家機關不適任相關規定我覺得應該要修改一下
這種可以直接免職了吧
mule1574
鏡子森林有演,警察跟記者最好了
這兩個就是互幫
soda9567
不是啊你不小心洩漏個資就算了,新聞為什麼還會有各種版本?不懂耶。洩漏出去的時候至少是「證人」吧?還是不只一個人洩漏每個人掌握的情報不同導致這樣智障的結果?
mule1574
soda9567: 媒體就亂報啊,這樣比較有話題性
mouse8373
不太可能所有人都拿到情報吧,沒拿到的就自己寫之類的?
plum3460
我覺得內容不一樣是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到資料,或資料不完整,而且各家媒體都會爭話題的,常常沒有確認真實性就給他發出去,要的就是第一時間能佔據版面的曝光率,因爲大部分民眾根本不會去求證到底怎麼回事,那麼消息是真是假,是否有錯誤,反正民眾都會收單媒體幹嘛還傻呼呼的浪費時間更正,反而會落後發布時間。
plum3460
如果晚報了也會讓人覺得「這家媒體消息落後」的觀感,民眾當然選擇能第一時間爆出最多好料的媒體。
大家會感到生氣感到憤恨是因為在乎新聞真實性,但真的很多人根本不care這個,只看自己想看的,看了就信,你要他動腦反思簡直要他命的群眾滿大街都是。
soda9567
錯誤的資訊第一時間接受到到底能幹嘛....
mule1574
就大家都報我也要報,不然話題會被搶走
dog324
新聞系旅人路過,與其說是讀者不如說是上司是這麼認為的,所以覺得反正有消息就快報並施壓給記者,然後各報報導不同可能是因為分成有親自到現場採訪、有的就只是東找西問來的,但後續追究其實很難查...而且也不曉得到底是警方跟媒體說錯(說它是嫌犯根本是心證的而已不是事實)還是怎麼樣
plum3460
一方面也是讀者慣出來的亂象吧?兩邊都有問題,我身邊的長輩就是那種喜歡搶第一,好像先知道什麼八卦新聞拿出來說就很自豪(我不懂?)你跟他糾正他會不爽覺得你太較真而且也不會信 wtf)另一方面是長輩比較忙碌,接收訊息很短但很快,看到就當是了,沒時間去看後續內容。
我們家是只固定看某些媒體,像邪教一樣只信這家媒體的報導,其他媒體都是造謠都是假的,如果有人真的要用媒體散播錯誤訊息這時候都很有效....
turkey0
媒體很有問題,想到疾管署記者會,明明記者會上講過的事,媒體就是有辦法歪成完全不同的意思,難怪疾管署每天都開記者會,愈多人看第一手的記者會,各家媒體就愈難亂寫
bacon3464
嗯......之前上過一位資深記者(現在在大學教課)的課,那位 老師 說他們那一行會為了找新聞的材料去跟一些職業交好,讓他們成為所謂的線人,在他們看到大事時先分享給記者
dog324
bacon3464: 的確會這樣啊,但資料要用到哪、是否真實、要怎麼寫,那是記者應該要判斷的事
wizard9684
這邊還不用扯到陰謀論,警察搞這個根本沒有利益也討好不了任何人,就只是單純的低能犯蠢而已。
如果覺的公家機關不會那麼蠢的可以去查查日本或其他國家的警察智障事件,比這個蠢的都有
這件事真正有可能有心在操作的是媒體跟記者
雖然台灣的媒體有時候也蠢到讓人懷疑小學有沒有畢業就是了
bacon3464
dog324: 對啊,那位老師之前也說了,現在記者為了吸引關注,通常都會做出一些神奇的事
moon7799
我覺得警察犯蠢的機率很大,之前我光是更正噗浪是社群平臺不是拍賣平臺,就提醒了五六次,警察還是一直想寫成拍賣網站
peanut1205
moon7799: 不是犯蠢,完全是因為他們想要業績,拍賣平台要比社群聽起來更有問題可以辦吧
peanut1205
這次巴哈苦主也是,因為警察不能搞中國來的東西,所以就對立刻可以變成業績的苦主出手
同時搞不好也有威脅台灣人不准繼續檢舉中國存在的意思在
我不想寫那些中國來的是學生,他們不配
wizard9684
sheep9909: 區區一個留學生也可以討好阿共的話之前更多事件都可以了。
wizard9684
而且在政府本身一天到晚給大陸難堪的情況,威脅台灣人不准繼續告發中國更是毫無意義,這件事搞不好對岸根本沒人知道勒。
類似的犯蠢事件之前就有幾十件了,只是這次剛好是跟對岸留學生有關才被關注而已,不然之前更的蠢事也一堆
wizard9684
洩漏個資也不是第一兩三四五六次
falcon3441
天啊苦主好慘,今年也因為車禍的事要跟警察打交道,一樣有類似的被坑的情況……不過他們都是一律「我們哪有這樣說」來咬死,只恨當時沒像原波一樣有錄音,真的對臺灣警察失望透頂
yam1104
當初看到原始新聞就傻眼,為什麼是檢舉的人被掛出來鞭還要到案說明啊⋯⋯
plum3460
現在真的什麼通話都要錄音,但又沒辦法真的預防這麼周到,而且要警惕成這樣真的很累
wizard9684
至少比日本那個女方被性侵結果報案後犯人沒事女方還事後被犯人殺掉的好啦(自我催眠
falcon3441
真的越看越怒,警察和媒體這麼有本事,怎麼不調查和報導真的說要砍人的中國學生啊?看是中國人不敢惹膩
sesame5847
RE:『想拿刀架在陳時中脖子上,壓他在地上摩擦!』在台中國留學生群組仇台滅台言論遭流出

目前事主已經取得邱顯智委員及其團隊的幫助
現在在收集「已要求媒體撤下不實報導的申訴訊息」如果有相關的資料可以轉發給事主
soda9567
那我想問一下如果一個記者報導後,結果發現那報導很明顯是錯的或是因此帶來很大風波(對公司名譽不好的),該名記者會有任何懲處嗎?(口頭申誡之類的)
wizard9684
看上司(無誤
親友在媒體界工作過
理論跟規章上要,不過也有很高機率不用。
當然如果被逼到要找人開刀就會這麼做,不過事實上很少媒體有這麼做過,不如說鼓勵記者搶新聞斷章曲意搏版面常常是上面的指示。
soda9567
謝謝樓上兩位
wizard9684
因為記者常常很容易知道是誰所以比較容易推出去負責,高層在背後指示的反而沒什麼人知道,所以甚至會變成記者本來的文很正常但是被高層示意修改成更聳動的情況比比皆是。
當然也有記者自己北七亂寫的情況。一般人很難分辨是哪種。
cake3901
警察系統是有被滲透的可能,兩年前半島電視台有記者報導過這件事
Taiwan: Spies, Lies and Cross-straits Ties | People ...
ಠ_ಠ
???
抱歉,因為沒有巴哈帳號,對那邊生態不是很理解,這個我不太懂,為什麼會被桶呀?
是因為當初他發的對話截圖嗎?
wine3568
ಠ_ಠ: 不是,原因是事主發的別篇文章(跟本事件無關的)被有心人檢舉才被桶的
ಠ_ಠ
!!!
原來是這個意思!
感謝講解!
goat1028
洩漏一下是哪個分局好了(?
pear6119
sesame5847: 這篇是不是消失了?
horse7543
sesame5847: 消失了⋯⋯
moon7799
這裡看得到
cobra8957
查無資料
lion2475
我看可以看
coke5351
查無資料
jelly539
我這裡也可以看
pita1845
可以看+1
orange1884
手機開寫查無資料
bunny3098
可以看+1
jelly539
查了一下似乎是用手機就無法開巴哈只有顯示一個樓層的回應,所以上面的查無資料應該都是手機用戶@@?
sesame5847
轉成這樣應該比較方便吧…
orange1884
啊啊,可以看了感謝 jelly539: sesame5847:
pear6119
感謝二位的更新 (app-cry)
puppy3559
看來兩方一邊黑心一邊蠢一搭一唱弄檢舉人
cobra8957
這兩邊弄人是專業的
sesame5847
事主近況更新—警政署回函
稍早收到警政署回函: (Plurk Paste)
pear6119
持續關注。
一般來說這有限制調查多久的時間嗎?
sesame5847
dove9037
什麼鬼
dove9037
一定要鬧大啊幹
ಠ_ಠ
到底??????!!!!!
mule1574
自己人查自己人,沒事啊
dove9037
媽的救救原po欸什麼鬼 怎麼沒有人捅給呱吉討論看看(?
sesame5847
現在狀況滿無解的,看來事主還是得走一趟法院了,就算想鬧大也是需要靠媒體傳播,不過前面跟某些媒體弄的很不愉快,我想事主應該也不會想在和他們打交道了
mule1574
dove9037: 呱吉是地方議員,不管跨區的事
snail3512
事主真衰......
sesame5847
之前有人說要轉給館長,不過不知道到底有沒有
sesame5847
mule1574: 可能是想要借網紅的影響力吧…
不過如果真的轉了呱吉會管嗎?(跟他不熟
mule1574
sesame5847: 呱吉可以用借用力量更曝光,但他插手處理我就認為不太對,畢竟這樣就越權了
pear6119
靠杯 連搓湯圓的意願都沒有欸 三小
knight111
要眼睜睜看到可以記載歷史吃案抹黑紀錄了
puppy3559
爛死了,打學生的政府走狗依然混在民間當間諜
搞不好對方也是噗浪的滾動
sesame5847
4/13 (Plurk Paste)

感覺一直擾民有點抱歉,但是還是希望大家可以定期關注一下事主的狀況
目前事主已經成功出桶
ಠ_ಠ
才不會擾民呢,超級感謝大家的熱心的
cobra8957
被當恐嚇的罪嫌?4月13日的敘述是這意思嗎?
sesame5847
cobra8957: 對,詳細可以看好的, (Plurk Paste)
scone931
這警方是幹什麼吃的
prawn100
apple4475
天啊,這樣誰還敢吹哨
希望那位巴友能順利解決(app-cry)
prawn100
必須推上去
cobra8957
靠盃啊……
puppy3559
幫推
mango3465
幫忙舉報變成恐嚇嫌犯?
pear6119
有新進度就來頂一下 (app-angry)
knight111
真的沒辦法幫他嗎
sesame5847
sesame5847
目前事主已經算…告一段落了
cobra8957
感謝回報,希望烏龍到此結束
sesame5847
tomato662
太好了~~~
dove360
希望能順利解決,事主辛苦了
prawn100
太好了!
puppy3559
辛苦了,雖然懷疑根本就轉移注意力大法,不過本來就知道陸生被染紅才會送過來,重點是台灣人要沒事(還有一開始爆料的陸生,不知道現在如何,希望能藏好)
ಠ_ಠ
辛苦了,真的感謝所有幫忙擴散以及提供最新消息的大家!
pear6119
謝謝整理提供資訊大家+1
也希望當事人都平平安安的。 (app-shy)
sesame5847
不好意思又上來打擾了
4/22 (Plurk Paste)
https://images.plurk.com/3zKrOzBrSnJsmV8sj1yaI6.jpg (圖一)
https://images.plurk.com/79x0Z0wOFqLvQjhMZsLaC8.jpg
apple4475
乾...自由也太誇張了吧
pear3874
不要最後變成法院認證就好笑了XDDDD
knight111
天啊這些媒體有玩沒完
mango3465
寫錯弄錯,高喊新聞自由不想改
被罵就告人......恩,罵人的確不對,不過前者擺爛誰能拿他開刀阿?
monkey7905
等等,不會因為是事實所以誹謗告不成嗎?
walnut8792
sesame5847: 不好意思,想問一下被告誹謗那個的連結
sesame5847
monkey7905: 是事實還是會成立
walnut8792: 不好意思是指原文連結嗎?
RE:『想拿刀架在陳時中脖子上,壓他在地上摩擦!』在台中國留學生群組仇台滅台言論遭流出 @場外休憩區 ...
建議開的時候不要用噗浪的app,不然會有機率看不到
walnut8792
sesame5847: 謝謝!
pear6119
刑法310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
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釋字第509 號
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

刑法311有免責條件,(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但還有個大前提是「以善意發表言論」。
pear6119
我是覺得最後大概連法院都不會進,檢察官應該會不起訴。
還是他們想以刑逼民?雖然我完全不知道民法有哪條可以拿來這樣用
mango3465
台灣一堆企業或者所謂的媒體都是告了再說,別以為現在大家都怕這招,資訊流通,要查什麼都方便,告?人家搬出法條來你可能告不成還被控污告
pear6119
有夠浪費資源的= =
sesame5847
2020/4/28 (Plurk Paste)
幫大家更新一下最後的後續,如果有好奇其他部分的可以去巴哈了解一下整個事件始末
以上
sesame5847
pamelo6210: 感謝!剛剛發現已經漏了一個連結
pear6119
感謝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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