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半昏
苗栗叔姪案逆轉 三被告獲判宰殺犬隻罪
發生在2018年間,苗栗叔姪認養狗宰殺案原一審判定無罪後,今(3/24)二審有新的結果出爐:

(以下節錄自引用連結新聞)「三名被告共同觸犯《動保法》非法宰殺動物罪,邱男與莊男皆獲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併科新台幣25萬元,得易服勞役,以一天1000元折算,邱男犯罪所得200元沒收,而移工阮男獲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服勞役,併科新台幣27萬元,得易科罰金,以一天1000元折算。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本案得向最高法院提起第三審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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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無罪是三小判決阿幹,謝謝這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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