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emark
2016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書製作規範》,其中明確規定:「裁判文書不得引用憲法……但其體現的原則和精神可以在說理部分予以闡述。」表明,在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不得引用憲法直接作出裁判,但是可以引證憲法,在「本院認為」部分援引憲法說理。但這並不是違憲審查。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