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01 PM
12
廢
問
ಠ_ಠ - 【BTSonly】 起先是描圖事件,被抓出描圖後發表了這則道歉聲明,說了不會將這組圖當作營利...
吃瓜吃不起來的我(欸w)想要舉手發問
描圖/臨摹的話如果是整個畫面我可以理解構圖是屬於原攝影師的所以這樣不行
那如果是畫面部份/物件呢?
因為我腦子裡有記憶侏羅紀公園Logo那個恐龍化石就是當初設計師(?)從某本百科上描下來的
掰噗~
@baipu
Mon, Mar 9, 2020 5:01 PM
那麼你覺得呢?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04 PM
至於為什麼我腦子裡會裝著這種事…………………估計是跟著哥哥看電影幕後花絮或導演講評的時候得知的🤔
我的腦子裡除了這之外還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東西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06 PM
Jurassic Park logo | Jurassic Park wiki | Fandom
Hmm等等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07 PM
電影Logo是從小說封面來的
小說封面是從AMNH 5027 Tyrannosaurus來的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08 PM
Tyrannosaurus rex Fossil Exhibit | American Museum o...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11 PM
啊不,我應該是從這裡看來的
我還記得他抱怨麥克風這段XDDDDDD
TED TALK | Chip Kidd on the JURASSIC PARK LOGO | HD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21 PM
嗯嗯所以恐龍的側影原本是來自某本他在博物館買的書
然後他又做了很多調整(reconstitute,重構)才變成我們熟悉的那隻恐龍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22 PM
Hmm…🤔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23 PM
所以重構得夠徹底(?)圖應該就算他的了?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24 PM
恐龍拿不到版稅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30 PM
Mon, Mar 9, 2020 5:33 PM
我覺得我腦袋有哪裡卡住了
假如有人雕了一座雕像,我臨摹了這座雕像,這樣應該也是不可以盈利的?畢竟雕像是別人的創作,有智慧財產權保護,這種「再製」應該是不行的
如果我畫了一個真人的畫像(非從影像),這樣是肖像權的問題?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35 PM
再製……重製……
嘎啊到底為什麼恐龍可以請設計達人救救我我腦袋不行了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37 PM
描圖我還想到Yuri on ICE鋼管舞的風波
參考了什麼的話需要credit人家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38 PM
那像是二創和噗首的粉絲製品呢?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42 PM
我記得二創/粉絲創作在中國的法律規範好像是只能在粉絲同好之間,規模太大盈利收益高就犯法了
對這個新聞印象很深
Fw: [新聞] 金庸怒了! 控告中國作家侵權求償2300萬
不過台灣的法規如何我就不清楚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43 PM
所以粉絲間………………………不行嗎?哇我越想越複雜救救我QAQ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45 PM
描了MV的圖跟二創同人使用了別人設計的角色有差嗎?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5:48 PM
這個瓜版權觀念如果不夠強的話是吃不起來的
真是高深的瓜啊…………………
雖然我只是路過,沒有特別關心BTS XD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6:18 PM
還有一點是恐龍原圖是191X年,猜測除非博物館有再註冊版權什麼的,不然那張圖可能已經是公領域,商業性使用也OK
每天都要努力🙇♀️
@glassticmist
Mon, Mar 9, 2020 6:54 PM
你真的好會吃瓜(來亂)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7:31 PM
每天都要努力🙇♀️
: 我吃瓜的名聲是不是已經洗不清了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7:33 PM
等等這噗重點不是瓜是我對版權有疑問啊
瓜我也是會挑的,這個不在我喜歡吃的菜單上啦rrr(?
每天都要努力🙇♀️
@glassticmist
Mon, Mar 9, 2020 7:34 PM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 沒關係你這串講的我好像也大概都知道
你喜歡的菜單是什麼啊
為了不離題來以法盲的角度回答,恐龍那段我認同你的暫時結論(超幹話)
每天都要努力🙇♀️
@glassticmist
Mon, Mar 9, 2020 7:36 PM
你要不要參考這個:
法律Know How 系列:5分鐘了解手繪照片是否侵害他人著作權 - 瑞克陳的法律角落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8:01 PM
Mon, Mar 9, 2020 8:02 PM
每天都要努力🙇♀️
:
我剛剛也在想我喜歡的菜單是什麼
話說回來我真的沒有那麼愛吃啦QAQ
我並沒有強烈地想要黑各式各樣的人或發覺誰其實有多糟糕的慾望ˊˋ
自動負態疊加不智慧導航bot
@SusantMa
Mon, Mar 9, 2020 8:03 PM
就我的理解,著作權法保障的是形式而不是概念,所以一模一樣的重製是被規範的,「再製」要看其被copy的程度和其中概念佔比的成分?🤔
每天都要努力🙇♀️
@glassticmist
Mon, Mar 9, 2020 8:04 PM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 我相信你
四號抱抱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8:07 PM
每天都要努力🙇♀️
: 你貼連結這部份我可以了解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8:17 PM
Mon, Mar 9, 2020 8:22 PM
剛剛研究了一下二創的部份
網路侵害著作權 改採非告訴乃論 - 生活
著作權提告年約5千件 起訴不到4成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大玩創意 二創有理:從同人創作觀談起 | 台灣創用CC計畫
二創侵權應該是都算,營利也是問題
但基本上營利不造成權利人100萬元以上的損失就不算非告訴乃論
也就是說雖然算侵權,但在這個案例裡,只要BTS不告就沒事
就算告了也可能沒有結果
說侵權的話,相似度這麼高,構圖、寫實風格、用色都接近,沒有太多屬於作者個人藝術創作的部份,肯定是侵權的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8:22 PM
……大概是這樣子?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8:28 PM
自動負態疊加不智慧導航bot
: 這樣說的話侏儸紀恐龍應該沒問題?
跟原恐龍圖雖然形狀相似(都是恐龍XDDDDD
但原作是寫實地呈現骨骼,而設計師則加入了自己的創意,除了圖像被簡化外,恐龍的姿態變得更「張牙舞爪」,變得有戲劇性
兩者的「概念」不太相同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8:28 PM
Mon, Mar 9, 2020 8:29 PM
可惜博物館的恐龍不能收版稅了XDDDD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8:41 PM
是說所以這跟二創差不多都是侵權跟營利行為,不是粉絲的話我真的感覺不到什麼ˊˋ
粉絲應該是……偶像直接被利用來賺錢了?因此不能接受,重點並不一定在攝影師什麼的吧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8:42 PM
能這樣說嗎🤔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Mon, Mar 9, 2020 8:49 PM
雖然說就算是二創,描圖也是禁忌的樣子?
這樣算是道德上的禁忌嗎……
是不同程度的侵權
西東天
@HaroldHeim
Mon, Mar 9, 2020 9:01 PM
雕像的部分,跟建築一樣有三次元建築/外觀/結構轉換為二次元有無構成侵權要件的結構性議題要討論。
西東天
@HaroldHeim
Mon, Mar 9, 2020 9:06 PM
Mon, Mar 9, 2020 9:12 PM
描圖構成的問題,可以根據在財產權上侵害到原作的收益(大家都去盜版消費讓原版收不到錢),或者是人格權上侵害到原作者的權益(盜版冒用原作的姓名、著作致使原作人格權受損),不同的侵權行為有不同的損害賠償請求。
實務上非商用的抄襲還是以恢復原作的人格權為主,因為通常與商務利益無關,會提起官司的原作較少,致使大家會有這並不嚴重的錯覺。吧。
太久沒複習這個了
補充一下,是否構成侵權跟賠償所生損失跟是否值得提起訴訟並不相干,所以容易卡住很正常,最終結論還是以普及全民智慧財產權為要,因為了解這些的人夠多,越能促使民眾自發性維護權益
例如用這網站賣盜版tshirt標語來反制盜版網站的繪師們
西東天
@HaroldHeim
Mon, Mar 9, 2020 9:22 PM
呃沒有回答到噗首,主要在於原作是否為創作,如果恐龍logo並非來自創作而是自然要素,即屬無構成違法要件。攝影作品的保護對象因為歷年訴訟,有比較複雜婉轉的解釋,總之只要知道博物館或公共機關或教育機構所公開之圖版內容等,經個人加入原創要素重新編輯或再製後,即屬個人創作,不生違法要件。舉例就是故宮貼圖,他人可以找故宮公開的圖版製作一組全新的貼圖,但如果用故宮現行完整貼圖,無論是否重新製作,營利皆屬違法。至於FB上所公開的meme圖,屬授權大家再製與散布,如欲營利,應重新過問發布該圖的FB故宮小編。我寫得好長對不起。
自動負態疊加不智慧導航bot
@SusantMa
Mon, Mar 9, 2020 9:30 PM
描圖這件事在道德上,從我的觀點看來並沒有那麼罪大惡極。如果從藝術史上來看,模仿及描圖其實算是學習藝術的基礎功,在那些大量複製還不容易的年代,其實你能仿得好、倣得像也是會受人追捧跟尊敬的
只是到了現代,受個人主義和電腦技術及商業交流盛行的影響,我們更追求個性和獨一無二,還有重視專利權,畢竟我們的年代要大量製造和複製相對太容易了!所以身為現代成熟的創作者真的要很注意到這個部分
電子★九月販劍大師
@SouL2003
Tue, Mar 10, 2020 3:25 AM
Tue, Mar 10, 2020 3:25 AM
這位另外一個瓜就是之前曾經發表過希望別人不要拿他的作品來描圖的聲明,但是卻拿了比較模稜兩可地帶的偶像照片描圖販賣還有未經作者同意擅自翻譯漫畫等等......所以難免會讓人覺得雙重標準。
小跑Running
@littlerun2000
Tue, Mar 10, 2020 4:10 AM
西東天
: 感謝大大灌輸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7:05 AM
每天都要努力🙇♀️
: 老伴兒快點出來見大神(?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7:07 AM
西東天
: 多謝大神出來長文指點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7:25 AM
現代藝術也確實更看重概念上的獨創性?主要潮流比起以技服人,更重視創意
比如說把小便斗提交給藝術家協會展覽這種事
認真說的話這種轉變應該是從照相技術的發明開始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7:27 AM
支援小便斗
@MiggRabbit - #杜象 #噴泉 #藝術 #亂貼一頓 《噴泉》其實是一個男性的小便器,杜象買了...
西東天
@HaroldHeim
Tue, Mar 10, 2020 7:32 AM
我記得去年有人拍賣黏在藝廊牆上的香蕉藝術,結果有個行動藝術家在香蕉成交之後把他吃掉了(噴茶)
原本智慧財產法的起源是為了確保作者可以從自己的著作物上確實獲利(安妮法案:專利法),進展到現在,已經變成以保護作者的創意為核心,但是這種保護的目的,是為了鼓勵人民參與創作、發明,促進社會利益,所以在抄襲跟諧仿的議題上,就很需要小心處理。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7:37 AM
是說我剛剛想到,就算二創/同人也是有所謂抄襲,一樣是不能被接受的行為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7:41 AM
這位
JUN CHIU Illustration
他過去發過的一些fan art被人指出抄襲其他人的fan art
他原本是抱著「大家都看得出來這是(原作的)fan art所以不需要聲明也沒關係」的心態
沒有顧慮到「參考了別人 fan art 的 fan art」這種行為也可能是一種抄襲
最後有公開道歉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7:47 AM
他本身很有才華和自己的特色,這點我是欣賞的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7:48 AM
Tue, Mar 10, 2020 7:59 AM
電子★九月販劍大師
: 這樣想一想,感覺我們似乎很常預設創作者應該要非常清楚抄襲或其他事情(比如無斷轉載)這類禁忌
但實際上可能對方並沒有那麼清楚了解這些事情的界線啊w
西東天
@HaroldHeim
Tue, Mar 10, 2020 7:48 AM
衍生創作除面向原作以外,在自己的原創部分仍對所有他人持有原創權利,這個陷阱真的也很容易中獎,相信他跨越這個陷阱之後,在創作上應該可以走得更遠XD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7:48 AM
或是沒有想得那麼透徹?
西東天
@HaroldHeim
Tue, Mar 10, 2020 7:49 AM
創作者跟當父母一樣,都是成為創作者才學著怎麼當一個好的創作者,所以就是靠大家共勉跟互相交流......(好八股的結尾)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7:50 AM
西東天
: 真的好細緻啊
謝謝大神幫忙釐清一些觀念
感激不盡
西東天
@HaroldHeim
Tue, Mar 10, 2020 7:51 AM
就、謝謝XD
當初對法律有興趣就第一有興趣的在這裡,碰到了好老師被認真開蒙過,現在這些都是在他的課上學到的w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7:57 AM
這裡是知性吃瓜你我他
(被所有人打
❄尹 蘿❄ 極圈永久住民
@Eiral
Tue, Mar 10, 2020 8:11 AM
(一時抗拒不了押韻的誘惑
載入新的回覆
描圖/臨摹的話如果是整個畫面我可以理解構圖是屬於原攝影師的所以這樣不行
那如果是畫面部份/物件呢?
因為我腦子裡有記憶侏羅紀公園Logo那個恐龍化石就是當初設計師(?)從某本百科上描下來的
我的腦子裡除了這之外還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東西Hmm等等
小說封面是從AMNH 5027 Tyrannosaurus來的
我還記得他抱怨麥克風這段XDDDDDD
然後他又做了很多調整(reconstitute,重構)才變成我們熟悉的那隻恐龍
恐龍拿不到版稅假如有人雕了一座雕像,我臨摹了這座雕像,這樣應該也是不可以盈利的?畢竟雕像是別人的創作,有智慧財產權保護,這種「再製」應該是不行的
如果我畫了一個真人的畫像(非從影像),這樣是肖像權的問題?
嘎啊到底為什麼恐龍可以請設計達人救救我我腦袋不行了
參考了什麼的話需要credit人家
對這個新聞印象很深
Fw: [新聞] 金庸怒了! 控告中國作家侵權求償2300萬
不過台灣的法規如何我就不清楚
真是高深的瓜啊…………………
雖然我只是路過,沒有特別關心BTS XD
瓜我也是會挑的,這個不在我喜歡吃的菜單上啦rrr(?
你喜歡的菜單是什麼啊為了不離題來以法盲的角度回答,恐龍那段我認同你的暫時結論(超幹話)
我剛剛也在想我喜歡的菜單是什麼話說回來我真的沒有那麼愛吃啦QAQ
我並沒有強烈地想要黑各式各樣的人或發覺誰其實有多糟糕的慾望ˊˋ
二創侵權應該是都算,營利也是問題
但基本上營利不造成權利人100萬元以上的損失就不算非告訴乃論
也就是說雖然算侵權,但在這個案例裡,只要BTS不告就沒事
就算告了也可能沒有結果
說侵權的話,相似度這麼高,構圖、寫實風格、用色都接近,沒有太多屬於作者個人藝術創作的部份,肯定是侵權的
跟原恐龍圖雖然形狀相似(都是恐龍XDDDDD
但原作是寫實地呈現骨骼,而設計師則加入了自己的創意,除了圖像被簡化外,恐龍的姿態變得更「張牙舞爪」,變得有戲劇性
兩者的「概念」不太相同
粉絲應該是……偶像直接被利用來賺錢了?因此不能接受,重點並不一定在攝影師什麼的吧
這樣算是道德上的禁忌嗎……
是不同程度的侵權
實務上非商用的抄襲還是以恢復原作的人格權為主,因為通常與商務利益無關,會提起官司的原作較少,致使大家會有這並不嚴重的錯覺。吧。
太久沒複習這個了補充一下,是否構成侵權跟賠償所生損失跟是否值得提起訴訟並不相干,所以容易卡住很正常,最終結論還是以普及全民智慧財產權為要,因為了解這些的人夠多,越能促使民眾自發性維護權益
例如用這網站賣盜版tshirt標語來反制盜版網站的繪師們只是到了現代,受個人主義和電腦技術及商業交流盛行的影響,我們更追求個性和獨一無二,還有重視專利權,畢竟我們的年代要大量製造和複製相對太容易了!所以身為現代成熟的創作者真的要很注意到這個部分
比如說把小便斗提交給藝術家協會展覽這種事認真說的話這種轉變應該是從照相技術的發明開始
支援小便斗原本智慧財產法的起源是為了確保作者可以從自己的著作物上確實獲利(安妮法案:專利法),進展到現在,已經變成以保護作者的創意為核心,但是這種保護的目的,是為了鼓勵人民參與創作、發明,促進社會利益,所以在抄襲跟諧仿的議題上,就很需要小心處理。
他原本是抱著「大家都看得出來這是(原作的)fan art所以不需要聲明也沒關係」的心態
沒有顧慮到「參考了別人 fan art 的 fan art」這種行為也可能是一種抄襲
最後有公開道歉
但實際上可能對方並沒有那麼清楚了解這些事情的界線啊w
謝謝大神幫忙釐清一些觀念
感激不盡
當初對法律有興趣就第一有興趣的在這裡,碰到了好老師被認真開蒙過,現在這些都是在他的課上學到的w
這裡是知性吃瓜你我他(一時抗拒不了押韻的誘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