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2
把對方同情﹑愧疚當成說服手段的傢伙裡,只有無良的敗類﹑盲目的蠢人和自以為是的愛,才有辦法藉此從爭論中贏得勝利。

「但是你很棒了啊,我都有看見。」
「我為你做了多少......」

會講這種話的傢伙要不是根本沒了解對方,所以連自己跟對方的關係或自己對對方的看法都沒搞清楚,再不然就是自以為是過度,抱著噁心的自利性偏差理想在壓迫人,到頭來看法變來變去的反反覆覆,像個成天散漫放空的小孩一樣,前面信誓旦旦說著愛,後面回想幾個過往,愛就變成了厭惡,厭惡變成恨。

真的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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