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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瑪》—伊莉莎白 • 吉兒伯特
「在我們每個人的生命中,有些日子讓我們希望能從自己的生存紀錄中刪除。或許我們之所以渴望刪除,是因為某一特定的日子帶給我們撕裂的痛苦,使我們簡直不忍心再想起。或者,我們希望將一段經歷永久抹去,只因為那天我們表現得非常糟糕──我們自私得令人羞愧,或是愚蠢得無以復加。或者,我們傷害了另一個人,希望忘卻自己的罪惡。」
「痛苦是屬於你自己的。我扯住它的小小毛髮,丟到地上,用靴跟踹一踹。」
「我們沒有人是堅定的。」
「你當然盡己所能,而在不屈不撓的精神當中,同時能找到尊嚴,然而說實話,有些時候,這個世界的哀傷令人幾乎難以承受,而愛的暴力,有時是最不留情的一種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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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續)
(很難得ㄅ居然佳句就滿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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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五百多頁的故事中,出現的人物不多,卻環環相扣。故事裡看見的有親情、愛情、友情交織的甜美,有熱情、露骨、直接的慾望,有悲傷、失望、錯愕的感嘆。
一切都必須從一開始愛瑪的誕生開始說起。她的母親碧翠絲是嚴格的荷蘭人,父親亨利是受盡海水歷練的植物學家,在地下金庫有個保母漢娜克。在某日她突然有個養女妹妹蒲登絲,她的生命就此產生變化。她的母親給她們請了家教迪克森,她遇見同業學家霍克斯,可愛活潑的朋友芮塔。
然而一切卻逐漸改變,所有人漸漸離開她,她想和第二個愛人安博思交合,卻受到拒絕。為了找出答案她決定往外走,但故事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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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故事的主人翁,愛瑪沒有華麗的外表,除了家纏萬貫和聰明絕頂之外,她一無所有。
她從小受碧翠絲的教育,學會多種語言和知識,擁有絕對要尋出答案的強烈個性。

碧翠絲對自己及孩子要求嚴格,身為母親相當稱職,卻不能稱為母親。她教育她們,給予孩子們安排家教,但沒有給予過愛的滋養,在孩子心中只有被罵被糾正的印象。某日她在樓梯間摔倒,愛瑪為她梳洗時,才發現母親的胸部早已潰爛化膿,默默地忍受許多痛苦。

愛瑪通曉植物的知識,卻無法看透身邊妹妹蒲登絲的心思。

蒲登絲出生在酒鬼父親和妓女母親的家庭,目睹父親弒母,她從小便被迫長大,被迫呈現養母要求的模樣,出於生存的本能。她不苟言笑,美麗端莊,男人看著她的眼神著實充滿著慾望。然而在那亮麗的外表下,她也曾向漢娜克訴苦,在她的懷中啜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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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霍克斯互相喜愛,但她卻為了愛瑪的告白而婉拒,選擇嫁給迪克森,一個外表羸弱卻心裡有強烈廢奴意志的年輕人。她不卑不吭,用自己和孩子的行動表示對黑奴制度的不滿,甚至因此造成與父親的決裂。

其實在故事的開端,便從愛瑪的父親亨利開始說起。

亨利的人生始於曲折顛簸,終於安逸祥和。他被派去極遠之地研究植物,歸來時卻不被重視。他透過自己的遠見造就一生的事業,有著可愛的女兒的他,已十分滿足。他不曾透露他對家人的喜愛,總是以最兇惡的表情與語氣指示、教育,並在後半生將自己的一切都交給愛瑪處理。
在臨終前,他高聲唱出自己曾經經歷的苦,他問愛瑪,可否知道他為什麼要被送出去航海,只因為他年輕?正因為他年輕,他在什麼都不懂時,做為船上唯一的年輕人,在別人的發洩之下,他的淚水和痛苦只能往肚子裡吞。他要愛瑪自己去找個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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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愛瑪曾經後悔過,但她真的無能為力。

芮塔有個開朗的性格和天馬行空的思想,她能將愛瑪和蒲登絲牽在一起,她們是三個人。
然而這樣幸運的性格同時帶給她不幸。做為蒲登絲的選擇下,她也是個犧牲品。她與霍克斯結婚,但已經成年的她仍不想被拘束,在壓力之下她的精神崩潰,後半生忘記了愛瑪也忘記了自己,並在療養院中寂寞地去世。過不久霍克斯也去世了。

或許當時愛瑪沒有對蒲登絲告白她對霍克斯的情感,這一切都不會發生。

愛瑪能知道蒲登絲的真正目的,是從保母漢娜克那邊得知。

漢娜克如同上帝的視角,觀察著整個家庭運轉以及每一個人的一舉一動。她是碧翠絲的朋友,一同從荷蘭來到費城,互相扶持。
她生活在地下金庫,曾是愛瑪和蒲登絲的心靈歸屬。她的死亡靜悄悄地,如同關上的地下室般默默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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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第二個愛瑪的愛人,他真的曾經愛過她。

安博思擅長畫畫,尤其是豔麗的蘭花。他從蘭花當中看見天使,他渴望與上帝溝通,跳脫世俗及慾望。
在裝訂室中,他們誤會了對方傳送的訊息。愛瑪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衝動解放,他卻認為是彼此間的肯定。愛瑪拍他去大溪地探究,收回的卻是他的死訊。
從他唯一的遺物──一只皮箱當中,看見的仍是植物的描繪,同時還有對一位男子裸體的素描,從各種角度。她驚訝地發現安博思無法和她交合的理由是因為他是個喜歡男孩的人物。
但在親自前往大溪地,認識畫中男孩「明早」才知道,那一切都是明早要求的。安博思是個天使,他生錯地點,受盡難過痛苦,卻不曾反抗別人對他的要求及指責。

愛瑪決定前往大溪地遇見了威爾遜牧師,這位溫柔慈祥的牧師包容一切,同時還有小狗羅傑、孩子們組成的希羅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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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歡大溪地的美,卻是種無法尋找到明早。在某天卻意外發現明早的歸來。明早的身世特別而令人心疼,他拒絕死神的要求而努力度過病痛的威脅。他帶愛瑪去安博思生前最愛的地方,安博思認為愛瑪一定會喜歡,而事實正是如此。在洞穴中兩人向彼此坦白,他們都想要與安博思交合,但同時得到不理想的結果。

愛瑪參與大溪地當地的活動,著實暴力的搶球比賽中,她幾乎瀕臨死亡。在她的腦海裡突然出現家人的臉龐──他們絕對不希望自己死在五呎的海水中。她從海中站起,推開壓著自己的龐然大物,衝向別人手中的球──

在結束之後,愛瑪覺得自己的使命已經結束,而且也麻煩大溪地的居民太多。她決定帶著羅傑一路到荷蘭尋找舅舅迪斯,把自己的競爭轉變論與他一起思考,決定解決自己認為的矛盾。
但她始終都想不透,為了生物──人類,像是那令人心疼的蒲登絲──願意為人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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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還沒得到答案時,迪斯便去世,留下一個博物館給她經營。在她仍在尋找答案時,達爾文發表天擇論,她證實自己是正確的,但遺憾的是迪斯沒辦法與她共享喜悅──即使他會不屑地說:我就知道,早就要你發表了吧?
愛瑪邀請與她有類似想法,卻同樣失去機會的華勒絲一同聊天,並獲得快樂的時光。愛瑪最後在她的博物館裡,安靜地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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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由植物開始,由植物結束。愛瑪後半生都在研究苔蘚,甚至以苔蘚做為理由提出理論,幾乎和達爾文是一模一樣的。
中間穿插許多真實的自然界學家:林奈、牛頓、達爾文、華勒斯,甚至愛瑪對達爾文下了眾所皆知卻閉口不提的註解。
閱讀完畢,彷彿就快速地了解自然界歷史,看見人性的變化與成長。
愛瑪提到的問題其實在封面就已經給了答案──愛,正是因為愛,所以蒲登絲,以及所有人、所有生物願意為別人犧牲,只因為這單純卻力量強大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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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苔蘚一直讓我想到之前看ㄉ《花語》
苔蘚的花語是母愛嗚嗚嗚超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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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不堅忍奮鬥,就等於拒絕偉大的生命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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