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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大家幾個道德問題(?)喔:
假設我在可捏人物的遊戲中創造了一個角色,

1.我想要創作他進入遊戲主線之前的故事,而那跟遊戲的整個世界觀設定完全沒有關係,幾乎等於是他被某種魔法不可抗力的穿越進遊戲裡面。這種狀況可以打上OC的tag並視為自己的原創嗎?還是依然應該視作遊戲衍伸創作?

2.如果以後使用完全相同的角色設定參與企劃是可以的嗎?(當成平行世界那樣)這種情況應該能完全將角色視為自己的OC吧?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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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提1.的部分我是有親友直接捏自家角色進去玩,所以才有這個問題出現www
我的狀況比較像自己在遊戲裡捏出來的角色太喜歡了想要收編
fairy5251
設定可以重複用但是建議不要直接截遊戲裡面的圖作為利用,要另外再畫,服裝元素與圖案部分如果不是很通用的設定也要注意一下有沒有版權問題。
這個疑問其實就還滿像有些紙娃娃其實是有版權與使用範圍限制存在的(尤其特別的服裝與圖案等),要特別留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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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chi2765: 衣服的部分當然會修改,想問1.的主要原因是最終「進入遊戲開始主線」變成只是角色的一條世界線,本傳有可能會考慮寫新的故事
prawn5735
1情況是在原作遊戲中活動發展劇情,應該算原作遊戲的二創(例如穿越到航海王的世界,OC擁有自創惡魔果實能力)

2情況,原作中並沒有這位原創角色,所以可以算是獨立個體,之後參與其他企劃應該是沒問題?只是如果有背景設定是參考原遊戲的話,通常我會另外註明這樣(例如OC參加異世界企劃,但能力是航海王的自創惡魔果實能力,這時候會說一下能力有借鑑哪個作品)

當然牽涉到版權的話就不行
fairy5251
1的話如果結果來說他還是會進入遊戲但是跟遊戲無關的世界觀,那個部分可以用作OC,但是如果有提及遊戲當中的世界了那就要加上遊戲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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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ry5251: 版權部分的問題我知道的!我也常用紙娃娃
其實收編成自己的角色也只會保留膚色瞳色髮色跟個性這些吧……
prawn5735
如果想避嫌的話我會建議可以修正有爭議的人設啦
fairy5251
ಠ_ಠ: 如果只會留通俗設定那當然沒問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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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chi2765: 但是親友都知道這角色就是該遊戲捏出外觀才擴充個性什麼的 所以我覺得略尷尬()
fairy5251
如果我是親友我不太會介意就是了,創角沒有一定的sop (?
pamelo3871
1的情況,感覺穿越前算作oc,穿越後算二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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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啊難道我這偷偷說應該要開在河道上看我的噗友是怎麼想的嗎
我大約是覺得這很像亂玩紙娃娃的時候突然「ㄛ!讚ㄛ!」就多了孩子出來的感覺吧啊啊啊啊覺得自己外協膚淺可是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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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elo3871: 所以還沒牽扯到遊戲內容的時候應該不用標遊戲tag嗎(?)
pamelo3871
ಠ_ಠ: 不是在遊戲內發生&沒牽扯到遊戲內容或設定的話,我覺得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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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elo3871: 懂,感謝你的說明
pamelo3871
除非想讓觀眾知道這個角色後來會進入遊戲
是我自己的想法啦xd 也可以再等看看其他旅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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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想寫個完整的故事然後分成有進入遊戲的結局(算給遊戲友的驚喜?)與TE的感覺

不過整個計畫實行起來也不知道要多久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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