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๑•́ ₃ •̀๑)
[轉]各位朋友大家請注意此人
發生在高雄地區,假借拍照名義性侵女生
導致女生在12.24上吊自殺
希望各位朋友以此為戒,攝影圈出現這種敗類
呼籲女孩一定要在約拍這行業要小心,保護好自己

https://images.plurk.com/4ZIGpxe9QPyQffQbffHnok.jpg

原文如下:
Colby Cornelius
六六(๑•́ ₃ •̀๑)
人自殺了沒有罪證就不會起訴orz
通常受害者死亡,法官輕判或是無罪案例很多
以攝影之名敗壞攝影人的形象....一條生命也就這樣沒了
六六(๑•́ ₃ •̀๑)
因為認識很多朋友都有在接人像約拍,真的要注意能多帶一個人在身旁也好。很多都是一開始就說好不拍大尺,接著攝影還會現場一直凹拍大尺或帶到人煙稀少的廢墟,這時請一定要提高警覺。很久剛入圈一陣子有過拍幾次的人像,就有被攝影一直纏著問要不要拍大尺(一開始約拍就說不拍大尺!!),當場拍攝時候就嚴正拒絕對方,對方還突然擺起臉色...後來假借上廁所去打電話還請住附近朋友來現場找我裝探班,也朋友在旁陪著趕緊結束約拍才覺得安心,想到就覺得心有餘悸。有些惡質攝影看剛入圈妹子好騙好欺負拐出來真很可惡,請大家真的要多注意....
六六(๑•́ ₃ •̀๑)
在生理上,無論妳自認多漢子,女性還是女性,安全第一。
酪梨壽司
垃圾
竹子魚◆嘴殘小僧
女生們約拍前一定要去FB黑名單版看一下
https://images.plurk.com/3bykHR7Qoev0gIP5MUe5X0.png
BT肂伊
一個少女的生命就這樣沒有了.....
彩葉 光輝
受害者自殺不是有加重處罰的條款嗎
彩葉 光輝
中華民國刑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其中
第 226 條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四條
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條之罪,因而致被害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殺或意圖自殺而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朧月狐@ラプラスの魔女
噗主說的「多都是一開始就說好不拍大尺,接著攝影還會現場一直凹拍大尺或帶到人煙稀少的廢墟,這時請一定要提高警覺。」
這是真的
因為我剛進cos圈就遇過,當初還好沒有出事情,但是導致我後來有陰影,避了cos圈一陣子,甚至討厭拍照
是說有人提到黑名單的討論,看要不要轉出,有的人不常逛臉書,噗浪上轉傳的速度比較快
貧窮豬魔由貴
剛剛看犯人已經把FB的照片和以往動態全部刪光
留下一個一點也不道歉的道歉文
未來不排除用別的帳號再來騙女生
大家一定要小心
https://images.plurk.com/7mDBCrBY63gsgo4iNd2pyd.png
無情連班仔♪MINI
他還在說交易欸淦
抓沙發
仔細爬文發現竟然是趁女生吃藥昏睡之危,被害者甚至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讓我更生氣了。這種人渣敗類哪天被找出來真的會一堆人打他一頓
我牖并
媽的垃圾
✜❉♣ 小路(◕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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