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館不知火舞
[轉] 台灣成為東亞第一個試辦「公共出借權」的國家。

台灣從今年1月1日起,試辦為期3年的「公共出借權」制度,讀者只要在國立台灣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每借一本書,政府將補貼創作者及出版者新台幣3元,其中7成給創作者、3成給出版者,預估首年約補貼1千萬元。

會開始試辦這個制度,主要是因為著作權法制在立法時,已經確認不給著作人公開出借權。也就是說,任何人將圖書借給公眾,不必取得著作人同意,甚至著作人也無權反對。所以圖書館將圖書大量借給公眾,就會對著作人造成重大損害,也對著作人不公平,因此就由政府特別編列預算,另外給予適當之補償,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並鼓勵著作人繼續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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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台灣目前的試辦方式,是每借出去一次,政府就補償3元,沒有出借次數的門檻,其中,創作者拿七成,出版社拿三成。另外翻譯作者也是創作者,所以也在補償範圍內。不過,目前的試辦方式,並沒有將翻譯著作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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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制度最早於1946年在丹麥實施,全球至今已有35國實施,多為歐洲國家。台灣今年首推此制度,是由教育部和文化部攜手合作推行,宣示對國家文化創作者的支持,提倡閱讀並有益出版業的發展。

不過公共出借權雖然意良善,但以創作者的身分來講,金額實在非常地小,還是以鼓勵創作為主,所以要幫助作者還是要去直接買書,以表達對作者的支持喔。
掰噗~
(筆記筆記) (p-nerd)
板橋吳君如
《嬰兒涉過淺塘》目前西門智慧圖書館新書區上架中,歡迎借閱(欸不是這樣啦)
羊肉
太好啦!創作者也有分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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