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亞泥展延/礦業法]
【亞泥新城礦山後續報導】礦下的人,裂解的部落會議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房慧真長期追蹤報導,堅定站在自救會那邊,但就算是她也得承認,原民諮商同意權問題實在太複雜了。
土地屬於哪個部落的傳統領域劃分有差異,部落會議誰有資格代表出席也是個問題,支持亞泥跟反對亞泥的部落吵成一團……
〖丁】
修法的一大重點,在於《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能否納入《礦業法》——原住民可透過行使諮商同意權,要求開礦者必須先讓部落完全了解開發狀況,經過部落同意,才能動工。全台246個礦區,有196個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諮商同意權能否行使,對原住民族影響甚鉅。
〖丁】
開挖超過半世紀的新城山礦場不但免環評,在政委的背書下,也不必踐行諮商同意權。為何獨厚亞泥?只因為亞泥是舊礦權的展延,目前《礦業法》行政院的修法版本,諮商同意權排除了礦權展現階段,不但無法溯及既往,重新檢視從前侵占原住民土地的不義,舊礦的礦權無論展延了幾個20年,當地原住民皆無置喙餘地。
〖丁】
「諮商同意權」沒有罰則無法真的落實,《礦業法》修法也還沒有譜,然而在今年2月亞泥主動釋出善意,發出新聞稿說要進行諮商程序:「願意透過『原基法第21條』的精神,以最大的誠意,由當地玻士岸部落進行諮商程序。」
〖丁】
玻士岸Bsngan大部落包含6個小部落,共510戶:德卡倫Dgarung(20戶)、落支煙Rowcing(100戶)、大同Skadang與大禮Huhus(120戶)、中富世Ayu(50戶)、可樂Qrgi(220戶)。依據《諮商同意辦法》,部落會議的議決同意事項「以部落全體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出席,出席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贊成,為通過」。
〖丁】
看似民主的制度,卻有重重關卡,首先是過半數家戶代表出席的高門檻,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黃靖庭說:「很多部落會議是無效的,因為族人大多在外地工作,叫不回來投票,經常出席過不了半數。」而「家戶代表」是由一戶中的誰出來代表投票?如果家戶中有不同意見呢?勢必紛爭不斷。
〖丁】
「Ayu部落受到亞泥8成以上的影響,首當其衝,其他2成影響才是玻士岸的其他部落。成立我們自己的部落會議,一來我們的主體性要出來,在與我們最切身的亞泥諮商同意權,不必再看其他部落的臉色。二來自救會不像部落會議是法定組織,之前亞泥總是繞過自救會去找玻士岸部落,通知都不發給我們。Ayu部落會議成立後,他也必須對我們進行諮商同意,」鄭文泉說。
〖丁】
與制度的拉鋸,和亞泥的對抗,艱困的程度,或許還比不上部落本身的裂解。

已成立的玻士岸大部落會議,以及以自救會為主體、正準備成立的Ayu部落會議,各自站定立場。Ayu主張礦山下的居民才有同意權,覺得只談回饋金不談關礦的玻士岸「親亞泥」,和亞泥走得很近;玻士岸這方則覺得Ayu只是一味抗爭,敵我分明,不顧有許多族人需要亞泥這份工作養家的既定事實。
〖丁】
Ayu部落會議發起人鄭文泉說:「我們並不是要亞泥馬上停採關礦,而是亞泥並不能這樣20年又20年又20年無止盡地挖下去,必須要提出關礦時程以及轉型計畫,協助員工轉業,也復育殘破山頭。但亞泥一直對外講因為自救會抗議,所以亞泥會倒,害員工沒工作。造成族人間發生很大矛盾,也產生猜忌。」
〖丁】
A部落關注礦山下的生存權,B部落關心在亞泥的工作權,讓玻士岸裡的小部落各自獨立出來,表達最切身的訴求,難道不好嗎?玻士岸部落會議副總幹事邱寶琳則有不同看法:「小部落如果各自獨立出去,族群將來如果要進行類似國家公園大議題的討論,就不容易整合,在gaya下的共生關係就會被撕裂。」
〖丁】
以自救會為主體的Ayu部落會議獨立出去,但玻士岸的大部落會議中,仍然有與Ayu 地域重疊的中富世部落,在組織章程架構下已選出代表。因為部落的裂解,宛如多頭馬車拉著亞泥這個糾結難解的龐然大物,一方說要往東,另一方要往西,以至於原本應該集結起的各股力量便就此消散掉。
〖丁】
←要說漢人政權是白浪很容易,但我們總不能說支持亞泥的原民也是壞人……(抱頭)
〖丁】
https://images.plurk.com/1mLjAjdztnlCVinCzclo3x.jpg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