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Tue, Nov 5, 2019 12:22 AM
Tue, Nov 5, 2019 8:36 AM
9
7
朋友的朋友在噗浪工作,上週有兩位私噗問我,不是說噗浪不查IP嗎?我問的結果是,噗浪的負責人已經搬來台灣長住,也已在台灣設立噗浪股份有限公司,配合台灣警方的調查是合法且必要的。
至於
偷偷說,彼此看不到帳號,但是是那個帳號發噗或回噗的?噗浪那邊是可以查的,
因為如果沒有帳號,那是不可能發或回的。
偷偷說的功能,本來是發抒,不是用來罵人的,偷偷說不是犯罪天堂,要是被告,警方也是可以調查的。
以上回報。
鼾吉圓ㄚ
@jen35
說
Tue, Nov 5, 2019 12:23 AM
贊成AI有選舉權
@jack0615
說
Tue, Nov 5, 2019 12:24 AM
野芭樂x堅持xsspiggy
@sspiggy
說
Tue, Nov 5, 2019 12:27 AM
Gâu-chá ,都這時代了怎麼還有人以為網路可以真正匿名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Tue, Nov 5, 2019 12:32 AM
野芭樂x堅持xsspiggy
: 套句許效舜的話:代誌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
山水愛拉~
@cclaura
說
Tue, Nov 5, 2019 12:32 AM
收到
porta
@laiporta
說
Tue, Nov 5, 2019 12:35 AM
早安~
sophia愛古典音樂
@sophielin88
Tue, Nov 5, 2019 12:40 AM
早安
afsj
@afsj
Tue, Nov 5, 2019 12:41 AM
早安~
蕃薯仔攀爐洲番 K
@keoki44
說
Tue, Nov 5, 2019 12:42 AM
乍ㄤ
直下無心
@eric_1969
說
Tue, Nov 5, 2019 12:44 AM
聽說有人盜圖.....有沒有被告阿?
直下無心
@eric_1969
說
Tue, Nov 5, 2019 12:44 AM
永遠支持阿扁(我支持台灣獨立)
@P12390
Tue, Nov 5, 2019 12:45 AM
早安
流浪占星師|馬龍
@malon1017
說
Tue, Nov 5, 2019 12:46 AM
早安,您好!
祝您有個美好的一天!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2:49 AM
Tue, Nov 5, 2019 12:50 AM
直下無心
: 提告盜圖是告訴乃論,當事人當然可以提告(請參考刑事訴訟法237條),非當事人可能沒辦法喔。不過很多人kuso電影或電視圖片,一般大公司不覺得受害,就不會提告。本公司要是提告,告不完啦。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2:52 AM
直下無心
: 您有被盜圖嗎?要想提告,我可以幫你介紹律師。
直下無心
@eric_1969
說
Tue, Nov 5, 2019 12:54 AM
不勞,我很少貼圖..但如果是郊遊,旅行..我一定是貼自己拍的,而且真的有去...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02 AM
Tue, Nov 5, 2019 1:09 AM
直下無心
: 網路虛虛假假,有的人扮帥哥,有的人扮美女,每個人都說自己是真的,妳說是真的貼圖,照樣會有人不信,這就是網路世界,見怪不怪,只要不侵犯人就沒觸法。
網路上熱絡,不見得是會幫忙的朋友,十多年來,我還是以實際生活的朋友幫忙最多,不過網路上各行各業多,可以獲得不少網友的經驗,這是網路的好處,回歸現實生活,把自己的日子好好過比較重要。
直下無心
@eric_1969
說
Tue, Nov 5, 2019 1:18 AM
行為不偏差.互信就有....反常就被懷疑..這是一定的道理.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23 AM
直下無心
: 每個人都有別人不認同,但這樣就被認為行為偏差,也是各說各話。要是有時間,可以對政治人物行為偏差來修理,網友我是盡量尊重,當然,現在被我告的那個例外,提告其實很麻煩,尤其我們這種升斗小民,今天下午還要去請教王瑞德先生,我有一些程序還要問他,再去跟律師討論。
上山下海
@phgct
Tue, Nov 5, 2019 1:24 AM
*老實人* ar_pru
@ar__pru
說
Tue, Nov 5, 2019 1:24 AM
早安
天佑臺灣 chlnan
@chlnan
說
Tue, Nov 5, 2019 1:25 AM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25 AM
peterh930
: 完全同意。耶穌說沒有罪的人可以用石頭丟那名女子,我們都不是完美,健全自己比攻擊他人重要。
天光已現 | pee
@peeplurk
說
Tue, Nov 5, 2019 1:26 AM
事實上是不會查的,因為毀謗罪的最重刑期不高於三年。。。 請參閱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 11-1 條
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聲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天光已現 | pee
@peeplurk
說
Tue, Nov 5, 2019 1:27 AM
但對方如果知道毀謗者當然可以逕行提告,或是涉嫌罪刑比毀謗還重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28 AM
天光已現 | pee
: 這個我們保留吧,
羨!靠告韓粉爽遊歐洲14天 王瑞德:我伸張正義的報應!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王瑞德可能有點誇張,不過我跟他當面談過,確實提告成功的。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29 AM
Tue, Nov 5, 2019 1:29 AM
天光已現 | pee
: 您說的,確實是重點「對方如果知道毀謗者當然可以逕行提告,或是涉嫌罪刑比毀謗還重」
天光已現 | pee
@peeplurk
說
Tue, Nov 5, 2019 1:30 AM
Tue, Nov 5, 2019 1:31 AM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 我想臉書(或PTT)跟噗浪不一樣,用臉書(或PTT)發文者很容易可以查的到,噗浪的隱蔽性較高,不是很厲害的人沒辦法查出發文者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31 AM
天光已現 | pee
: 題外話,我約您1/12吃飯喝酒,行不行啊。你每次都喝很少,1/12你可以多喝幾杯的。
天光已現 | pee
@peeplurk
說
Tue, Nov 5, 2019 1:32 AM
本來想說一月還好久不知能不能去,後來再看一下,是選舉第二天。,當然可以!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32 AM
天光已現 | pee
: 以前噗浪確實很難查,現在也可能比臉書難,不過我確定警方可以查,而且已經查到。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33 AM
天光已現 | pee
:
天光已現 | pee
@peeplurk
說
Tue, Nov 5, 2019 1:34 AM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 要小心。。。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還是很有用的。。。
鼾吉圓ㄚ
@jen35
說
Tue, Nov 5, 2019 1:34 AM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 酒量好 的學長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37 AM
天光已現 | pee
: 了解,工作上,我也必須多了解法律的問題。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1:38 AM
鼾吉圓ㄚ
: 還好啦,我也是會醉的。
鼾吉圓ㄚ
@jen35
說
Tue, Nov 5, 2019 1:45 AM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 微醺 就好
阿彌陀佛|大地無非廣長舌
@Tigger_
Tue, Nov 5, 2019 1:56 AM
這噗是偷偷說嗎?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Tue, Nov 5, 2019 2:00 AM
阿彌陀佛|大地無非廣長舌
: 沒啊
阿彌陀佛|大地無非廣長舌
@Tigger_
Tue, Nov 5, 2019 2:01 AM
數百年殖民ing
@scott111
說
Tue, Nov 5, 2019 2:03 AM
早安
珠寶蘇
@su896666
說
Tue, Nov 5, 2019 2:09 AM
早安
轉順~
@leo54879888
Tue, Nov 5, 2019 2:25 AM
taiwanjuli
@taiwanjuli
Tue, Nov 5, 2019 2:31 AM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只要噗浪願意配合【中華民國體制】的肥鼠們,就算是再笨的工讀生還是可以照表操課把涉案的人【抓】出來。何況,知名噗浪老大像你的公開資訊如此豐富,【中華民國體制】的肥鼠們還能去住家與公司站崗
保護
你這位繳稅的老大啊。
刀月人一
@sylviechen
說
Tue, Nov 5, 2019 2:43 AM
交遊廣闊得到很多消息喔
📚會須一飲三百杯☕
@raylai
說
Tue, Nov 5, 2019 3:08 AM
早午安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說
Tue, Nov 5, 2019 3:14 AM
📚會須一飲三百杯☕
: 1/12也來喝一杯,希望你的酒量比以前進步些。
Redd
@reddliaw
說
Tue, Nov 5, 2019 3:23 AM
📚會須一飲三百杯☕
@raylai
說
Tue, Nov 5, 2019 3:27 AM
謝謝
說到酒量,這一言難盡,到時有機會參加再聊聊吧..
天光已現 | pee
@peeplurk
說
Tue, Nov 5, 2019 3:28 AM
📚會須一飲三百杯☕
: 你還欠290杯吧!
肥貓偷笑露得清
@wstg007
說
Tue, Nov 5, 2019 3:29 AM
午安
📚會須一飲三百杯☕
@raylai
說
Tue, Nov 5, 2019 3:31 AM
天光已現 | pee
:
現在每個人都在幫忙算杯數,搞不好還順便多灌水幾杯,那怎可能喝得完呢?
天光已現 | pee
@peeplurk
說
Tue, Nov 5, 2019 3:33 AM
Tue, Nov 5, 2019 3:33 AM
📚會須一飲三百杯☕
: 人心險惡啊
murumo
@murumo
Tue, Nov 5, 2019 3:35 AM
拉互依
@kochung9
Tue, Nov 5, 2019 3:38 AM
午安
就事論事│台灣國孤軍
@martin_hung
Tue, Nov 5, 2019 4:00 AM
Tue, Nov 5, 2019 4:24 AM
天光已現 | pee
: 我跟300杯喝過好幾次,如果可以累計的話,他剩約240杯。
我是好人
無住生心
@withnoheart
說
Tue, Nov 5, 2019 6: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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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偷偷說,彼此看不到帳號,但是是那個帳號發噗或回噗的?噗浪那邊是可以查的,因為如果沒有帳號,那是不可能發或回的。
偷偷說的功能,本來是發抒,不是用來罵人的,偷偷說不是犯罪天堂,要是被告,警方也是可以調查的。
以上回報。
網路上熱絡,不見得是會幫忙的朋友,十多年來,我還是以實際生活的朋友幫忙最多,不過網路上各行各業多,可以獲得不少網友的經驗,這是網路的好處,回歸現實生活,把自己的日子好好過比較重要。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 11-1 條
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聲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說到酒量,這一言難盡,到時有機會參加再聊聊吧..
現在每個人都在幫忙算杯數,搞不好還順便多灌水幾杯,那怎可能喝得完呢?
我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