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
修《國安法》投反對票 23名藍委:
立法院7月3日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國安機關之政正副首長、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中國黨政軍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舉辦的慶典或活動,而做出「妨害國家尊嚴」行為,違者可剝奪其月退俸。
[蔡沐霖]在臉書公布力阻修法、投反對票的23名藍委名單:
蔣萬安、林奕華、費鴻泰、賴士葆、柯志恩、林德福、吳志揚、林為洲、
陳超明、徐志榮、顏寬恒、沈智慧、柯呈枋、馬文君、許淑華、黃昭順、
陳玉珍、陳雪生、簡東明、陳宜民、許毓仁、曾銘宗、王育敏。
[蔡沐霖]認為中國血腥鎮壓香港、迫害新疆人權,這些立委棄國家尊嚴,是在配合黨意,還是與中國私通款曲的立委候選人,「相信民眾能做出最明智的選擇、投出正確的選票」。
上山下海
(no_dance)
我想當女巫♥Jyoumaa
(wave)
好咖啡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