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羽 時成就
在BabyMother板看到的討論:

Re: [新聞] 公投提案「人工流產需於妊娠8週內施行」

Re: [新聞] 公投提案「人工流產需於妊娠8週內施行」

討論到公投成案的很高可能性(參林靜儀立委臉書),關於可墮胎情形的細節,還有提案組織已積極參與里長選舉(已拿下25席里長)。

聯想到上次的反同公投讓我覺得非常不安,他們的動員能力非常強大,要提高警覺。

關於現行法可墮胎之情形:

特別注意現行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因強制性交、誘姦、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及第6款 帝王條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依據該組織提案的公投主文,會受到8週的限制 。

該組織的公投提案主文是針對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本文(從24週下修為8週),施行細則及公投主文的內容下收:
時羽 時成就
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

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但屬於醫療行為者,不在此限。
時羽 時成就
該組織提案之公投主文:

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除因細則15條第1項本文受限的墮胎事由外,關於細則15條第1項但書醫療行為的部分,如果同受8週限制,後果亦相當嚴重。

上述公投主文雖未直接言明是否拿掉醫療行為不受限制的但書,但仍相當值得關注。

例如16週才能做羊膜穿刺,20週進行高層次超音波,還有其他罕見疾病篩檢,發現染色體異常等問題都在8週之後。

這部分詳參小逸的噗:
@tuanuu - 這個公投的推行可怕在什麼地方?我們分幾個階段說。新聞裡面沒有說清楚這個8週與醫療判定...
lituksunny 似錦
提案的那些人、支持的那些人,有病!
時羽 時成就
lituksunny 似錦 :

比較擔心的是該組織動員宗教組織的力量推動這個荒謬的公投內容,甚至像反同公投時那樣,利用口號或小抄誤導不清楚情況的選民。
Jasper
只好提一個反人工流產公投的公投
謝頂青年圓無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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