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彭子-水逆退散
@matthew439
Thu, Sep 26, 2019 3:37 AM
Thu, Sep 26, 2019 3: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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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投提案「人工流產需於妊娠8週內施行」 中選會將舉行聽證會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昨天看到那個墮胎公投整個炸毛。
今天同是護理師的同學回了一個答案。
「我們就盡力去公聽會盯場,必要時跟平權那時一樣上街頭,但基本上醫療出聲他們就站不住腳,所以去說服醫療人員意見跟他們對拼,應該有機會。」
我們都覺得
可怕的不是公投,而是不尊重女性的言論
太多人都說女生本來就要負責生小孩啊,有問題都是媽媽的問題之類的,這些人比起這個公投更需要注意。
掰噗~
@baipu
說
Thu, Sep 26, 2019 3:37 AM
人生嘛
one
@one01
說
Thu, Sep 26, 2019 3:43 AM
還有非預期懷孕的問題,一直以來也都是女性弱勢!前提是在於性教育不完善!並不是女性不負責,看到一些PTT推文也真的是講得好像只有單方面問題好解決
阿彭子-水逆退散
@matthew439
Thu, Sep 26, 2019 3:49 AM
臨床真的看過最後兩個都沒救回來的....所以還滿在意這個部分的
阿彭子-水逆退散
@matthew439
Thu, Sep 26, 2019 3:50 AM
我老公剛才說這種公投如果不幸過關他馬上去結紮
說不能讓我冒危險
one
@one01
說
Thu, Sep 26, 2019 4:03 AM
嗚嗚你老公是常識人
阿彭子-水逆退散
@matthew439
Thu, Sep 26, 2019 4:10 AM
one
: 可惜常識人還不夠多,這是我覺得比公投更可怕的地方
九命
@pleasegivemeabluerose
Thu, Sep 26, 2019 4:25 AM
覺得這種攸關母體與胎兒身心健全的法案,沒有醫療論述基礎根本不該提。
(要提說醫療技術發達,為確保胎兒檢查完善可延長至26周或是考量母體安全應限制20周,我覺得都可以討論)
九命
@pleasegivemeabluerose
Thu, Sep 26, 2019 4:31 AM
不過根據上次的經驗,如果公聽會只是說這公投不行不好,是不能阻擾公投提案的。(望天)
阿彭子-水逆退散
@matthew439
Thu, Sep 26, 2019 4:45 AM
九命
: 目前的法律是到24周以前如果有狀況都可以終止懷孕,我覺得現階段就已經很好了,因為大部分的檢查都做完了,所以不太懂他們到底在幹嘛
九命
@pleasegivemeabluerose
Thu, Sep 26, 2019 4:48 AM
看起來單純是想主張生命至上,八週後的胎兒就有生命權,但是我是覺得……還沒活著斷開臍帶,就不算獨立的生命體,談不上生命權。
阿彭子-水逆退散
@matthew439
Thu, Sep 26, 2019 4:50 AM
九命
: 但八週其實寶寶連心跳啥的都不一定聽得到,所以我超級困惑他們八週到底是怎麼決定的。
九命
@pleasegivemeabluerose
Thu, Sep 26, 2019 4:53 AM
這我不清楚(畢竟沒懷孕過,也沒接觸多少孕婦)
不過或許……
公聽會可以打「公投主文無法理解24週改為八週之原因與目的,應與公投主文內表明該公投更改墮胎期限週數之原由目的」
阿彭子-水逆退散
@matthew439
Thu, Sep 26, 2019 4:58 AM
九命
: 臨床上是十週以後普遍能聽到心跳,偶爾會遇到八週就聽到的但不算多,所以整個很黑人問號。而且這個法案問題太多了,性侵跟亂倫懷孕的怎麼辦,如果寶寶有可能讓媽媽失去生命的怎麼辦,這些也要擋嗎?這些都是公聽會可以搞清楚的,如果他們打算不尊重醫療專業堅持八週,我猜醫療單位應該會有動作,應該啦
九命
@pleasegivemeabluerose
Thu, Sep 26, 2019 6:13 AM
【今年新生兒估少於18萬】台版心跳法案公投 訴求合法墮胎期降為8週保障更多胎兒能活下去
這邊看起來,他們是主張六週~八週可聽到心跳聲,如果這部分有錯,或許是可以攻擊的點:
主文主張有心跳是八週,但臨床事實(這部分需要相關佐證資料)是十週才普遍有心跳聲,是對醫療現場有誤解才寫錯成八週,還是先有八週主張才找理由搪塞的?
阿彭子-水逆退散
@matthew439
Thu, Sep 26, 2019 6:31 AM
九命
: 會需要調閱相關文獻打臉回去,但婦產科真心不是我專長
文案很不妙啊他們說除非危及母體安全才可以墮胎,意思是如果是性侵懷孕或者胎兒異常但不危及母體那種的還是得生嗎?
阿彭子-水逆退散
@matthew439
Thu, Sep 26, 2019 6:33 AM
但六周聽不到心跳啦!八週還有一點可能,六週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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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同是護理師的同學回了一個答案。
「我們就盡力去公聽會盯場,必要時跟平權那時一樣上街頭,但基本上醫療出聲他們就站不住腳,所以去說服醫療人員意見跟他們對拼,應該有機會。」
我們都覺得可怕的不是公投,而是不尊重女性的言論
太多人都說女生本來就要負責生小孩啊,有問題都是媽媽的問題之類的,這些人比起這個公投更需要注意。
(要提說醫療技術發達,為確保胎兒檢查完善可延長至26周或是考量母體安全應限制20周,我覺得都可以討論)
不過或許……
公聽會可以打「公投主文無法理解24週改為八週之原因與目的,應與公投主文內表明該公投更改墮胎期限週數之原由目的」
主文主張有心跳是八週,但臨床事實(這部分需要相關佐證資料)是十週才普遍有心跳聲,是對醫療現場有誤解才寫錯成八週,還是先有八週主張才找理由搪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