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流汗
醫療行為只有醫生與當事人有資格決定,拜神拜到頭殼壞掉的滾一邊去
公投提案「人工流產需於妊娠8週內施行」 中選會將舉行聽證會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彭迦智領銜提出之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24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週內施行。』。」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