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HARATW(台灣國)
我覺得立法院長,你就立個法,夫妻結婚,也不要財產合在一起,也不要有法律保障,或是不可互為證人,就是兩個獨立個體。
SAHARATW(台灣國)
夫妻只是一個名稱,不是法律身分。
SAHARATW(台灣國)
這樣,你就可以講,不能強迫妻子。 因為狀況真的很詭異。
SAHARATW(台灣國)
自己要支持黨的候選人,結果妻子來扯後腿...但你們又不離婚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