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占星師|馬龍
在早些年的時候,類似國安局、調查局、軍情局等情治單位,若有人員在社會上犯法了,是不用受到法律制裁的,多是由單位的主管帶回,然後聽說是由單位內的「家規」、「家法」處置。其實,就是呼乎ㄟ、秀秀ㄟ,然後,就沒事了。現在也這樣嗎?
路邊攤宅老闆
不乖不幫學長帶菸才要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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