掰噗~
我也想不透 (p-doh)
ㄌㄩ
說真的,以台灣法律狀況來說,現在固有法律常常跟不上環境及時代變遷
就會出現一些「這個人做了很過分的事情,但是他不犯法
ㄌㄩ
這樣的情形也讓一些大家明知道這個人做了壞事,但卻無法得到適當的懲罰的狀況出現(也有可能是證據不足的情況,那就是負責蒐證的人能力不足)
於是有時候有一些「恐龍法官」其實很冤枉(當然不是全部,有些應該也是真的恐龍),因為他遵循法律,法律卻不能跟上這個快速變化的時代做出最適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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