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д゚ )後藤だよ
2017年環保團體發動行政訴訟,主張經濟部直接展延亞泥新城山礦場採礦權是違法的:
[聯合新聞稿] 撤銷亞泥展限案 行政訴訟起訴
剛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環團勝訴。但此案經濟部仍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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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д゚ )後藤だよ
環團跟當地居民主要的勝訴理由就是「原住民基本法21條」,規定利用到原住民傳統領域的開發行為需要得到原住民同意。在礦業法卡在立法院的過程當中,經濟部一直不願意讓亞泥之類的舊礦也納入原住民同意(因為很明顯的亞泥新城山這個個案一定馬上面臨反對)....
礦業法修法「原地」打轉 原住民專章無共識 本會期過關恐無望
但是這次法院的判決卻實踐了基本法優先於一般法律的道理,如此一來立法院再無拖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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