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anonymous
偷偷說
Mon, Jun 10, 2019 1:31 PM
6
1
2370
黑樹洞
我知道這件事已經過了一年(應該快滿了吧?),官方也修正了漏洞,不過好一陣子前有人提起,那我想來問問看:
請問現在大家對於「提供網站讓人可以用程式漏洞抓出偷偷說噗主」這件事的看法是?
ಠ_ಠ
Mon, Jun 10, 2019 1:31 PM
其實會上來問也是被事主之前的發言驚嚇到啦。
當時事主主張的是網路這地方本來就是容易資訊遭到公開的場合,因此對於能用漏洞抓噗主而驚慌的人根本是大驚小怪、做賊心虛。不過那一陣子偷偷說不斷有人無原因地跑去無關的串,用此程式放出他人帳號,也算是影響之一吧。
ಠ_ಠ
Mon, Jun 10, 2019 1:31 PM
但前陣子因為成人標示的爭議,此事主——同時剛好是色河的管理員(這個是他自己爆料的所以應該可以提?)——卻跳出來表示,大家在偷偷說討論他的身份(可能是忘記自己透漏給朋友的?),是非常無禮且沒有道德的。
可是我看到這裡便很困惑,那他一年前所做所講的,不就被自己給推翻了嗎?那您當下是堅持的是什麼呢?看著一年前許多人幫事主說話,現今事主的主張卻完全相反,不禁覺得有點惆悵呀。
ಠ_ಠ
Mon, Jun 10, 2019 1:31 PM
—————————
•暗黑樹洞區•
•樹洞曝曬區•
•有驢耳朵的黑樹洞•
—————————
fish5688
Mon, Jun 10, 2019 1:51 PM
Mon, Jun 10, 2019 2:20 PM
我是事主,請你舉證「當時事主主張的是網路這地方本來就是容易資訊遭到公開的場合,因此對於能用漏洞抓噗主而驚慌的人根本是大驚小怪、做賊心虛。」這段內容,我肯定你有虛構或是曲解意思才會解讀為這樣的說法。
fish5688
Mon, Jun 10, 2019 1:54 PM
給黑樹洞,請留意代發不實言論所需要負責的法律責任。
bean1347
Mon, Jun 10, 2019 2:06 PM
所以事主=色河?
fig3250
Mon, Jun 10, 2019 2:48 PM
fish5688: 那你記得自己留了什麼?
shabu2267
Mon, Jun 10, 2019 2:57 PM
所以色河管理員是提供程式的人還是單純跟著打的人啊?沒太注意色河之亂(?),倒是有存當時批評找帳號這件事結果被燒得很慘的噗
fish5688
Mon, Jun 10, 2019 2:59 PM
fig3250: 我在考慮去找律師時,我把所有資料都整理過了,我確定沒說出投稿中所說的觀念。
fish5688
Mon, Jun 10, 2019 3:00 PM
pita3271:
去讀法律
bean1347
Mon, Jun 10, 2019 3:00 PM
所以是誤會嗎
fish5688
Mon, Jun 10, 2019 3:04 PM
bean1347: 兩群人理解事件的方式不一樣
giant702
Mon, Jun 10, 2019 3:09 PM
fish5688: 首先你需要找到是誰發這篇文的,也就是填G單的人是誰,黑樹洞才有可能被認為是幫助犯而成罪
然而,問題來了,你找的到嗎?www
fish5688
Mon, Jun 10, 2019 3:15 PM
giant702: 你自己花律師費去找律師上課,你理解的有誤,舉證g單的責任在黑樹洞身上。
bean1347
Mon, Jun 10, 2019 3:19 PM
如果是理解有誤的話你要不要澄清一下,看起來事隔已久說不定是真的有誤會?
fig9280
Mon, Jun 10, 2019 3:26 PM
讀法律和理解法律如何實行是不同的東西
fish5688
Mon, Jun 10, 2019 3:26 PM
一想到我講出來的澄清或是解釋,又可能被扭曲為其他意思,我就沒動力了。
giant702
Mon, Jun 10, 2019 3:53 PM
fish5688: 你要告人舉證責任在被告身上?
fish5688
Mon, Jun 10, 2019 4:03 PM
看吧,曲解意思的行為馬上就出現了。
giant702
Mon, Jun 10, 2019 4:05 PM
fish5688: 曲解意思www
那請問你所謂「我的理解有誤」是什麼意思呢?
你說「舉證責任在黑洞身上」,不就是由被告舉證嗎?哪裏曲解了呢www
fish5688
Mon, Jun 10, 2019 4:24 PM
Mon, Jun 10, 2019 5:06 PM
giant702: 我控告的是發這篇文章的人,當我去按鈴控告的時候,我舉證的內容會是把這篇文章列印出來,交給檢查官,證明有這件事情。
檢查官會去跟噗浪查詢這篇文章的發文者是誰,要到ip,藉著再去從IP調閱到黑樹洞家。檢察官會把黑樹洞叫去問話。
黑樹洞會說那篇文章是有人投稿的,那黑樹洞就必需舉證是有人投稿的這件事情。
我說的「舉證G單的責任在黑樹洞身上」的意思是這樣。
接著檢察官會去跟google調閱資料,再把投稿者找出來。
附帶說明,黑樹洞要是無法證明G單投稿人的話,黑樹洞的麻煩就大了。這是我會提醒「給黑樹洞,請留意代發不實言論所需要負責的法律責任。」的原因。
好了,請你承認自己曲解意思,並為此道歉。
peanut8576
Mon, Jun 10, 2019 4:29 PM
Mon, Jun 10, 2019 4:30 PM
事主好~兇~喔wwwwwwwwwwwww
不要以為扛出法律別人就會怕了,你想告樹洞什麼?毀損名譽?你是不是那種覺得寄了存證信函對方就會嚇到跪下來跟你求和的人啊?
crab9868
Mon, Jun 10, 2019 4:33 PM
黑樹洞好可憐QQ
fish5688
Mon, Jun 10, 2019 4:36 PM
Mon, Jun 10, 2019 4:37 PM
看吧⋯⋯ 講越多越容易被抹
像 peanut8576 這種人很多啊
fig9280
說
Mon, Jun 10, 2019 4:38 PM
Mon, Jun 10, 2019 5:47 PM
提告時需提出具體收集之事證,舉證表明是什麼原因、緣由、哪個內容、文字句子、出處等詳細證明文件一起提出,方可受領此提告,若無具體事證將無法進行調查,且需在指定執法單位經執法單位記錄證詞與口供,單只有提告無舉證檢方無法為此進行調查
walrus5414
Mon, Jun 10, 2019 5:42 PM
好兇喔
walrus5414
Mon, Jun 10, 2019 5:46 PM
我覺得你比起花很多時間講述法律,不如整理個懶人包來貼一勞永逸?
沒參與事件的圍觀者要無條件相信相信某方言論都是困難的,或許你真的該試著闢謠。
bean1347
Mon, Jun 10, 2019 5:48 PM
呃……我覺得真的沒必要扯到樹洞身上,也建議不要
如果不想澄清的話可能就只能請您放著吧,反而告到樹洞那邊去實在不太妥當
bean1347
Mon, Jun 10, 2019 5:52 PM
其實我覺得你簡單陳述證實「你沒有說過這種話這是謠言」就好了,不需要勞師動眾到這種程度
如果你真的沒講過這種話原Po應該也沒辦法繼續質問下去
而且你應該也不希望把時間花在這種事情上
walrus5414
Mon, Jun 10, 2019 5:57 PM
那個 有或許該思考
自己表達出來的訊息,能不能好好讓聽眾理解我要表達的想法和重點。
如果一直被誤會,可能真的需要反思一下。
是不是在說話時把大量言論放在無關會是容易被誤會的地方
當然惡意黑是其他狀況,但現在看起來大家都沒理解到你想表達什麼和原意
giant702
Mon, Jun 10, 2019 6:08 PM
fish5688: 黑樹洞為什麼需要證明G單投稿人是誰?
黑樹洞只需要證明他有提供這個服務就好了
要證明投稿人是誰是你的責任乾黑樹洞屁事
好了,你要對你指稱我理解有誤道歉嗎?
bean1347
Mon, Jun 10, 2019 6:11 PM
看起來此噗原投稿者也無惡意,如果是謠言也可能是被誤導產生的誤會
真的不用鬧到這麼大,也認為如果你很在意可是試著闢謠,但如果你認為不必要也只能放著
kimchi6040
Tue, Jun 11, 2019 3:36 AM
如果真的告黑樹洞的話,除非黑樹洞能證明發言者另有他人(要證明這件事光提出自己有提供代發服務是不夠的,得有其他投稿者的投稿紀錄,樹洞的投稿表單應該就算是了),否則這噗的言論責任還是會落在黑樹洞身上,畢竟文章是洞主親自用自己的帳號送出的,是這個意思吧。
不過像這種代發服務,代發者真的很難去「管理」發言內容,如果真的有人拿來散布謠言,對所有人來說都不是什麼好事,首當其衝受到傷害的絕對是黑樹洞洞主,就算最後可以證明發言者不是樹洞本人,過程中的麻煩也夠人受的。
只希望投稿者在發表針對性言論的時候能自律或提出證明了⋯⋯
walrus5414
Tue, Jun 11, 2019 4:58 AM
重點是覺得自己被誤會了不是澄清而是威脅要告人?
如果要告的成不是也要證明自己被誤會嗎?
fish5688
Tue, Jun 11, 2019 5:52 AM
walrus5414: 好,那我向你解釋「你認為我威脅告人」這點誤會,我沒有威脅的意圖。
我會說那一段話,是在上一次有人在鐵樹洞黑我的時候,我就已經著手整理證據,以及進行推演控告時會有的後續發展以及會用到的法條,所以我想過告下去後會發生什麼事情。
後來覺得提告太麻煩而作罷。
我們再繼續分析「你認為我威脅要告人」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我推演了「我告下去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情。」
至於我為什麼要解釋「告下去後會發生什麼事情」,是因為我對 giant702 的質疑做解釋。
而 giant702 會質疑我是因為我提醒了要黑樹洞留意代發所要負擔的法律責任。
fish5688
Tue, Jun 11, 2019 5:52 AM
我這裡回答你,為什麼我對解釋誤會很無力。
就像上面一串因果關係,我解釋了什麼,都會被另外一個人扭曲為其他意思。
即便對方是無心的,我也很頭痛。
像是你認為我發那些文是「威脅要告人」,我想你沒惡意,但這種因為解讀方式導致意思的扭曲,會讓人疲於反駁。
而我為了澄清「你認為我那段發文的用意是威脅提告」,需要打這麼長一段把我發文的脈絡給寫出來。
像這種誤會要一一解釋很累人耶。
fish5688
Tue, Jun 11, 2019 5:55 AM
所以我還是閉嘴比較輕鬆吧?
但閉嘴沒有用呢,總是會有人像這篇投稿者一樣,沒事就我把曬出來掛。
fish5688
Tue, Jun 11, 2019 6:07 AM
Tue, Jun 11, 2019 6:29 AM
有的人可能會認為,我解釋的牛頭不對馬嘴。我這邊想表達是,我懶的對所有事情一一做解釋了。
我現在打算放著讓事情冷下來。
但如果冷不下來,還是像這樣三不五時被提起,那我會想辦法用其他方式停止掉這樣的行為,尤其是針對扭曲得太過火的狀況。
有些偷偷說講的內容,已經脫離了,以主觀意識解釋造成的扭曲,已經達到虛構事實的程度,那真的太誇張了。
pea8713
Tue, Jun 11, 2019 6:30 AM
原po提的事主的事情有鬧很大嗎?
是最近鬧的嗎?
我沒神到事主的事情,只知道色河道的卦(
而且那個色河道的身份是自己爆的吧?可以跟事主的相提並論嗎?
)
然後,事主好快就回覆哦
giant702
Tue, Jun 11, 2019 6:30 AM
fish5688: 回了這麼多話卻偏偏不回我的we
pea8713
Tue, Jun 11, 2019 6:31 AM
我想說如果很久以前,或是不是鬧很大
那事主速度真的很快
prawn5902
Tue, Jun 11, 2019 6:32 AM
重點一直都不是告不告
對「提供網站讓人可以用程式漏洞抓出偷偷說噗主」解釋就沒後續的是了吧……
總覺得你理解問題的點很奇妙……
kimchi6040
Tue, Jun 11, 2019 6:37 AM
話說如果針對本噗主題的話,其實該提出「色河立場前後不一自打臉」證據的人,應該是偷偷說的投稿者才對,質疑者是有舉證責任的。
bean1347
Tue, Jun 11, 2019 6:45 AM
假設真有其事,如果是文章的話會不會文章已經被刪除了所以沒舉證呢?
bean1347
Tue, Jun 11, 2019 6:46 AM
對了所以現在講的就是色河本人嗎?
kimchi6040
Tue, Jun 11, 2019 6:59 AM
就算真有其事但是文章被刪除,找不到備份無法舉證也是站不住腳的,雖然很無奈但事實就是這樣,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我們看來違法的行為卻拿它無可奈何,尤其牽扯到法律更是如此。
不過這也是必要的保護,否則隨便誰都用莫須有的罪名給仇家戴帽子,然後再說證據被刪除,這樣也不行啊。
kimchi6040
Tue, Jun 11, 2019 7:02 AM
其實單就這噗來看,投稿者丟了個質疑出來(而且標明對象),沒有放證據也沒有對對方的反駁進一步說明,我還蠻納悶,為什麼有些發言看起來就直接認定投稿內容為事實呢?
pea8713
Tue, Jun 11, 2019 8:24 AM
我真的很好奇
那個事主到底是哪件事情的事主?有人知道嗎?
第一個回覆就是事主,搞得好像大家都知道是什麼事情
到底是什麼誤會??求解
還是事主願意自己出來說明始末?
載入新的回覆
我知道這件事已經過了一年(應該快滿了吧?),官方也修正了漏洞,不過好一陣子前有人提起,那我想來問問看:
請問現在大家對於「提供網站讓人可以用程式漏洞抓出偷偷說噗主」這件事的看法是?
當時事主主張的是網路這地方本來就是容易資訊遭到公開的場合,因此對於能用漏洞抓噗主而驚慌的人根本是大驚小怪、做賊心虛。不過那一陣子偷偷說不斷有人無原因地跑去無關的串,用此程式放出他人帳號,也算是影響之一吧。
可是我看到這裡便很困惑,那他一年前所做所講的,不就被自己給推翻了嗎?那您當下是堅持的是什麼呢?看著一年前許多人幫事主說話,現今事主的主張卻完全相反,不禁覺得有點惆悵呀。
•暗黑樹洞區•
•樹洞曝曬區•
•有驢耳朵的黑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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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問題來了,你找的到嗎?www
那請問你所謂「我的理解有誤」是什麼意思呢?
你說「舉證責任在黑洞身上」,不就是由被告舉證嗎?哪裏曲解了呢www
檢查官會去跟噗浪查詢這篇文章的發文者是誰,要到ip,藉著再去從IP調閱到黑樹洞家。檢察官會把黑樹洞叫去問話。
黑樹洞會說那篇文章是有人投稿的,那黑樹洞就必需舉證是有人投稿的這件事情。
我說的「舉證G單的責任在黑樹洞身上」的意思是這樣。
接著檢察官會去跟google調閱資料,再把投稿者找出來。
附帶說明,黑樹洞要是無法證明G單投稿人的話,黑樹洞的麻煩就大了。這是我會提醒「給黑樹洞,請留意代發不實言論所需要負責的法律責任。」的原因。
好了,請你承認自己曲解意思,並為此道歉。
不要以為扛出法律別人就會怕了,你想告樹洞什麼?毀損名譽?你是不是那種覺得寄了存證信函對方就會嚇到跪下來跟你求和的人啊?
像 peanut8576 這種人很多啊
沒參與事件的圍觀者要無條件相信相信某方言論都是困難的,或許你真的該試著闢謠。
如果不想澄清的話可能就只能請您放著吧,反而告到樹洞那邊去實在不太妥當
如果你真的沒講過這種話原Po應該也沒辦法繼續質問下去
而且你應該也不希望把時間花在這種事情上
自己表達出來的訊息,能不能好好讓聽眾理解我要表達的想法和重點。
如果一直被誤會,可能真的需要反思一下。
是不是在說話時把大量言論放在無關會是容易被誤會的地方
當然惡意黑是其他狀況,但現在看起來大家都沒理解到你想表達什麼和原意
黑樹洞只需要證明他有提供這個服務就好了
要證明投稿人是誰是你的責任乾黑樹洞屁事
好了,你要對你指稱我理解有誤道歉嗎?
真的不用鬧到這麼大,也認為如果你很在意可是試著闢謠,但如果你認為不必要也只能放著
不過像這種代發服務,代發者真的很難去「管理」發言內容,如果真的有人拿來散布謠言,對所有人來說都不是什麼好事,首當其衝受到傷害的絕對是黑樹洞洞主,就算最後可以證明發言者不是樹洞本人,過程中的麻煩也夠人受的。
只希望投稿者在發表針對性言論的時候能自律或提出證明了⋯⋯
如果要告的成不是也要證明自己被誤會嗎?
我會說那一段話,是在上一次有人在鐵樹洞黑我的時候,我就已經著手整理證據,以及進行推演控告時會有的後續發展以及會用到的法條,所以我想過告下去後會發生什麼事情。
後來覺得提告太麻煩而作罷。
我們再繼續分析「你認為我威脅要告人」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我推演了「我告下去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情。」
至於我為什麼要解釋「告下去後會發生什麼事情」,是因為我對 giant702 的質疑做解釋。
而 giant702 會質疑我是因為我提醒了要黑樹洞留意代發所要負擔的法律責任。
就像上面一串因果關係,我解釋了什麼,都會被另外一個人扭曲為其他意思。
即便對方是無心的,我也很頭痛。
像是你認為我發那些文是「威脅要告人」,我想你沒惡意,但這種因為解讀方式導致意思的扭曲,會讓人疲於反駁。
而我為了澄清「你認為我那段發文的用意是威脅提告」,需要打這麼長一段把我發文的脈絡給寫出來。
像這種誤會要一一解釋很累人耶。
但閉嘴沒有用呢,總是會有人像這篇投稿者一樣,沒事就我把曬出來掛。
我現在打算放著讓事情冷下來。
但如果冷不下來,還是像這樣三不五時被提起,那我會想辦法用其他方式停止掉這樣的行為,尤其是針對扭曲得太過火的狀況。
有些偷偷說講的內容,已經脫離了,以主觀意識解釋造成的扭曲,已經達到虛構事實的程度,那真的太誇張了。
原po提的事主的事情有鬧很大嗎?
是最近鬧的嗎?
我沒神到事主的事情,只知道色河道的卦(
而且那個色河道的身份是自己爆的吧?可以跟事主的相提並論嗎?)然後,事主好快就回覆哦
那事主速度真的很快
對「提供網站讓人可以用程式漏洞抓出偷偷說噗主」解釋就沒後續的是了吧……
總覺得你理解問題的點很奇妙……
不過這也是必要的保護,否則隨便誰都用莫須有的罪名給仇家戴帽子,然後再說證據被刪除,這樣也不行啊。
那個事主到底是哪件事情的事主?有人知道嗎?
第一個回覆就是事主,搞得好像大家都知道是什麼事情
到底是什麼誤會??求解
還是事主願意自己出來說明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