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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0718
Sun, Jun 9, 2019 4: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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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政治][香港][反送中][逃犯條例]
今天是香港反送中 - 反逃犯條例遊行的日期,很多香港朋友都出發去遊行了,祝你們順利
至於台灣的噗友,這其實是跟台灣關係匪淺的一次修法,因為這個修法的理由一開始就是從台灣潘曉穎命案/陳同佳案事件所開始的
潘曉穎命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然而現在此法案的修正已經讓人質疑變質成為中國從香港抓人的後門法案
這樣的演變是如何造成的,請容我下收敘述
(扌д・)斤
@winter0718
Sun, Jun 9, 2019 4:03 AM
Sun, Jun 9, 2019 4:08 AM
先從潘曉穎命案說起吧,引用在維基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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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命案/陳同佳案是發生在台灣台北市大同區紫園旅店的一宗命案。命案受害者潘曉穎與疑犯陳同佳均為香港人,兩人以情侶關係在2018年2月8日往台灣旅遊,同月13日入住紫園旅店,潘曉穎在同月17日於旅店房內被殺,翌日被棄屍在台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其男友陳同佳則案發後潛逃回港,但目前的條文訂明,香港的移交逃犯法律不適用於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香港政府建議刪除這個限制,因此提出修正《逃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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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0718
Sun, Jun 9, 2019 4:03 AM
殺人犯潛逃回港後,由於台灣與香港並沒有司法互助,因此即使已經抓到人也無法回台審判,以此為契機,香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逃犯條例》,宣稱要讓殺人犯潛逃香港的事件不再重演,但其中的調整除了台灣外,更包括了中國以及澳門政府有權向香港提出引渡,押解任何港人前往當地法院。
但這樣的修法開始,就有不少人提出質疑,BBC中文於4月曾經撰文報導對於逃犯條例的各種擔憂,並且整理了香港人人民的抗議
逃犯條例:中港擬互相移交嫌犯的種種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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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0718
Sun, Jun 9, 2019 4:03 AM
其中最核心的擔憂就是,擔心港人在中國會受到不公開的司法審判,以及中國政府會肆意利用此條款請港府抓人。
《逃犯條例》的修正在擔憂者的角度看來,與其說是解決台灣與香港的司法引渡問題,更像是協助中國政府的抓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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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0718
Sun, Jun 9, 2019 4:03 AM
Sun, Jun 9, 2019 4:08 AM
這樣的擔憂在五月底的修正後已經成為了實實在在的質疑,因為預定修正後的《逃犯條例》,政府宣布只能由「各地區的『中央機構』提出」,至於何謂中央機構?或是更精確的說,台灣的「中央機構」到底是哪一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於媒體的回應表示
「『聯合國範本』有一個『中央級別機構』的名單,至於台灣的『中央級別機構』是那一個,就『到時同佢傾(那時候跟對方商討)』,『睇下佢係咪可以代表個司法地區(看看他們能否代表有關司法地區)』」
港府透過修訂《逃犯條例》解決台灣殺人案, 等於搞台獨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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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0718
Sun, Jun 9, 2019 4:03 AM
Sun, Jun 9, 2019 4:09 AM
這樣的回覆已經從根本上的否決了台灣政府透過此項條例引渡香港罪犯的可能,因為「台灣根本不在聯合國中」,香港政府也不可能承認台灣政府,因為此舉與支持台獨無異,至此,《逃犯條例》的修正已經與台灣毫無關係,那麼對此修正唯一得利的就只會是中國政府。
(扌д・)斤
@winter0718
Sun, Jun 9, 2019 4:04 AM
可能有些人會疑惑,為什麼香港政府會設計一個如此有利中國政府的法案調整,這是因為香港在回歸中國後,中國不斷的縮緊其一國兩制的控制,香港的特區首領也只有中國認可的人才能參選,近年甚至進化到立法議員因為不願意宣示對中國效忠的宣言而被取消資格,此為題外話僅表過不深入提,但《逃犯條例》在這樣的政治氛圍下推出,相信台灣噗友也能多少理解香港人的對此擔憂
(扌д・)斤
@winter0718
Sun, Jun 9, 2019 4:04 AM
因此才有了今日的香港反送中大遊行,對於《逃犯條例》的反抗遊行是否能達成好的結果,個人是抱持悲觀態度,但是今日如果不出來發聲,以後的香港只會有越來越多的《逃犯條例》修法出現。
(扌д・)斤
@winter0718
Sun, Jun 9, 2019 4:04 AM
今日香港,明日台灣,希望天祐香港。
露女士天下第一
@gymtian
Sun, Jun 9, 2019 12:32 PM
(扌д・)斤
: 身为PRC的公民,我并不反对条例很可能被PRC政府滥用这一点,所以我同样对条例并不赞同。但对于你提到的PRC政府将会是唯一得利的这一点,我不能同意。你提到因为台湾是联合国成员,所以不在“各地区中央机构”之中,因而不在条例范围之内。我认为这里的“各地区中央机构”并非是联合国的名单所列的那些。因为澳门同样不是联合国成员,而澳门显然是在这个条例的范围之内的,相关人士对澳门籍罪犯被引渡的忧虑可以证明这一点。那么同理,经过沟通之后,台湾政府也是会被确定为是“地区中央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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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0718
Sun, Jun 9, 2019 12:41 PM
露女士天下第一
: 澳門政府從屬於中國,而中國顯然是在聯合國列表中的
台灣政府並不從屬於中國,因此並不在聯合國列表中,這是我認為其中的差異,因此很遺憾你並沒有說服我
露女士天下第一
@gymtian
Sun, Jun 9, 2019 12:57 PM
(扌д・)斤
: 澳门和台湾都是广为承认的政治实体,并且都是地区这一级别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两者是有相当的可比性的。另外,我去调查了一下,并没有找到关于“联合国地区中央机构”的信息,但是我看了一下联合国的地区列表,里面是确实有澳门和台湾的。也就是说,台湾的地区身份是为联合国承认的,那既然是地区,有“地区中央机构”也是很自然的。
露女士天下第一
@gymtian
Sun, Jun 9, 2019 1:06 PM
(扌д・)斤
: 因此我坚持我的观点。下面是联合国地区列表的链接,
http://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esa.un.org/MigFlows/Definition%20of%...
(扌д・)斤
@winter0718
Sun, Jun 9, 2019 1:16 PM
露女士天下第一
:
https://esa.un.org/MigFlows/Definition%20of%20region...
你的連結不太正常,雖然我還是看懂了,幫你調整一下
我對於這個是否為李家超「『聯合國範本』有一個『中央級別機構』的名單」中所說的名單抱持存疑,但你的說法也可能是一個觀點,因此我不會修正文中內容,但留著下面這段討論提供其他噗友參考並自己評論哪個可能是正確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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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香港反送中 - 反逃犯條例遊行的日期,很多香港朋友都出發去遊行了,祝你們順利
至於台灣的噗友,這其實是跟台灣關係匪淺的一次修法,因為這個修法的理由一開始就是從台灣潘曉穎命案/陳同佳案事件所開始的
潘曉穎命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然而現在此法案的修正已經讓人質疑變質成為中國從香港抓人的後門法案
這樣的演變是如何造成的,請容我下收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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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命案/陳同佳案是發生在台灣台北市大同區紫園旅店的一宗命案。命案受害者潘曉穎與疑犯陳同佳均為香港人,兩人以情侶關係在2018年2月8日往台灣旅遊,同月13日入住紫園旅店,潘曉穎在同月17日於旅店房內被殺,翌日被棄屍在台北捷運竹圍站外公園的草叢,其男友陳同佳則案發後潛逃回港,但目前的條文訂明,香港的移交逃犯法律不適用於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香港政府建議刪除這個限制,因此提出修正《逃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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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樣的修法開始,就有不少人提出質疑,BBC中文於4月曾經撰文報導對於逃犯條例的各種擔憂,並且整理了香港人人民的抗議
《逃犯條例》的修正在擔憂者的角度看來,與其說是解決台灣與香港的司法引渡問題,更像是協助中國政府的抓人工具。
「『聯合國範本』有一個『中央級別機構』的名單,至於台灣的『中央級別機構』是那一個,就『到時同佢傾(那時候跟對方商討)』,『睇下佢係咪可以代表個司法地區(看看他們能否代表有關司法地區)』」
台灣政府並不從屬於中國,因此並不在聯合國列表中,這是我認為其中的差異,因此很遺憾你並沒有說服我
你的連結不太正常,雖然我還是看懂了,幫你調整一下
我對於這個是否為李家超「『聯合國範本』有一個『中央級別機構』的名單」中所說的名單抱持存疑,但你的說法也可能是一個觀點,因此我不會修正文中內容,但留著下面這段討論提供其他噗友參考並自己評論哪個可能是正確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