凜加++🐈
【Q&A】臺灣人為什麼要關心香港「送中條例」?因為連過境香港都危險!
“一旦《逃犯條例》修法完成,香港行政長官(香港特首)可就單一個案件提交的方式,將嫌犯移交至台灣、澳門和中國「內地」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移交程序不受立法會監督。此外,草案若通過,也可溯及既往,適用於修法前發生的案件。”

6月9號香港反送中遊行
凜加++🐈
還可以溯及既往咧 :-o
覺得有夠噁心。
希望遊行能順利
凜加++🐈
“成功大學政治學教授梁文韜日前在公視《有話好說》節目中分析,《逃犯條例》修法後的移送適用罪行包含定義模糊的「叛變」、「煽惑他人危害種族」等,等於給予政府無限上綱的空間,例如香港人和臺灣人只要曾經在網路或任何地方說過中國有哪裡不好、批評過中國,或是說自己不想當中國人,都可被認為是羞辱中國人民、涉嫌「煽惑他人危害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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