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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支持反抄襲,而且我是來解決問題的
不可否認,抄襲的風向真的很好帶,就不提中國抄襲了,臺灣發生的牛魚事件被抄襲圍攻到退圈的人大家應該也沒忘,而且那位人士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抄襲XD
我是個比較不喜歡道德綁架的人,但現在的反抄襲其實多數都算是「自由心證」,你覺得這個證據不算、他覺得這個證據算
說要提告,有人又說耗費金錢過於龐大
真的告了,除了白爛貓以外,大家又不信任中國的法律
那為什麼沒人尋求第三方專業機構鑑定?網址都幫各位找好了
http://www.tedr.org.tw/page/about/index.aspx?kind=9
以後真的被抄襲或看到有抄襲事件,又不想提告,可以送鑑定,公信力也比較高,也能至少解決現在的抄襲都是自由心證這個問題,大家加油,一起維護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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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真的很容易引戰,但如果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鑑定,也可以讓噗浪沒這麼烏煙瘴氣這麼多人在吵架
papaya7318
牛魚那個不是他自己自導自演攻擊被逼退圈的那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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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ya7318: 他是在好幾年前「覺得」A抄襲他,就自導自演帶著親友去受害者那邊帶風向說A抄襲他,導致A道歉退圈,所以我才說抄襲很好帶風向
papaya7318
喔~~ 原來是這樣,謝謝噗主幫科普
mink2934
那鑑定費誰出?
牽扯到錢最後一定還是走法律程序,那一樣繞回成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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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ya7318: 不會~希望大家可以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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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k2934: 鑑定費當然是想維護權利的人出啊,另外我提出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就是為了解決「沒人信任中國法律」這個問題,就算告輸了,有公信力的機構還是會讓國際知道你的清白,難不成就因為告不贏所以就惦惦嗎XD
mink2934
我是回應你噗首說提告耗費金錢過於龐大的部分啊,這個問題最現實而且沒有得到解決
wolf1620
噗主中肯,終於看到有人提出自由心證這一點
不過另外也想說,不論是台灣法律還是研究院的鑑定都只適用於台灣,所以我實在不喜歡看到有人在談論其他國家怎樣抄襲、怎樣對抄襲無感。其他國家有他們的一套定義,所以才有不同的法律、文化和價值觀。討厭哪個國家就不能直說嗎,硬要扯上抄襲
papaya7318
可是有聽說過各地抄襲的定義不太一樣,有些國家的認定似乎偏寬鬆
這樣的話也很難判定是否真的有抄襲吧? 因為那個機構看起來是台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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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ya7318: 我是找臺灣的,因為要讓噗民認同就是找臺灣的啊,找中國的有人會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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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f1620: 這句話不能在噗浪說啦(噓
mink2934
而且想維護權利的人去找第三方機構鑑定,而這個機構沒有公權力,如何保證申請鑑定者提供的是公正資料?對方只要主張己方無義務配合鑑定,也無義務提供資料,那麼最後出來的鑑定結果公信力依然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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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k2934: 抱歉,這個問題我至今也無法解決,只能說想維護權利就是這樣,或者是鑑定結果出爐後開募資,籌集訴訟費用,應該很多人會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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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k2934: 我是想解決大多數人不信任中國法律的問題,像是之前戀與製作人提告的判決結果就贏了,大家也都不信,那我想說被告的那個人可以將資料送海外機構,證明戀與真的有抄(?
至於送哪個,既然要有公信力,一定送最權威的那間吧,這是送的人要決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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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是不自證己罪原則啊
所以是送鑑定的那個人要自己準備資料,就算要告人也是這樣喔
mink2934
問題重點不是送哪間比較有公信力,而是單方送了而沒有公權力要求另一方參與,那麼結果也不一定公正
mink2934
這才不是不自證己罪的問題好不好,如果你要用法律用語來說的話這是武器不平等的問題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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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k2934: 確實是很好的問題,但我愚鈍也只能想到這個方法,如果有更好的方法歡迎大大補充~
雖然我是覺得總不能因為「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就不去做,至少能做一點算一點,進步也是一步一腳印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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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k2934: 另外,在法院上,法院也沒有公權力要求另一方參與,如果有的話那就是極權國家,或者是另一方有犯罪強制羈押。
通常另一方會在法院上出現都是為了自己辯護,而不是法院強制參與,開庭如果不到,法院也不能將你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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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法院可以強制你參與,你也可以行使緘默權不配合,所以就是這樣,送鑑定另一方不能參與的問題算是假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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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是被送鑑定的那一方自己也可以送鑑定就是了(聳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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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要信哪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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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講到要信哪份報告,聯合國和中國做的報告,大家會信哪個我應該不用講?觀眾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mink2934
事實上,刑庭不出席可以通緝你
而民庭不出席可以視為你放棄辯論,那麼法院就會依對造主張判你敗訴,這個敗訴可能會讓你揹上法院認證的債務,人家可以對你強制執行,這就是法院的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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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k2934: 原來如此!但民間的只能要求有公信力了,所以我還是覺得大大的問題是假議題,首先,就是因為大家不信任中國的法律我才提出可以送有公信力但沒有公權力的民間機構鑑定,但大大又說沒公權力,但大家就不信任中國的公權力啊(其他國家沒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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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要求有公權力,那又回到原點,中國法律的判決沒人信啊?而且送鑑定本來就是為了自證清白用,要有公權力就是不可能的事,這個問題的前提已經排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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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提已經排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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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大大有什麼更好的想法也可以提出來,一起討論
mink2934
要有公信力那麼就應該要有公正的資料來源吧,只有一方的參與你認為結果會公正嗎?今天提出鑑定申請的如果真的是被侵權人那可能還符合民眾的法感情,但如果是智財蟑螂?
我不知道你為何要一直講中國的公權力怎樣,侵權是只會發生在中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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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k2934: 侵權不是只發生在中國,但現實就是中國抄襲別國的最多且還不會受罰,而且噗浪討論最多的也是中國遊戲,我只是就目前能做的事情提出來,當然我也不是法律人,如果你有什麼更好的方式也可以提出來啊,但一直否決又提不出更好的方法,那請問要怎麼辦呢?就放任問題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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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能理解你說的,只有一方參與就不公正了,但既然如此,鑑定機構是怎麼活下來的?而且鑑定機構也會自己去找資料吧,不全是靠委託人的資料來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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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也很希望大大有什麼方法,來改善我的方法,不要吝嗇XDD
mink2934
我目前也沒有更好的方法,不代表我不能指出你的方法不可行的部分
mink2934
我提出公權力的問題只是想點出,找第三方鑑定機構,可能可以讓公信力提高一點,但是,雖然不敢說這個機構出具的報告一定會為出錢申請者的主張服務,但不排除被申請者單方提供的資料誤導,你說鑑定機構會去找補充資料,你確定XD
你說要找到方法反抄襲反帶風向,那很好,但在我看來,你推廣的方法,有點這些機構運作的常識就可以用一份鑑定把更多跟你一樣一知半解的人的風向帶得更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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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k2934: 我能理解你的說法,其實也就是信與不信的問題,無論如何保持自己在思考都是最重要的,但既然此舉能減少爭吵(如你所說,提升一點公信力),也不妨是個可行的方法,至少目前來看是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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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要這樣說的話,那法院的運作也有點像啊,判決下來,一知半解的人就都會信XD就算很多人現在不信任司法,但不得不說,判決下來就能讓其他人閉嘴XD白爛貓事件最明顯了哈哈
mink2934
你說的利大於弊是在申請者在事實上真的被害人的時候才成立,如果申請的人是懂玩法欺負人的智財蟑螂,那就是弊大於利,而且還有人信他
mink2934
法院的運作本來就不是絕對正確,法官又不是神,不然為什麼會有審級制度,但是連程序嚴謹的法院裁判都不能保證100%真實,那我更不懂你這麼推崇鑑定定生死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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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k2934: 我為什麼會提出鑑定?是為了解決中國的判決結果沒人信的問題啊,如果有人信我也不會提出要送鑑定的方法啊,所以或許這個方法有一點問題,但至少可行吧。
如果有台灣人說因為不信任司法就不提告維護自己權利,你不會覺得很黑人問號嗎?我現在看的感覺就是很黑人問號,因為鑑定結果可能會不公平就不送,那不是因噎廢食嗎?台灣人嫌司法嫌的要死,一有事還不是跑法院,所以你嫌鑑定有問題,但遇到事情還是得送啊
mink2934
你知道為什麼第三方機構一直都存在但是沒有人用你提出的方法「解決問題」嗎?不是因為你是驚世天才好棒好聰明想到別人沒想到的辦法,而是因為申請者拿到一份鑑定,除非他打算作為證據去打官司,不然那份鑑定就是一份花錢買的廢紙,一點用都沒有
mink2934
而去打官司,那麼你噗首提到的訴訟經濟的概念就不用討論了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一直講中國怎樣,你噗首提到牛魚,那麼是覺得這個方法只要智財案件就可以用嗎?
何況你今天拿一份指控中方抄襲的鑑定出來,然後呢?台灣人自己在高潮嗎?不進入法律程序(包括訴訟外調解)有任何人可以藉由單單一份鑑定得到任何實質補償嗎?不能的話為什麼要花錢送鑑定?進了法律程序那就不是噗首講得一份鑑定就解決的事
mink2934
而且前面提到提升一點公信力才不等於減少爭吵,不要隨便擴大解釋我說的話
swan9221
mink2934: 你人真好
gemini1047
原來是這樣,這噗真是受益良多
長知識
cola1090
所以整理一下

噗主認為找間機構做鑑定,為了讓大家不要吵架

mink認為做了鑑定之後不走訴訟那麼鑑定就是廢紙

那麼以讓公眾信服的角度來看確實單做鑑定是有可行性的
但是mink第一個提出的問題就是鑑定費誰出,而噗主也提到誰想維護權利誰出
那麼以受害者的角度來看,花錢做鑑定,若是不能上法院拿到賠償,只是換一個噗民不吵架,不是太虧了嗎?如果強制被抄襲者拿出鑑定才可指控抄襲,同時又沒有公權力可以主持公道(比如抄襲者是中國人),那麼不就是變相處罰受害者?
為了噗民不吵架??
papaya7318
可是……很多很紅的抄襲作是日本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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