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3:50 PM
Sun, Apr 14, 2019 6: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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ಠ_ಠ - #1729 #黑樹洞懷了二胎,跟老公說這胎生下來要跟我姓,他居然回我:「喔,那跟你姓就是你的...
放棄追完留言,總之:
1. 沒事不要結婚,結婚前想清楚,像這篇這樣婚後發現踩雷真的進退維谷,離婚代價非常大。
2. 縱使真的鐵了心決定離婚,對方不同意就很可能離不成(目前法院雖然漸漸在放寬,但對於離婚判決還是趨於保守)。
3. 就算離了婚 + 得到監護權,老二早就出生了,就算爭取到老二跟母姓,男方如果不同意,目前法律明文 + 判決共識是老大還是從父姓不能改母姓(除非孩子成年後自己改)。
4. 「都是一家人」意思是「所以你乖乖聽我孩子的吧」,「懷孕了不要生氣」意思是「放棄你原本生氣想爭取的事情吧」。表面的意思都是要接納你,背後的意思都是要你為了被接納而退讓(但說這話的人也不一定理解自己背後的潛台詞是這意思,罵他他也會覺得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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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3:52 PM
Sun, Apr 14, 2019 3:57 PM
其實我直到現在都還不知道
異性戀
關係當中的這種困境該怎麼辦。
很久以前熱線親密關係暴力小組的講座被問到「同志的親密暴力跟異性戀的親密暴力有何不同?」的時候呂欣潔(當時還是親密關係暴力小組的工作人員)的回答是:「大部分都是一樣的,沒有安全感、嫉妒、控制⋯⋯唯一差異在於異性戀關係裡面涉及到
雙方基於自己性別而擁有的權力不同
,這個問題在會形成異性戀關係專屬的張力,同性戀關係沒有這層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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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3:53 PM
Sun, Apr 14, 2019 3:55 PM
看蔡宜文也講了很多次,
性別平等的歷史就是一個「奪權」的過程
。很久以前絕大多數的權力落於男性,女性幾乎什麼都沒有,這樣的感受是社會的日常,像呼吸一樣自然。所以一旦女性要爭取權利的時候,不管我們的理想世界是怎麼樣,對於男性來說,現實上就是他們一直在後退。以前隨便都可以的事情,現在不可以,以前很當然的事情,現在不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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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3:55 PM
尤其是遇到對於這個脈絡不夠清楚的人,或甚至是已經還滿清楚的人,都會在婚姻關係中的所有細節裡產生恐怖的緊張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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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04 PM
Sun, Apr 14, 2019 4:16 PM
一直想到《
第二輪班
》裡面的很多案例,這些異性戀婚姻中的男性,都不是什麼妖魔鬼怪、翹著二郎腿時不時打女人出氣的痞子。他們只是很習慣社會主流那套異性戀關係中的腳本;甚至他們也覺得自己比這套腳本的「行情」還要來得更好一點,做了更多的事。在這種前提下,去跟他談「公平」「平等」很有可能是一個無效的敘事,他不明白「我已經做得不錯了你還想怎樣」「你就是要拿女性主義的帽子來扣我嗎,我怎麼努力都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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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07 PM
Sun, Apr 14, 2019 4:07 PM
這個案例當中也是,原 po 的心中一樣有那套「行情」的概念,所以他會說出「他不是那種豬隊友」,後面接一串「他做了 ooxx」這類的事來彰顯另一半「已經很好」,縱使噗首的描述大家看到就會爆氣,原 po 自己也很生氣,但還是無法說服自己這樣真的很過分,因為「行情」來說,其實不要說姓氏爭取不到,連家務分工可能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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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09 PM
在這種情況下,去細數很多雙方的不對等之處,到最後可能是讓關係的敵對感更強,對方更加覺得為什麼自己已經做得不錯,換來的卻是「得寸進尺」,張牙舞爪的樣子。而這就有可能導致拒絕溝通的結局,最後動不動就是,腦海中浮現離婚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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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14 PM
Sun, Apr 14, 2019 4:16 PM
雖然看起來是很好的解決方案,但離婚很有可能不是當事人所能夠、所敢選擇的選項。
計算一下:假設不是雙方協議離婚,就必須要負擔離婚訴訟的訟累、就算真的成功離婚也不一定得到監護權、就算得到監護權原本大致各半分配的養育支出跟育兒勞動會變成全部都由一方負責、會必須開始承擔離婚女性的污名、雙邊家庭的支持系統也會瞬間失去其中一大塊。
所以我們通常不會鼓勵這種情境下的女性為了姓氏離婚。真的不是因為「跟誰姓是小事、這不重要」。而是這過程當中,重要的、可能影響到生活是否會無以為繼的事情太多,在這過程當中,放棄跟誰姓而換取到現實上的資源,是非常理智的選項。
這一點,婚姻雙方縱使沒有仔細思考過,下意識都很清楚。
整套利益輸送系統就是設計成這樣,從一開始這場戰爭雙方就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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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18 PM
到底要怎麼辦。
現階段我的感想只有,不管離不離婚,
都不是女方的錯
。如果離婚了很好,但是最好事先找好很多後援,後續的辛苦也不是旁人或網友可以做得出太多協助的。
他縱使決定要繼續這段婚姻,這也是經過很多思考的,理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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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23 PM
已經身在婚姻中的人,發現對方還是有很多地方無法溝通、不管怎麼選都是悲劇的時候,一方面是盡量去溝通、理解彼此在想什麼,有可能對方真的就是聽不懂,那換個方式想、讓對方理解自己真的希望的事情,或許有機會成功;一方面是調適自己,像上面的《第二輪班》書中提到的某些個案,改變自己對於公平的想像,去找到新的平衡。
再來就是知道這是一個長期的抗爭,不會只在小孩出生前結束;繼續在互動中找到更多資源,例如從小教育自己的小孩性別平等的觀念,也許未來小孩就會自己去跟另一方家長要求改姓,或是長大之後自己選擇改姓(我身邊就有很多這樣的例子)。雖然這樣要等上很多年,但是如果是已經在既定的婚姻框架下、短時間的談判又無效的時候,可能這是可以採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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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34 PM
Sun, Apr 14, 2019 4:48 PM
這樣的例子還會繼續發生的。1985 年民法親屬編大修法,原本是婚姻中的妻在住居、財產、子女教養上都非常不利,在這一年都進行了劃時代的修正,改為較為有利的條文,但這個時候對於姓氏的規定依然是明文寫死「
子女從父姓
」(只有加上一點點但書,是母親沒有兄弟的時候可以「約定」從母姓)。真的到了子女姓氏可以
由父母約定
的時候,已經是 2007 年的事。2010 年,因為很多家庭面臨了約定不成的問題,加上規定是如果約定不成則到戶政事務所抽籤。
民法第 1059 條 - 歷史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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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37 PM
Sun, Apr 14, 2019 4:47 PM
2019 年的今天,所有已婚的人,在 2007 或 2010 年,大致都已經至少青少年、或甚至已經成年了。成長的過程中呼吸著「所有小孩都跟爸爸姓」的空氣長大。
經過了這些法律變化之後,從 2010 年開始真正進入法律上的平等從姓規定時代,2013 年左右從母姓的比例是 1.55% 。
你家小孩跟誰的姓?子女姓氏選擇的家庭政治學
到了 2017 年,實際上真正從母姓的人比例是 4.8% 。
[行政公告] 106年第47週內政統計通報 - 內政部統計處
且當中有很高比例的人是原住民子女。
換句話說,今天的社會,如果進入婚姻,至少有 90% 的機率,你想要抗爭子女從姓的問題時會以失敗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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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39 PM
Sun, Apr 14, 2019 6:15 PM
但也可以看到這個趨勢,雖然數字還是驚人地低,但短短四年之間,比例上升了三倍多。
既悲觀也樂觀的數字。
現在的伴侶們討論「小孩跟誰姓」時對方可能會問「跟你姓被霸凌怎麼辦」,但 5% 的現在也已經有從母姓的孩子表示「從來沒有被霸凌」(噗首偷偷說內就有現身說法),可見這更多可能是偏見,而如果有一天變成 10%,20%,那就更難去說「會被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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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41 PM
Sun, Apr 14, 2019 4:42 PM
1059 條也賦予了一些更改的可能,可能在出生之後,終於協商成功,就可以去改姓;或是子女成年後自己決定改姓;或是在特殊情形的時候由法院協議改姓。這些規定依然都是非常不對等的條款,但是真的想要爭取的時候,有時法律的字裡行間,還是有一點點方法可想。
(婦女新知關於子女姓氏相關的 Q&A 完整整理:
子女姓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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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43 PM
只能說局勢艱難,不建議入局,但如果已經在局裡的,至少前景看好。
最後,掌握現在所有的籌碼,法律上的,家庭成員/人際關係上的,經濟上的,雖然有點悲壯但是堅定地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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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4:46 PM
關於從姓的推薦閱讀:
你家小孩跟誰的姓?子女姓氏選擇的家庭政治學
民法第 1059 條,子女姓氏條文 Q&A - 網氏/罔市女性電子報
electron
@Oxygenium
Sun, Apr 14, 2019 6:16 PM
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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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Sun, Apr 14, 2019 6:17 PM
electron
: 怕爆
mo 真的是狗派
@momomo1984
Sun, Apr 14, 2019 6:49 PM
第三條也太驚悚...我以為至少法律上能自由從父或母姓
九命
@pleasegivemeabluerose
Mon, Apr 15, 2019 2:12 AM
mo 真的是狗派
: 可以,但是名字/姓氏定下來後,不能說改就改。
九命
@pleasegivemeabluerose
Mon, Apr 15, 2019 2:13 AM
未成年前改名也要父母共同決定,不然會有更多奇怪的故事吧。
例如說好從母姓,結果丈夫後來返回私自把姓氏改回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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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Mon, Apr 15, 2019 2:36 AM
mo 真的是狗派
: 取的時候可以自由(雖然現實上會有很多壓力),這邊講的是已經取好之後。
mo 真的是狗派
@momomo1984
Mon, Apr 15, 2019 6:49 AM
Crash!🌈玉吐大溪觀世音
:
redqcat
:
原來如此,謝謝兩位解答
mo 真的是狗派
@momomo1984
Mon, Apr 15, 2019 6:49 AM
但風氣上大家還是覺得從母姓很怪...連我20代的人都不見得會讓小孩從母姓了
九命
@pleasegivemeabluerose
Mon, Apr 15, 2019 7:24 AM
我國中還國小有遇過一個,當時沒想很多的說。就……好特別喔! 然後就没了。(小孩子不會想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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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ytrue
Mon, Apr 15, 2019 9:22 AM
Mon, Apr 15, 2019 9:23 AM
我好像從小到大都常常遇到,而且遇到的情形都是中途改姓,一開始就從母姓的人真的很少聽到討論(沒事不會去問同學的姓跟家人是不是一樣),聽到改姓(有時也連名字一起改)的反應也是:喔改名字了?沒了。小孩子真的不會想很多 XDDDD
話說我自己的本姓跟我爸,超傳統超「正常」的異性戀婚姻家庭,從小很「正常」而且還很「乖」,國中還不是被霸凌三年,被揍被圍毆被吐口水桌椅被砸樣樣都來。拿小孩會被霸凌當合理化歧視藉口的我聽起來都只想冷笑,你們以為霸凌有邏輯ㄇ
雨天走路施搭搭
@turnsongyy
Mon, Apr 15, 2019 9:36 AM
霸凌之類的理由就跟生育時的各種禁忌一樣,沒什麼科學根據,但是沒遵守的話,一旦出事,大家都會把錯怪到你沒遵守禁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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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沒事不要結婚,結婚前想清楚,像這篇這樣婚後發現踩雷真的進退維谷,離婚代價非常大。
2. 縱使真的鐵了心決定離婚,對方不同意就很可能離不成(目前法院雖然漸漸在放寬,但對於離婚判決還是趨於保守)。
3. 就算離了婚 + 得到監護權,老二早就出生了,就算爭取到老二跟母姓,男方如果不同意,目前法律明文 + 判決共識是老大還是從父姓不能改母姓(除非孩子成年後自己改)。
4. 「都是一家人」意思是「所以你乖乖聽我孩子的吧」,「懷孕了不要生氣」意思是「放棄你原本生氣想爭取的事情吧」。表面的意思都是要接納你,背後的意思都是要你為了被接納而退讓(但說這話的人也不一定理解自己背後的潛台詞是這意思,罵他他也會覺得莫名其妙)。
很久以前熱線親密關係暴力小組的講座被問到「同志的親密暴力跟異性戀的親密暴力有何不同?」的時候呂欣潔(當時還是親密關係暴力小組的工作人員)的回答是:「大部分都是一樣的,沒有安全感、嫉妒、控制⋯⋯唯一差異在於異性戀關係裡面涉及到雙方基於自己性別而擁有的權力不同,這個問題在會形成異性戀關係專屬的張力,同性戀關係沒有這層張力。」
計算一下:假設不是雙方協議離婚,就必須要負擔離婚訴訟的訟累、就算真的成功離婚也不一定得到監護權、就算得到監護權原本大致各半分配的養育支出跟育兒勞動會變成全部都由一方負責、會必須開始承擔離婚女性的污名、雙邊家庭的支持系統也會瞬間失去其中一大塊。
所以我們通常不會鼓勵這種情境下的女性為了姓氏離婚。真的不是因為「跟誰姓是小事、這不重要」。而是這過程當中,重要的、可能影響到生活是否會無以為繼的事情太多,在這過程當中,放棄跟誰姓而換取到現實上的資源,是非常理智的選項。
這一點,婚姻雙方縱使沒有仔細思考過,下意識都很清楚。
整套利益輸送系統就是設計成這樣,從一開始這場戰爭雙方就不對等。
現階段我的感想只有,不管離不離婚,都不是女方的錯。如果離婚了很好,但是最好事先找好很多後援,後續的辛苦也不是旁人或網友可以做得出太多協助的。
他縱使決定要繼續這段婚姻,這也是經過很多思考的,理智的決定。
再來就是知道這是一個長期的抗爭,不會只在小孩出生前結束;繼續在互動中找到更多資源,例如從小教育自己的小孩性別平等的觀念,也許未來小孩就會自己去跟另一方家長要求改姓,或是長大之後自己選擇改姓(我身邊就有很多這樣的例子)。雖然這樣要等上很多年,但是如果是已經在既定的婚姻框架下、短時間的談判又無效的時候,可能這是可以採行的做法。
民法第 1059 條 - 歷史條文
經過了這些法律變化之後,從 2010 年開始真正進入法律上的平等從姓規定時代,2013 年左右從母姓的比例是 1.55% 。
[行政公告] 106年第47週內政統計通報 - 內政部統計處
且當中有很高比例的人是原住民子女。
換句話說,今天的社會,如果進入婚姻,至少有 90% 的機率,你想要抗爭子女從姓的問題時會以失敗收場。
既悲觀也樂觀的數字。
現在的伴侶們討論「小孩跟誰姓」時對方可能會問「跟你姓被霸凌怎麼辦」,但 5% 的現在也已經有從母姓的孩子表示「從來沒有被霸凌」(噗首偷偷說內就有現身說法),可見這更多可能是偏見,而如果有一天變成 10%,20%,那就更難去說「會被霸凌」。
(婦女新知關於子女姓氏相關的 Q&A 完整整理: 子女姓氏 )
最後,掌握現在所有的籌碼,法律上的,家庭成員/人際關係上的,經濟上的,雖然有點悲壯但是堅定地去走。
例如說好從母姓,結果丈夫後來返回私自把姓氏改回父姓。
原來如此,謝謝兩位解答
話說我自己的本姓跟我爸,超傳統超「正常」的異性戀婚姻家庭,從小很「正常」而且還很「乖」,國中還不是被霸凌三年,被揍被圍毆被吐口水桌椅被砸樣樣都來。拿小孩會被霸凌當合理化歧視藉口的我聽起來都只想冷笑,你們以為霸凌有邏輯ㄇ